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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构建“1369”审批便民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广东茂名滨海新区、茂名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茂名市构建“1369”审批便民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6月10日茂名市构建“1369”审批便民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工作部署,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5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以更快更好更方便服务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以构建“1369”审批便民服务体系为抓手,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促进审批服务理念、体制、机制、服务模式、服务作风深层次变革,力争2019年底前,实现市、区(县级市)、镇(街道)三级面向自然人的现场办理事项即办件比例达1/3;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0%以上;市、县级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事项达85%以上;各地面向自然人的政务服务事项70%以上可在就近实体政务大厅申办;各级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事项“一窗”综合受理比例达70%以上。2020年底前,在“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一窗办”方面实现5个100%,努力打造优质高效的办事和营商环境。二、主要任务“1369”审批便民服务体系是指“坚持一个服务理念,提升三大服务平台,创新六种服务模式,强化九项服务保障”。主要任务如下:(一)坚持一个服务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办事便利度。(二)提升三大服务平台。1.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水平。加强实体政务大厅软硬件设施配备,完善各类服务功能,大力推进“应进必进”,积极创新服务模式,建立健全管理及服务规范,做到环境好、服务优、效率高。2.提升政务服务网集约化水平。加快推进政务外网村级全覆盖,进一步完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按省统一部署做好“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及事项目录公布工作,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可办;打通部门自建系统,应联尽联,信息互通,形成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一网通办”能力显著增强。3.提升“粤省事”茂名版微信小程序应用水平。完善平台统计、分析等功能;以民生服务领域为重点,进一步拓展“粤省事”茂名版微信小程序应用范畴,按适宜手机办理的要求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切实提升用户体验。(三)创新六种服务模式。1.“一网通办”与“指尖办”“自助办”“全市通办”结合。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作为各级政务服务的总枢纽,以政务服务外网、数据交换共享平台为支撑,实现政务服务网、“粤省事”茂名版微信小程序、自助服务终端、各业务系统间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一网通办”;同时,在各级综合性实体大厅开设“全市通办”专窗,通过线下窗口服务与线上数据信息有机融合,实现同一事项“全市通办”。2.“一门”集中办与多点就近办结合。按方便群众办事的原则及“应进必进”的要求推动更多依申请办理事项、市政公用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特别是各类关联性事项集中进驻综合性实体大厅。对面向自然人的量大面广的市、县级事项,可设立分厅或利用镇、村级综合性实体大厅及银行、邮政等网点进行业务承接,实现服务前移,让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少跑快办。3.“一窗”综合办与分类集成办结合。进一步规范“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运作模式,明确岗位职责,持续完善综合类综合服务窗口设置,开设企业开办、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不动产登记等专题综合服务窗口,通过集成材料、一口收件、优化流程、并联办理,大幅度压减审批时间,力争2019年底前,我市建设工程项目总审批时间压缩到45个工作日、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3个工作日、不动产一般登记及抵押登记时间压缩到5个工作日。4.“一次办成”与容缺受理“马上办”相结合。推行“双向承诺制”,对“最多跑一次”事项,材料齐全的,要严格兑现承诺“一次办成”;材料欠缺的,只要核心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实行容缺受理“马上办”,企业和群众可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补齐所缺材料。同时,建立容缺受理登记销号、容缺诚信等配套制度,对未能遵守承诺的申请人,暂停相关业务办理,引导申请人正确理解和遵从“容缺受理”相关规定。5.现场咨询导办与帮办代办相结合。全面建立咨询导办制度,设立总咨询服务台,业务复杂的专项类服务区要设立专门的咨询导办岗,加强业务及礼仪培训,提高咨询导办服务水平。建立“帮办事”工作站,公开帮办代办流程及受理范围,完善帮办代办制度,为服务对象提供诸如资料分发、咨询辅导、申报预审、表格填写等常规性业务帮办指导,形成咨询、受理、办理相对分离的服务模式;对重点投资项目、特殊人群提供个性化、精准化全程免费帮办代办服务。6.公共资源交易“应进必进”与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结合。严格执行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清单内的公共资源交易一律进入平台,做到平台之外无交易;优化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进一步提高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水平,加快推进与政务服务网的深度融合;全面落实财政性资金项目必须在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推动我市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系统与省网上中介超市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营造便捷高效的交易市场环境。(四)强化九项服务保障。1.破除审批服务体制机制障碍。结合我市机构改革任务和要求,市、县级(含县域副中心)政务服务实施单位要按照“三集中一分开”(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向综合性实体大厅集中,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行政审批职能科室整体向综合性实体大厅集中,推行审批权和监管权分开)的要求将机构、人员、事权集中进驻综合性实体大厅,将审批权和监管权分开,破除导致行政服务中心变相为“收发室”、审批“体外循环”的体制机制障碍;各经济功能区、各镇(街道)要进一步整合审批服务资源,提升审批服务效能。2.深化“十统一”标准化梳理。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做好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调整,进一步深化标准化梳理,确保市、县、镇、村四级同一事项的基本编码、实施编码规则、事项名称、子项拆分、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提交材料及表单内容要素“十统一”,线上线下保持一致。3.着力提高“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各级各部门要对依申请的事项逐一梳理,按“最多跑一次”的要求,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可办;要优化流程、充分授权、简化材料、压缩时限,推动更多事项“马上办”“即时办”;要在网上材料预审、技术审查前移、邮政免费送达上下功夫,让服务前移、群众少跑。“最多跑一次”事项要成熟一批、公布一批,接受监督,兑现承诺。4.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各类无谓证明,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通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一律取消。市及以下各级确需保留实施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对外公布。5.推进各类政务信息联通共享。坚持全市“一盘棋”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突出抓好广东政务服务网茂名分厅与各部门相关业务系统的对接;全面清理整合各级各部门已建、在建政务信息系统,分批分阶段完成系统接管工作;按省的统一部署推进我市政务云平台建设及电子证照、电子档案、电子印章等应用,推动我市政务信息系统统一接入国家、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打通数据查询互认通道。6.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及收费,对保留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要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对外公开;加快推进中介服务机构与主管部门脱钩;取消市及以下各级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和部门间的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大力推动我市中介服务机构进驻全省统一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7.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加快推广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领域的应用,依托省信用平台及时公开我市红黑名单,实施联合奖惩;积极推进“1+5”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在我市的应用,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8.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各要素、政务服务机构和平台、政务服务人员进行全覆盖评价;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明确政务服务标准,科学设置评价指标;采取“一事一评”、综合评价、第三方评估等多种评价方式进行评价;建立群众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督办协调机制,实行问题整改与责任追查同步进行,定期公示评价和处理结果,将评价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倒逼各级各部门持续优化政务服务。9.打造便民服务“一号客服”。以12345政府服务热线作为政务服务咨询投诉总入口,加快推进12345政府服务热线扩容提质,实现热线系统与政务服务网、“粤省事”等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拓展群众咨询投诉渠道;加强咨询投诉热点分析,精准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问题;制定热线管理办法,完善知识库更新应用、诉求工单按责转办及督办回访等制度,建立市、县、镇、村四级协同联动机制和30分钟响应机制,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打造便民服务“一号客服”。三、职责分工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放管服”改革总协调、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督查以及将市级机关政务服务落实情况纳入市级机关绩效考核等相关工作。市委编办负责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相关工作。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日常工作,并牵头做好实体政务大厅建设和管理、推进审批服务集中办理和便利化、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及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建立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推动网上中介超市应用,组织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等相关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牵头推进投资审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中介服务收费等相关工作。市司法局负责牵头推进“减证便民”(清理取消证明事项)等相关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推进简化优化不动产交易登记专项改革等相关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专项改革等相关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商事制度改革等相关工作。市各政务服务实施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本部门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政务服务事项“十统一”梳理、窗口规范化建设等相关工作,并加强对本系统的督促指导。各区、县级市政府及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负责本地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工作。各负责牵头单位要以2020年底前在“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一窗办”方面实现5个100%为总目标,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51号)明确的工作任务、责任目标、时间节点为基准,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我市各项改革目标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把构建审批便民服务体系作为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办事繁问题以及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抓好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各区、县级市政府、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进度,将改革任务清单化、项目化,细化施工图、时间表、责任链。市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改革工作的督促指导和业务培训,规范工作标准、提升工作效能。(二)抓好工作落实。要协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作风建设,切实转变服务理念和工作作风,着力革除“管卡压”、“推绕拖”和官僚主义、部门本位主义等“四风”新表现形式。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要通报表扬;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要严肃问责,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细落地。(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健全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开展满意度调查、最受市民欢迎的审批服务十件事评选等活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要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发掘更多的改革“一招鲜”、“土特产”,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加强舆论监督,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媒体解读:茂名市构建“1369”审批便民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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