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企业优惠政策

广东梅州产业园区

广东梅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广东梅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关于印发梅州市2012年新成长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梅州市2012年新成长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梅州市2012年新成长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实施方案促进就业创业,实施新成长劳动力“两清”工程,是今年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为切实贯彻落实好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新成长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保障园区企业和二、三产业技能人才需求,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工作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坚持以促进就业为目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能培训为主体,以中等职业(技工)教育为补充,以市或县(市、区)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力求学员通过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取得相应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最终达到全市当年有培训转移就业意愿的新成长劳动力清一色参加培训,清一色转移就业。二、工作措施(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做好新成长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把新成长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增强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工作上做到年年抓、经常抓、一抓到底;方法上坚持出新招、出实招、求实效,抓紧抓早;扎扎实实地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各县(市、区)要参照市的做法,尽快成立新成长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人社、财政、教育、民政、园区等部门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科(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要迅速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落实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间,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1.加大我市“双转移”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鼓励和引导新成长劳动力积极参加技能培训。人社部门要继续做好新成长劳动力培训券的发放工作;教育部门要在学校毕业班开展人生规划与职业指导教育,开设就业指导课,引导学生科学规划职业生涯,让学生们对职业(技工)教育有正确的认识,鼓励存在继续升学困难的初、高中毕业生积极选择职业(技工)院校,接受职业(技工)教育或免费的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县级民政部门在每年接收退役士兵时,要做好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宣传发动工作,引导退役士兵按照要求,积极报名参加培训。2.各县(市、区)要挖掘新成长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见习培训后实现就业、创业的典型,通过典型引路,引导城乡新成长劳动力转变就业观念。3.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学校、镇(街道)村(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建立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培训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宣传就业培训政策,做好组织发动,引导城乡新成长劳动力积极主动地参加各类职业培训,营造扩大培训就业的浓郁氛围。(三)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促进落实。各县(市、区)要在今年全面启动以建立包括新成长劳动力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就业状态、培训意愿、求职意愿、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去向、就业时间、单位等为主要内容的新成长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实名制工作,以实名制登记管理为抓手,切实推进新成长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水平上新台阶。1.及早做好摸查登记工作。教育部门要精心部署所属学校做好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和回梅登记就业困难的师范类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宣传发动和统计工作。准确采集个人信息,按有培训意愿和无培训意愿分类建立信息台账,无培训意愿的要注明理由,已就业的要注明就业去向,并把建好的台账逐级上报至县(市、区)和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培训意愿的未能继续升学的初中毕业生台帐和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台账在8月底前报人社部门,有培训意愿的未能继续升学的高中毕业生台帐在9月底前报人社部门。民政部门要做好退役士兵的宣传发动、就业指导和信息收集等工作,要摸清底子,分类建账,主要包括回乡人数、有培训意向人数、需本市培训人数、已就业人数及弄清无培训意向的原因等。并指导教育培训机构做好退役士兵的招生录取、培训教育和就业推荐等工作,在5月底前分类建好台账并报至人社部门。上述教育、民政部门报送台账的工作,各县(市、区)的报至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汇总,并要垂直报送;市教育局、市民政局要同时进行汇总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调查统计表格可登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专题专栏→劳动力转移→下载)。2.切实抓好技能培训。一是积极推进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全员培训,重点抓好当年就业困难的大中专毕业生、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和退役士兵进行清一色培训。二是打造培训品牌。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技能型人才短缺的实际,在现有“梅州的哥”、“客家大嫂”劳务输出品牌的基础上,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开展特色培训,如梅县畲江工艺编织、平远慈橙种植、丰顺汤坑电声器材制造等特色品牌培训。三是加强校园对接产业园和校企合作。市、县两级技工(职业)学校要根据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特别是园区主导产业的用工需求,加快调整全市技工(职业)学校的专业结构,合理设置专业,创新技能培训方式,通过整合校企双方资源,政府出政策、企业出岗位、学校出学位,校企双方联合招工招生、送岗送学、冠名培养等模式,进一步增强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我市产业发展提供充足的技能人才保证。3.扎实推进转移就业。人社部门要创新培训方式,开展分类培训,做好就业服务,帮助新成长劳动力实现就业。一是要结合当地产业特色需要,选定一到两个特色培训工种重点组织开展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创新培训模式,根据参训学员的文化水平和就业岗位需求,科学设置课程,重点培训就业岗位所需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后的学员应掌握专项职业技能,保证学员实现“高就”。二是要按照就地就近就业和向外输出就业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与本市园区用工企业和珠三角等发达地区用工企业的劳动力转移对接机制,根据企业岗位需求实际,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和定向培训。三是要按照“谁培训、谁输出、谁服务”的原则,要求定点培训机构负责做好学员的就业推荐、跟踪管理和后续服务,力争经培训后的新成长劳动力实现100%转移就业。四是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建立健全新成长劳动力学员就业信息库和企业用工信息库,完善就业登记、就业信息收集、发布制度,每年举办一场以上的新成长劳动力专场招聘会,搭建参训学员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平台;及时为参训学员提供就业信息、职业介绍等免费服务;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加强与珠三角等发达地区的劳务合作,收集更多、更好的用工信息;同时,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人才交流等形式,为参训学员提供包括信息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劳动维权等一系列免费的就业服务。4.建立健全基本台帐。各地要按照“市、县(市、区)有数据库、学校和镇(街道)村(社区)有台帐、个人有表格”的要求,全面落实各级各部门责任。人社部门要做到市、县主管部门有数据库(总台帐),镇(街道)村(社区)人社服务平台和培训机构有基本台帐;教育部门要做到市、县主管部门有数据库(总台帐),学校有基本台帐,学生有登记表格;民政部门要做到市、县主管部门有数据库(总台帐);财政部门要根据新成长劳动力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需求,安排专项资金,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并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发挥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三、工作要求(一)根据市有关文件规定,新成长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纳入市对县(市、区)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镇村两级服务平台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以及市对县(市、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绩评价指标体系。退役士兵培训就业工作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所在县(市、区)不能评为双拥模范城(县)。(二)将此项工作作为考核评估承训学校绩效的重要内容,对学员培训合格率和推荐就业率高,绩效好的学校可根据承训学校办学条件和需求,增加年度招生计划;对绩效差的学校,除给予批评外,视情削减其年度招生计划,直至取消其定点培训机构资格或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资格;对违规使用培训资金的培训机构和个人,依法严肃查处。(三)各县(市、区)和市教育局、市民政局要结合实际,制定2012年度工作方案,并将工作方案于5月15日前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广东梅州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