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涌(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调研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肇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产业转移工业园是经济相对落后地区承接相对先进地区产业转移、加速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的主要载体,不仅对产业升级和转移起到承接和推动作用,也在很大程度上起到平衡经济发展的作用,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共享基础设施、集中治理污染、集约利用土地。本文通过调研中山大涌(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以下简称怀集工业园),分析其现状及特点,指出其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一些可行性发展建议。一、怀集工业园现状及特点怀集工业园是2007年1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认定,继中山(肇庆大旺)产业转移工业园后,肇庆市第二个获批准的广东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怀集工业园总体规划面积为11000亩,现已开发面积6000亩,建设还处在初级阶段。目前共已投入1.8亿元开发建设资金,水、电、路等基本设施已建设至各投资项目施工现场,基本可满足目前企业的建设和生产要求。到2013年7月止,园区共引进项目54个,总投资额57亿元;建成项目17个,投资额8.09亿元;在建项目20个,投资额42.92亿元;意向项目17个,投资额6.5亿元。2012年,园区共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家,实现增加值9.72亿元,同比增长22.5%,总量占怀集县规上工业22.2%,怀集工业园为全县工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一)高度重视,园区开发建设的步伐有所加快。怀集县建立四套班子领导挂点帮扶重点企业制度和县领导干部驻厂工作室制度,挂点领导每周至少抽半天时间,深入企业第一线,蹲点工作室现场办公,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建设投产和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企业排忧解难。实施县党政领导干部带头招商引资示范工程,要求每名县党政领导干部带头引进一家投资额超1000万美元以上、符合省级园区入园要求的工业企业。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经贸交流会、招商推介会,扩大园区影响,大力承接珠三角核心区产业转移。(二)规划产业布局,提升产业集聚力。怀集工业园按照高标准规划园区,围绕“明确定位、完善功能、扩大规模、提升水平”的目标和“园区集聚、创新驱动、规模壮大、绿色发展”的要求,对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建设布局进行了科学的规划。在产业布局上,重点发展以板材家具、金属加工、服装鞋业、汽车配件、电子装配、农副产品加工等为主体的产业项目。其中,重点扶持集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发展高新材料技术产品,使之成为国际知名度较高的新型材料企业;扶持怀集县汽配公司发展发动机气门及汽车零部件产业,以此引进汽配产业的上下游配套企业;以宜美、顺龙公司为龙头,利用怀集县丰富优质的木材资源优势,打造新型环保板材、家具,做大做强怀集特色木材加工业。(三)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提供高效服务。怀集县不断优化投资软环境,坚持能减则减、能放则放,实现审批项目最少、流程最短、收费最少、时间最快。在“少管”的基础上,把该管的管理好,使投资项目入得来、留得住、发展得快。并结合实际,制订了园区有关的管理办法和各项开发优惠政策,为投资者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2012年11月投入使用的怀集县行政服务中心,包括工商、环保、住建等23个部门共86个办理事项进驻,为投资者提供一站式服务,使客商能在一个办事大厅内办妥相关证照手续,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制订县领导跟踪服务入园企业工作方案,积极做好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派出专人负责对项目的用地、办证手续进行全程落实,力促企业早日动工建设、发挥效益。二、存在问题(一)园区管理体制不顺畅。调研中了解到,目前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县招商局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职能交叉重叠,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管委会无独立机构和人员编制,不能作为独立主体行使相应管理行为。(二)两地合作层次偏低,定位不准。虽然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是由中山和肇庆两地政府合作共建,但合作双方层次偏低且是松散型合作。怀集县财政能力有限,肇庆市对怀集工业园的支持不多,同时中山市政府对产业转移工业园的规划、资金、开发建设、管理、招商引资等方面参与程度不深。由于合作模式的松散,导致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合建双方政府的工作定位不准确:怀集县政府不仅要完善政务环境、改善投资环境、做好配套服务的工作,同时也要将园区开发建设和招商引资作为重点工作;中山市政府对园区的规划、资金投入、开发建设、管理、招商引资和引导产业转移的主导作用没有得到发挥,仅限于在有限范围内协助招商。(三)园区开发建设资金不足。怀集工业园区建设主要靠地方财政拨款和省划拨的专项建设资金,目前园区已投入1.8亿开发建设资金,其中县政府投入1.12亿元,省市扶持资金6800万元。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如土地平整、道路、供电、供水、排水等最基本的配套设施建设,还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才能完善。由于怀集县经济欠发达,地方财政比较困难,无法安排足够开发资金,2013年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尚缺口5360万元。受项目建设融资困难的影响,部分入园建设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放缓了建设步伐,对入园项目建设投产带来很大压力。三、建议(一)尽快理顺园区管理体制。由于怀集工业园区管委会机构人员设置未明确,管理的权限、责任和义务不明晰,决策和管理容易出现脱节现象,难以对园区的经营开发形成统一高效的工作机制。建议市县编制主管部门参照其它重点产业转移工业园的机构设置,尽快研究、审核、确定怀集工业园区管委会架构,推动园区机构和管理运行体制的建立。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园区建设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园区管委会三个层次的管理体制。(二)完善园区合作双方政府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省推进产业转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加强协调服务,解决产业转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完善产业转移合作机制,落实市场化运作实体,明确各方责任,进一步推动工业发达城市的产业、资金、人才、管理的转移;二是由中山市政府牵头,组织有实力、有意向的企业共同成立股份公司,负责规划、投资、外围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实现园区企业化运营,怀集县政府退居到服务层面;三是制定合理的投资收益分配方案,尽量采取转移方政府出资,承接方政府出地,投资收益归出资方所有,地方税收留成则由双方政府分成的运作方案。(三)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国家对产业转移的有关优惠政策,努力向省市争取建设资金扶持,不断完善园区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引进资金实力雄厚的客商或财团,共同开发建设,共同招商引资,努力将怀集工业园建为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的良好载体;申请将园区内新增的增值税、所得税省、市、县留成部分,由省、市、县财政补贴给园区,用于园区滚动发展;申请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省集中部分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省级部分留归地方补贴给园区,专项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四)强化园区工业用地管理。按项目建设进度供应土地,在出让用地合同上明确先发建设用地蓝线图,待建设面积达到一定规模后再发建设用地红线图,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实际投入到位情况分期分批供地;加大园区闲置土地清理力度,对逾期不动工建设的项目,构成土地闲置的,依法征收闲置费;符合法定无偿收回条件的,采取法律手段坚决依法收回。撰稿:市统计局工业交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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