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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金湾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0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首页>政务公开>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珠海市金湾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25-01-08阅读量:15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1313”思路举措和区委“1312”工作举措,坚持把法治政府工作作为保障全区“三农”和水务工作的重要抓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社会格局,较好地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动法治建设。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珠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要求,我局突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及时组织召开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会议,对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细致安排,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确保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健全决策机制。一是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三重一大”等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列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做到了阳光决策、科学施政。二是健全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局务会议制度,对重大决策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由局党组(局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的监督,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用长期法律事务所顾问1名,对项目合同等及时征询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四是加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健全完善和规范统一的权责清单,对本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行了统一管理。(三)加强学习。我局党组充分发挥总揽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会议以及“三会一课”等形式开展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9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精神,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共产党员纪律必修课》等党内法规条例,定期对党中央和国务院出台的政策法规等及时跟进学习。通过“三会一课”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上级有关政策法规,依托“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珠海市干部教育培训网等加强个人自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带头学习作用,将纪律教育学习月与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相结合,由局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4次,开展纪律以及法治教育学习宣讲,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三农”意识,做到依法从政、遵纪守法、廉洁从政。(四)强化宣传。一是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班。将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优先从“法律明白人”“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对象中选择,重点培育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村民小组长等“法治带头人”家庭,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先进典型列入各级普法先进表彰中,引导示范户主动参与到乡村治理和乡村建设中。二是宣传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进田间地头。结合“中国农民丰收节”宣传活动、通过拉横幅、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单、现场解答、乡村大喇叭等方式,向村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农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小常识。三是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普法宣传活动。结合“春耕”等农时、大型节假日及“安全生产月”,适时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农机安全知识下乡活动。通过设置农机展台、发放安全生产宣传品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规与安全知识,解答农民群众有关农机安全生产、农机化生产技术和农机惠农政策等方面的问题,切实提高农机手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2024年开展安全宣传3次,开展农机联合安全检查5次,检查农用机械共27台次。(五)推进文明执法。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我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监管职责,加强重点领域、监管薄弱地区执法,全面排查整治涉农安全隐患,贯彻实施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个办法,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我局把开展“双打”工作作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环境、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和内容。切实形成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严打态势,开展春季、秋季农资打假执法专项行动各1次,深入开展打击假劣农药、假劣种子、假劣兽药等违法行为,不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秩序,保护农村农民合法经营者权益。二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农资产品监督抽查工作,启动兽药监督抽查7批次,农药监督抽查10批次,肥料监督抽查8批次。依法立案查处生产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肥料产品案1宗、经营劣质农药案3宗、无证经营农药案1宗等,共计罚款3.62万元。三是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聚焦农产品药物残留、违禁使用等突出问题,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持续严打禁限用药物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2024年依法启动种植类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100批次,合格率97%、畜禽类监督抽查124批次,合格率100%、水产品100批次,合格率99%。依法立案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6宗,办结5宗,有效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六)强化矛盾化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立完善办理机制,由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保抓得紧、抓得实。针对不同的建议提案,明确具体的办理计划、目标及期限,保证办理的有序有效。同时,亲自过问、亲自督导,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解决,确保建议提案办理的高质量、高标准。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意见6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同时,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针对土地纠纷问题日益增加的实际,积极稳妥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化解矛盾纠纷。我区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1个,共受理土地纠纷1宗,并成功调解,办结率100%,实现了农村社会稳定和谐。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立法治观念。全局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法治政府建设培训,局内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水平明显提高,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进一步转变,自觉地在学法、守法和用法中发挥表率作用,坚持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行政决策制度更加健全,决策迈向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局内工作人员能够准确理解、熟练掌握和运用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职能,内部工作步入法治化。全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通过学法、普法,使得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更加熟悉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掌握与“三农”和水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职权法定意识、程序合法意识、法律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制度更加完善,执法责任更加落实,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不断进步。(二)强化工作部署,推动任务落实。我局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充分发挥第一责任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成为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召集党组会成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积极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三)树牢廉洁意识,强化担当作为。全局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紧紧围绕广东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严于律己,带好队伍。重点加强涉农涉水法律法规方面的政策法规学习,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四)履行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2024年,我局暂无民事诉讼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三、存在的问题今年以来,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效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农业水利法律法规涉及千家万户,普法宣传教育落实的尚不够广泛和深入,部分涉农涉水生产经营单位对涉农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不足,容易出现违规经营、违规使用的情况。需进一步加强普法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涉农涉水生产经营单位合法合规生产经营意识,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确保法律法知识深入人心。二是各项法律法规学习仍缺乏系统性,开展法律专题培训场次较少,碎片化学习现象普遍,精研深思的学习态度和实践缺失,导致理论学习不深入,影响了职工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职工干部法律知识的全面掌握和运用存在一定的短板,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执法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三是行政执法力度不够。当前金湾区监管区域增大,实际执法人员相对不足,未能做到涉农领域全面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较为困难,部分监管领域力度较为薄弱,容易存在监管盲区与死角,导致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遏制,使得一些潜在违法者心存侥幸,进一步加剧涉农领域的违法违规现象。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农业农村和水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要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重要内容。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规定》,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发挥第一责任人核心作用。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中心组集体学法,党组书记带头讲法治课,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开展1次以上专题法治讲座。党组书记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二)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围绕种子等农资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管理制度,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加强信息公开,提升执法水平。(三)积极有效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扎实组织实施“八五”普法工作,制定普法宣传责任清单,组织下属事业单位和相关股室结合自身本职工作积极参加普法宣传活动。加大涉农涉水法律知识宣传力度,开展法律进村入户活动。(四)切实加强农业行政执法监督。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进一步梳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决防止执法不公、随意性执法和选择性执法,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和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认真落实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 分享到:微信扫一扫:分享扫一扫,分享给好友或朋友圈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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