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招商】佛山探索集体土地入市新路径 租赁住房试点助力产城融合
土地招拍挂
所属地区:广东-佛山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3日
为深化住房供给侧改革,佛山市入选全国首批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城市,通过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拓宽集体经济增收渠道,同步推动招商引资与人才安居工程。这一创新模式将有效补充市场化租赁房源,促进"租购并举"住房体系构建。
一、政策背景与试点意义
根据两部门联合印发的试点方案,佛山市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其集体土地入市改革具有示范价值。2023年启动的试点允许村镇集体经济组织以自主开发、合作联营等模式运营租赁住房,既缓解国有土地供应压力,又使农民长期获得资产性收益。相较于传统征地模式,该政策通过确权赋能实现了多方共赢。
二、佛山特色实施路径
佛山市结合本地制造业发达、外来人口密集的特点,优先在南海区、顺德区等产业聚集区布局试点项目。2023年下半年已出台配套细则,明确要求项目选址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单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特别规定租赁住房只能用于居住用途,严禁变相开发商品房,并由区级部门建立动态巡查机制。
三、权益保障与公共服务衔接
试点方案创新性提出"三权分置"机制,即所有权归集体、资格权归农户、使用权归运营主体。承租人凭备案合同可享受义务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该政策与佛山市积分入户制度形成衔接。2024年最新统计显示,首批试点项目已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居住证办理便利超两千人次。
四、风险防控与可持续发展
佛山市建立租金指导价发布制度,防止市场炒作。在禅城区试点中,采用"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分配方式,确保农民收益不低于土地流转基准价的1.5倍。同时要求所有项目缴纳履约保证金,纳入全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统一管理。
五、未来规划与区域协同
按照计划,2025年前佛山市将建成集体租赁住房超百万平方米,重点配套广佛交界地带产业园区。目前广州、肇庆等周边城市已与佛山建立跨区域房源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形成大湾区住房保障协同网络。这一探索为全国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了重要实践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