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kV来安(龙湖)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前公示
政策
发布部门: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220kV来安(龙湖)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前公示根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潮州供电局的申请,潮州市环境保护局拟同意220kV来安(龙湖)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9月21日至9月27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联系电话及传真:0768-2181071通讯地址:潮州市凤新东路环境监控中心潮州市环境保护局监察科一、基本情况项目名称:220kV来安(龙湖)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地点:站址: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新安村工业区线路: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龙湖镇和东凤镇建设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潮州供电局验收调查单位: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二、项目概况220kV来安(龙湖)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由变电站和输电线路两部分组成。变电站位于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新安村工业区,建设180MVA主变压器二台。输电线路工程新建220kV线路2回:来安至金砂站、来安至潮州站各1回;110kV进线5回:来安至浮洋站1回、来安至鸛巢站2回、来安至礼阳站1回以及来安至江东站1回;10kV出线20回。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该项目于2007年8月24日经我局审批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和设计文件中对本工程均提出了比较全面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这些措施在工程实际建设和运营期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四、验收监测结论根据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编制的《220kV来安(龙湖)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调查结果如下:1、生态环境:工程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了原有土地使用类型。从现场调查情况看,站址内、塔基周围的绿化已恢复,绿化植物生长良好,取得了较好的防护及景观效果;220kV来安(龙湖)输变电工程在建设中采取了及时回填措施,起到了很好的效果,防止了水土流失。2、电磁环境:所有监测点均满足环评及环评批复中工频电场强度不得大于4000V/m,磁感应强度不得大于100μT的要求。同时满足达标考核标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输变电频率为0.05kHz时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要求,即工频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3、声环境: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类标准,同时满足验收达标考核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限值要求。环境保护目标监测点噪声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II类标准,同时满足验收达标考核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限值要求。4、水环境:220kV来安(龙湖)变电站按无人值班、保安值守设计,运行后只有少量生活污水产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5、固废:变电站发生事故排油时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统一收集后,回收利用,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统一处理,变电站运行至今,尚未发生过事故排油。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