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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汕头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汕府办〔2011〕14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汕头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汕头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实施方案为统筹、推进汕头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提高“菜篮子”生产供应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稳定“菜篮子”产品价格,满足城乡居民对“菜篮子”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18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和农产品消费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能力建设与机制创新、生产发展与环境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我市独特良好的气候环境条件,以蔬菜、禽畜等特色产业为依托,在加强生产能力建设、完善市场流通体系、创新调控保障机制等方面下功夫,统筹推进全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使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步入生产稳定发展、市场供应充足,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价格波动可控、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到实惠的可持续发展轨道,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二)主要目标加强肉、菜、蛋、鱼、果等“菜篮子”产品的规划、生产和市场调剂,实现“菜篮子”产品生产布局合理、品种丰富、质量安全、季节供应均衡的目标。力争五年内达到:年蔬菜播种面积70万亩、总产量155万吨,水果面积23万亩、总产量16.5万吨,生猪出栏113.5万头,家禽出栏3900万只,肉类总产量15.7万吨,禽蛋产量达到2.2万吨,水产品总产量46万吨,全市蔬菜和水产总量自给有余,生猪产品自给率达到40%,家禽产品自给率达到65%。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9.5%以上。“菜篮子”工程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基本形成,农产品供应保障、应急调控、质量安全监管等能力明显增强。二、工作任务(一)加快“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在全市五大优势农业区的框架下,科学布局,精心组织,大力发展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设施化的“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稳定和提高全市“菜篮子”产品供应水平。1、建设一批集约化、标准化、产业化蔬菜生产基地。加强澄海区的莲上、莲下、溪南、盐鸿、上华,龙湖区的外砂、新溪,以及潮南区的井都、陇田,潮阳区的海门、金浦、棉北、河溪,濠江区的滨海地带等镇(街道)蔬菜主产区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机耕路排灌渠系、农田林网、提高蔬菜基地的物质技术装备水平,进一步稳定扩大蔬菜种植面积。引导农村土地适度流转,鼓励和扶持企业或种植大户整片土地开发建设“菜篮子”生产基地,促进“菜篮子”产品生产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对组织化程度高、规模较大的连片蔬菜种植基地在发展大棚、喷灌设施、环境改良、农田基本建设、质量体系建设等方面给予扶持。进一步发展反季节蔬菜和设施蔬菜,加快推广大棚、节水喷灌、地膜覆盖等先进适用设施技术,提高防灾抗灾能力,进一步改善蔬菜品种结构和产出效益,保障产品季节供应均衡。扶持龙湖区、澄海区发展食用菌等特种蔬菜作物,力促尽快形成产业。2、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生态与健康的畜禽养殖场。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以发展特色、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畜产品作为主攻方向,大力发展特色、绿色畜牧业。推广“养殖——沼气——种植”、“高位床•液泡粪•环境控制”等模式的畜禽生态与健康养殖。大力培育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带动型、良种科技带动型、加工流通带动型的畜牧业龙头企业,壮大畜牧产业。重点在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条件较好的潮阳、潮南和澄海的沿山、沿海地区,建设和改造规范化、标准化的中大型生猪养殖场(年出栏3000头以上)50家、中大型肉禽养殖场(年出栏1万只以上)460家,形成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化和生态化的养殖小区。做大做强澄海、龙湖等地狮头鹅产业,推进鹅肥肝、鹅肉风味食品等特色产品的深度开发,丰富禽畜产品品种;扶持澄海、濠江、潮南区一批蛋鸡场扩大规模、提升档次、打造品牌。3、建设一批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加快对现有老化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步伐,发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支持养殖场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配套机械设备、环境保护设施、水生动物防疫设施、循环水利用和水质监测系统等建设。每年新建或改造一批标准化池塘、养殖场。重点发展城市周边、沿海水产养殖,扩大设施渔业面积,同时搞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4、建设一批标准化名优稀特水果生产基地。加强水果产业建设规划,大力发展地方特色优稀水果。利用现有水果生产基地,加快传统品种改良、老果园改造和新果园扩建,重点扩大潮阳区潮汕蕉柑、乌酥杨梅、金灶镇三棱橄榄、雷岭镇荔枝、樟林镇林檎、溪南镇草莓、南澳县桔红等地方特色水果,以及台湾优稀水果的种植规模,促进向基地化、产业化、品牌化、优质化方向发展。5、建设一批“菜篮子”产品良种繁育中心。抓好“菜篮子”产品生产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工作。支持主产区新建和改造一批蔬菜、水果集约化育苗场、畜禽水产原种、良种场和遗传资源保种场,加大优质品种遗传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力度,鼓励引进和发展优质肉牛、特色珍禽,开展野生动物驯养、特种动物养殖等工作,把好进口动植物优良品种检疫关,丰富市民菜篮子品种。重点加强市白沙蔬菜原种研究所、白沙禽畜原种研究所、市果树研究中心等市直农科机构的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建设完善狮头鹅良种、蔬菜原种、优稀水果品种技术研究基地;依托南澳县云澳、潮阳海门两个国家级中心渔港,促进我市海洋捕捞和养殖产品的流通,建设现代渔港经济区,在沿海区、县建立一批水产良种育苗中心。(二)大力推进“菜篮子”产品市场体系建设。通过政策和资金扶持,强化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和综合性超市的服务能力,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发挥市场在“菜篮子”工程建设中促进产品流通、满足消费需求和带动产业升级的作用。1、做大做强产地专业批发市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扶持,规划、新建和改造一批产地批发市场,改善批发市场场地、道路、交易厅(棚)、水电、信息服务、质量检测、采后处理等基础设施条件,配套建设冷藏保鲜和流通加工设施,实现“菜篮子”产品采后快速预冷、商品化加工处理和上市旺季入库冷藏保鲜,形成区域性“菜篮子”产品集散地和交易中心。重点培育发展以市农副产品批发中心市场为龙头的区域性大中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完善莲下涂城和南湾、井都上南、金灶芦塘等特色农产品产地批发专业市场和大洋水产批发市场、市水果批发市场等专业批发市场,规划建设一批简易田头市场。2、配套完善市区农贸市场。将农贸市场和社区蔬菜店纳入市政建设规划,根据城市发展和人口集聚情况,合理设置农贸市场。改造陈旧落后的农贸市场,清除影响交通安全和环境卫生的马路市场。建立健全市场挂牌经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产品标识、安全检测、不合格产品退市等制度。重点扶持市区农贸市场内储藏保鲜设施、交易设施、检验检测系统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使其达到环境优美、商品优质、服务优良、秩序良好、明码标价的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要求。3、搭建产销对接平台。规划和建设一批“菜篮子”平价商店,引导农贸市场与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和生产基地实行“场厂挂钩”、“场地挂钩”。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超对接”,建设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扶持各优势产区和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与各大中城市、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长期稳定、互利合作的产销关系。重点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行业协会与产区农户对接,发展直销配送、连锁超市和网上交易,推动落实和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全力搞活农产品流通,降低流通成本,减少中间环节,畅通流通渠道,形成生产、加工、到批零的绿色通道。(三)强化“菜篮子”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通过产地环境监管、源头管理及流通环节的管理,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安全监管。使“菜篮子”初级产品通过无公害产地认证、广东省农业名牌认证和绿色食品认证的数量每年均有所增加。1、强化“菜篮子”生产基地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对“菜篮子”生产基地做好环境影响评价,摸清土壤背景值及基地可能受到影响的空气、水体、固废、放射等污染源,确认基地的环境安全影响程度。结合推进生态市、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全面推进生态农业体系建设,加强污染源控制和环境整治,确保“菜篮子”生产基地环境安全。2、建立和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实行生产经营单位自我质量检验检测为基础,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抽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以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机构为中心,区县农产品质检机构和重点镇级农产品质检站为骨干,以大宗农产品主产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质检站为依托覆盖全市的农产品质检体系。加强“菜篮子”产品日常检测和监督抽查,增加检测经费的投入,提高“菜篮子”产品监测频度和监测范围。同时,督促“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领域餐饮服务行业业主建立农产品质检机构,对所生产、销售的“菜篮子”产品进行日常检测,建立起市场流通、加工、消费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网络。3、加强动植物防疫体系建设。加大对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的投入,健全动物防疫队伍。抓好重大动植物疫病的防控,形成高效运转、防控有力、快速反应的防控体系。落实防疫责任制,构建动植物检疫工作长效机制,重点加强禽畜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水生动物疫病监控工作,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免疫密度动态保持100%以上。经常性组织开展消毒灭原行动,重点对畜禽舍、畜禽交易市场、中转站,特别是畜禽运输车辆、出入人员进行彻底消毒,抓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严防疫病传播发生。加强畜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实现全市畜禽产地检疫率和屠宰检疫率100%。落实动物标识体系建设,猪、牛、羊二维码耳标佩带率达到100%。4、强化“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监管。深入开展种植业产品、禽畜产品、生鲜奶、饲料、兽药及兽药残留、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加强对种子、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监管。严肃查处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药品及添加剂、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加强对高效低毒农药的宣传、推广、示范力度,增强农户科学用药、合理施肥意识,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残留。5、逐步建立全程质量追溯及应急体系。逐步建立“菜篮子”产品全程质量追溯制度,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农产品包装标识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化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单位和个人包装销售的农产品,建立完善生产档案,进一步推进农产品标识化,将生产档案与标识挂钩,标识与上市农产品挂钩;加强市场管理,督促农产品市场经营者和销售者建立规范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责任,实行和完善“两帐两票”(进销货台账、进销货发票)制度,逐步形成产地有准出制度、销地有准入制度、产品有标识和身份证明、信息可得、销售可追溯的全程质量追溯体系。完善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农产品应急演练,提高政府质量安全应急事故应对能力。(四)推进“菜篮子”市场应急和调控体系建设。制订“菜篮子”市场应急预案,建立储备及调节平衡机制,强化价格监管能力。保障特殊时期“菜篮子”产品供应,平抑物价,维护市场正常经营秩序。1、建立生猪、蔬菜等重要“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根据我市居民消费需求和季节变化多端的特点,建立和完善“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扶持农业企业、市场建立储备冷库,确保重要的耐贮存蔬菜品种有5天以上的消费量的动态库存,肉类产品储备量达到省政府统筹要求,并适时调整储备规模,配套冷库储备设施,完善收储投放机制,统筹产销平衡,实现生产和储备的有效结合,维护市场稳定。2、建立“菜篮子”产品生产和供应平衡调节机制。建立覆盖“菜篮子”产品的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信息采集、监测、预警和发布的监测网络,建立价格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扶持主产区和重点批发市场建立“菜篮子”产品产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定期发布生产、供求质量、价格等方面的信息,引导农户调节生产,避免总量供求失衡和价格大幅波动。在出现局部供过于求时,支持批发市场、龙头企业等入市收购,异地远销。出现局部供不应求时,引导储备产品投放市场,支持流通企业跨区域调运并促进生产恢复。3、建立和完善“菜篮子”产品价格应急机制。建立突发自然灾害和质量安全事故引发的市场价格异动应急预案,完善市场异常波动防范及应急处理机制。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主要“菜篮子”产品实行明码标价,特殊时期依法实行限价管理,严查囤积和垄断货源,查处打击虚假价格信息行动。重点做好在淡季、汛期、灾后、重大疫病和节日期间的市场供应,平抑物价,必要时动用价格调节基金对“菜篮子”流通主渠道的经营大户进行价格补贴,引导市场价格回落,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三、保障措施1、实行“菜篮子”工作负责制、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建立“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各级政府是辖区内“菜篮子”工程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区、县也要建立健全“菜篮子”工程工作责任制,要把“菜篮子”工程建设提上议事日程,并列入政府责任目标,将“菜篮子”工程市长负责制考核指标细化,把各项目标和任务逐级分解,确保落实。2、建立健全“菜篮子”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菜篮子”工程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汕头市“菜篮子”工程联席会议由市长作为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市农业局、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卫生局、环保局、物价局、统计局、工商局、海洋与渔业局、质监局等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事务。市农业局负责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负责“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的综合协调和部门衔接,组织各部门做好相关项目申报和实施建设,拟制有关鼓励“菜篮子”发展政策;编制果蔬及畜牧业的产业发展规划、优势产业区域布局、质量卫生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严格监管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推广应用先进实用农业技术,加强对初级农产品的检验检测,牵头做好农产品基地准出管理工作;扶持“菜篮子”生产基地开展无公害产地认证、广东农业名牌和绿色食品认证;建立生产价格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市发改局负责把“菜篮子”工程建设和主要农产品供给平衡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加大对“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检验检测、产品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和扶持,统筹产销平衡和宏观调控;市经信局负责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化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规划建设;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承担建立健全生产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牵头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制订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分工管理的“菜篮子”产品的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项目的经费投入,监管和调控保障体系建设经费投入,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蔬菜基地基础设施项目的扶持;市卫生局负责综合协调“菜篮子”产品的卫生安全监督和管理;市环护局负责“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状况的指导和监督,对影响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的生产环境的污染源依法查处;市物价局负责制订市场价格异动应急预案,实施“菜篮子”产品价格监测工作,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建立价格预警及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肃查处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依法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市统计局负责“菜篮子”工程产品产销情况的统计工作;市工商局负责组织实施市场交易行为的规范管理和监督,做好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工作,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维护农贸市场经营交易秩序;配合推进标准化市场建设和改造;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编制水产养殖业发展规划、优势产业区域布局、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推进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推广健康养殖技术和养殖模式;市质监局负责“菜篮子”产品的标准体系建立、制修订产品生产标准,开展“菜篮子”产品的认证认可工作,负责对已设立的“菜篮子”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进行监管,农业、海洋与渔业部门协助管理;协助培育“菜篮子”品牌产品,加强对“菜篮子”产品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的抽查和监管;各区县政府负责本级政府对“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领域的建设和监管经费投入。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与各部门、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抓好项目落实和相关政策落实,积极发展本辖区内“菜篮子”商品生产,协调做好各自辖区内的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和应急有序保障工作。3、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加大对“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投入。各级财政要加大对“菜篮子”工程的投入,将“菜篮子”工程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整合各项资金,引导国家、社会、个人等多渠道投资,扶持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增强“菜篮子”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同时建立“菜篮子”工程支持保护机制,增强“菜篮子”产品发展基础。市政府在当年财政收入增收的基础上,逐步加大对“菜篮子”建设工程的建设投入,投入资金视当年财力适当安排,并在上一年度收取的地方价格调节基金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菜篮子”生产、加工和流通领域的建设和配套,同时市地方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作为“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经费(专项建设经费的投入具体数额或比例候国家和省文件出台后,再按要求执行)。各区、县也要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菜篮子”工程建设,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确保“菜篮子”工程建设各项工作有效推进。4、落实和完善各项“菜篮子”扶持政策。继续落实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通行费政策,确保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畅通。扶持农贸批零市场,特别是环保节能和放心食品绿色市场建设,支持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与连锁超市供应链对接工作。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用地征占补偿水平,加强城市郊区现有菜地和养殖区域保护。逐步加大对“菜篮子”产品实施标准化生产和认证的支持力度。扶持发展“菜篮子”产品专业合作组织,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与流通组织化程度。5、加强“菜篮子”工作的协调、督查和总结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配合,按各自职能,协调解决好“菜篮子”发展重大政策问题,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组织落实,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定期召开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总结表彰会议,对“菜篮子”建设成效进行统计,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表彰先进,鞭策落后,推动我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顺利开展,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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