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潮州市湘桥区2023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8日 政策文号:粤府土审(20)〔2024〕24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潮州新区管委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及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对照国务院办公厅《检查考核指标》,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对全市在运行的8家政府网站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总体合格率为100%。同时,对全市正常运行的69个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检查范围包括安全问题、内容更新、互动回应三项“单项否决”指标。从检查结果看,政务新媒体总体能够认真做好信息发布和互动回应工作,符合检查指标要求,没有出现单项否决的问题,合格率达100%。二、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政府网站运维保障工作仍需加强。部分县区、部门政府网站内容保障不到位,存在栏目超期更新等问题,如湘桥区人民政府网站在今年第三季度被通报多个栏目更新不及时后,本季度仍出现相同问题;信用潮州网动态类栏目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更新,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中工作动态栏目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更新,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中其他栏目信息超过1年未更新。此外,在日常人工巡查中还发现,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潮州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等单位日常信息更新要求落实不到位,相关责任栏目信息更新超过考评时限要求。另外,少数网站运维保障力度不足,未按要求做好日常巡检读网工作,如潮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出现页面内链接打不开的问题。(二)政务新媒体的运维管理工作有待提升。部分政务新媒体账号出现菜单栏更新不及时和“踩点”更新现象,如“潮州民政”、“潮州市创卫办”、“平安潮州”“潮州医保”、“潮州商务”等微信公众号。市商务局开设账号未按要求备案,存在漏报情况。检查发现问题清单见附件3。三、下一步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内容保障。各县区、各部门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工作的首要位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主管主办职责。各栏目责任主体单位要加强信息内容保障,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发布信息准确权威。要注意加强对政府网站的日常巡检,特别是网站改造升级后,对网站相关功能要进行全方面检查,防止网站因改造升级影响其他功能的正常使用。(二)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运维保障。各县区、各部门要将政务新媒体作为深化政务公开、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平台,不断提高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要建立菜单栏目责任清单,明确更新频率,加强回溯巡查,确保线上活动链接有效、跳转内容准确无误。要做好新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账号的报备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潮府办函〔2019〕87号)的相关要求落实报备。严禁未经报备,开通使用政务新媒体。(三)认真做好年报编制发布工作。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2023年度报表编制发布工作,加强数据和内容审核把关,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认真填写《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于2024年1月19日前在本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并在系统中填写公开网址。同时,及时梳理总结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的创新经验和亮点特色,加强沟通交流互鉴,不断提升建设管理水平。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发现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存在问题,务必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并于1月20日前将整改报告报送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抄报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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