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茂名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0日 政策文号:茂府办〔2011〕33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茂名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全覆盖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十届四十八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二О一一年六月十日茂名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全覆盖工作方案根据《广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0〕73号,以下简称省《工作方案》),为使我市新农保工作与全省工作同步推进,实现全省三年全覆盖的目标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㈠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在积极试点的基础上,加快建立与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新农保制度,使社会保障制度覆盖城乡居民。重点做好中老年农村居民的参保和待遇发放工作,分步实现农村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的工作目标。㈡工作思路1、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按照省《工作方案》分三步走的总体思路推进新农保:第一步,优先解决60周岁以上老年农村居民的养老问题,用三年的时间实现60周岁以上的老年农村居民全覆盖;第二步,着重组织45周岁以上中老年农村居民参保,三年覆盖率达到70%以上;第三步,积极引导、鼓励16周岁至44周岁的农村居民参保。2、建立健全各级财政对新农保的投入机制,调整财政预算支出结构,确保财政配套资金按时到位。做好新农保配套资金的测算,把新农保资金纳入年度部门预算,拓宽新农保资金的筹集渠道。3、加强管理和服务,确保新农保试点工作安全、便利和高效。构建工作体系、经办力量和信息系统三位一体的新农保工作架构。成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新农保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机构和人员。全面建立和落实新农保工作目标责任制以及检查、督导、考评、奖惩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新农保经办机构和基层服务平台,形成县(市、区)、镇、村三级经办服务纵横网络。加快建立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充分运用信息化管理方式规范和统一新农保业务,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二、主要目标我市有农村户籍人口535万人,其中16周岁以上符合纳入新农保障范围的农村居民354万人,16周岁~59周岁的农村居民281万人(其中45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87万人),60周岁以上的老年农村居民73万人。按照新农保分三步走的总体思路,全市新农保三年全覆盖的主要目标是:从2010年起到2012年,全面推进新农保制度,60周岁以上的老年农村居民基本落实社会养老保障,其中利用社会募集的慈善资金优先解决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贫困村60周岁以上的老年农村居民的参保问题。45周岁以上农村居民的覆盖率达到70%以上,并积极引导、鼓励中青年农村居民参保,基本实现农村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的目标。具体年度目标是:2010年,茂南区全面实施新农保试点,参保率达80%以上。2011年,在茂港区先行启动新农保试点的基础上,启动高州市、信宜市新农保工作,当年全市新农保覆盖率达到60%,领取养老待遇的60周岁以上的老年农村居民达到37万人,16周岁~59周岁的农村居民参保人数达到53万人(其中45周岁以上农村居民参保人数达到36万人)。2012年,化州市、电白县启动新农保,全市所有县(市、区)均纳入新农保,新农保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60周岁以上的老年农村居民基本落实社会养老保障,领取养老待遇的60周岁以上的老年农村居民达到67万人,16周岁~59周岁的农村居民参保人数达到100万人(其中45周岁以上农村居民参保人数达到64万人)。由于新农保是重大民生工程,我市拟主动争取省批准将2012年启动新农保的化州市、电白县提前到2011年启动,化州市、电白县需做好提前启动的准备工作。三、资金安排按照上述目标,设定2011年我市启动新农保的茂南区、茂港区、高州市、信宜市参保率分别达到100%、100%、80%、80%,2011年中央、省、市、县(市、区)四级财政共需要安排补助资金285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应负担12269万元,省级财政应负担7459万元,市和县(市、区)财政各负担4386万元;设定2012年我市启动新农保的茂南区、茂港区、高州市、信宜市、化州市、电白县分别达到100%、100%、100%、100%、80%、80%,2012年中央、省、市、县(市、区)四级财政共需要安排补助资金5203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应负担22160万元,省级财政应负担13652万元,市和县(市、区)财政各负担8112万元。四、工作措施㈠抓紧制订工作方案。各县(市、区)要按照市的统一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区2012年底前新农保全覆盖的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我市新农保三年全覆盖工作。各县(市、区)新农保全覆盖工作方案要报市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备案。㈡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新农保工作体系和政策体系。各县(市、区)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地新农保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协调重大政策和检查、督导,形成政府领导、劳动保障部门主管、各部门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要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完善检查、督导、考评和奖惩制度。要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政策措施,特别是要进一步健全引导农村居民主动参保的激励机制。㈢落实配套资金,确保新农保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市、区)要严格按规定把新农保资金纳入年度预算,拓宽新农保资金筹集渠道,充分利用社会资金资助农村贫困老人参保。㈣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通过大规模的宣传活动,为新农保三年全覆盖大造声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并采取政策宣讲、印发宣传单张、张贴标语、编排地方戏、宣传小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向农村居民群众深入宣传新农保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其重要意义,要针对农村居民的特点,讲清楚算清楚新农保对农村居民的实惠,把政策和有关知识送到农村居民家中和田间地头,想方设法使农村居民听的进,听的明,鼓励和引导农村居民积极参保。要通过宣传形成全社会都关心、支持新农保工作的良好氛围,鼓励年轻子女为父母缴费和社会各界资助家乡困难老人参保,多渠道筹集新农保资金。㈤落实工作机构和人员,为农村居民参保提供优质便利服务。按照精简效能原则,切实加强对新农保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整合现有农村社会服务资源,加强新农保经办能力建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安排专职人员,确保有足够的力量开展新农保工作。结合推进新农保,进一步加强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的建设,每个乡镇安排一名专兼职人员负责新农保工作,形成县(市、区)、乡(街)、村三级农保经办服务网络。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组织和发挥社会力量参与新农保工作。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切实履行自身职责,承担起参保登记、待遇审批、养老金发放、基金管理等职责,为农村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做到管理不错位,服务不缺位。㈥加快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化、科学化管理。按照统一、规范、安全、便捷的要求,加快新农保信息系统建设,建立覆盖全市、连接经办机构以及相关部门的信息管理系统,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和统一新农保业务,逐步实现新农保数据信息的网络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㈦严格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各县(市、区)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构筑资金监管防线,加强基金监管。建立健全内控和基金稽查制度,对基金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检查,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新农保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各级政府财政、审计、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新农保基金的监督检查,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基金管理的法规、政策,把基金监督工作贯穿到新农保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农村居民养命钱的安全。五、今、明两年新农保试点启动时间按照省的统一安排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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