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企业优惠政策

广东清远产业园区

广东清远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广东清远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0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已于5月15日正式施行。现将粤办函〔2019〕115号文转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请各地各部门自行登录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按照粤办函〔2019〕115号文提出的五点要求,认真抓好学习贯彻落实;二、各地各部门当前要做好的四项重点工作:一是按照新《条例》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审查等配套措施,做好新旧条例衔接过渡工作;二是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本地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和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监督方式和程序等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三是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根据新《条例》明确的公开范围修订本地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已公开的要进一步做好信息发布,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四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新《条例》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19年5月15日后各地各部门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照新《条例》的规定办理。三、市政府计划参照省政府做法,近期安排市政府党组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新《条例》精神。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要求,请各地各部门近期自行安排一次党务会议学习新《条例》。并将会议学习情况(会议材料、照片等),于2019年6月30日前,通过新OA系统公文交换功能报市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科),联系人:黄凯,3363956。

广东清远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