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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斗门区白藤街道办事处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斗门区白藤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3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2024年,白藤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委依法治区办的精心指导下,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街道依法行政和民主科学决策水平,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以及贯彻落实措施的情况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9次,组织专题宣讲、干部大会、党工委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22次,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暨培训班,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悟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内涵。深入基层、群众开展宣传宣讲,推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机关、进社区、进网络”,基层机关党支部学习12次,各社区学习64次,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及时报道学习宣传贯彻成效,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的具体举措,落实市委“1313”思路举措有关法治建设的情况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通过集中学习、集体研讨、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强化理论学习,组织开展党校培训、干部培训学习相关课程,全年培训党员干部约2800人次,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街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做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带头作用。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工委在推进街道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积极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根本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街道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全街道工作紧密结合,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难点、难题,召开党工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3”思路举措,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更好推动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提升街道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聚焦“百千万工程”工作部署,坚持党建引领,高质量建设“1+6+N”工作体系,推动街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一是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格落实年终述法工作要求,强化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带头推进法治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充分发挥党工委在推进街道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召开党工委会议定期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针对问题事项及时指导相关部门进行分析和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街道重点工作同步推进。坚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对街道重大决策事项,邀请律师顾问团队提供法律支持,咨询和听取区司法局等相关部门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三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次,配合人民法院受理、审理行政案件,履行自身的法律义务。四是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社区党委、部门负责人依法办事,不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五是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针对未成年、老年人、个体户等不同群体,制定个性化的普法方案,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77次,宣传讲解宪法、民法典、劳动保障、婚姻家庭、未成年人保护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珠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以及落实我省2024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2024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一)落实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各项制度规范。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严格执行《白藤街道党工委会议议事规则》《白藤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制度》《白藤街道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等制度文件,所有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内容,必须履行街道党工委(扩大)会议及主任办公会议集体决策、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规定。坚决落实制度中规定的法制审核要求、政策法规部门工作职责与要求,保证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二)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力量。聘请2名律师作为街道政府法律顾问,为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及其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服务,为处置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咨询,审查文件、合同及其他协议书共计92件,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律事务。街道社区法律顾问在社区值班240次,提供法律服务共278次,服务对象800余人,其中接受群众咨询144次,开展法治讲座27次,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18次,代书2次,完善村规民约6次,其他服务事项(普法宣传、走访等)81次。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继续聘请专职驻队律师,协助开展执法工作,规范执法流程,确保程序正当,同时按照事权范围对案件进行分类研究,持续提升执法效率与效果。(三)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全年新增2名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案件办理、法律知识等专题学习,对照案卷办理标准查漏补缺,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法律素养。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积极受理数字城管、12345案件,依法查处占道经营、流动经营、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贯彻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在执法及巡查过程中全程佩戴执法记录仪及拍摄设备,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案件办理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本年度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都已依法公开。(四)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1+6+N”基层“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体系建设,高标准建成集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十三室一厅二站”综治中心,协调司法、人社等16家成员单位进驻集中办公,联动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基层政法力量以及综合网格、“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等,统筹网格内基础数据核实、信息采集、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矛盾化解、志愿服务等工作,搭建全市首个镇街综治中心巡回法庭,探索斗门区首个“不起诉+公益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将“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落到实处。充分发挥“粤心安”社会心理服务站(室)作用,加强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举办“社区公益微创投”“邻聚计划”活动,共培育、挖掘200多名社区能人,引入108家社区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社区治理,积极创造居民参与社会治理的新途径。(五)坚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信息主动发布、发布审核、依申请公开制度,依托政务网站、居务公开栏、布告栏等途径,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涉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府信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确保群众对街道相关工作政策和工作动态了解及时、查找便捷、监督有力。在斗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街道工作动态、信息公开指南、决算信息、联系方式等各类政务信息50余条。安排专人统一录入“双公示”信息,及时、完整地将数据归集至珠海市斗门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定期对录入信息进行自查,确保无漏报、迟报、错报现象。(六)强化对法律实施的全过程监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制定规范性文件,做到程序合法、内容合法、格式和发布流程规范。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斗门区白藤街道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督促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按规定的期限提交相关文书、证据、依据,严格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生效裁判。(七)提升法治宣传教育质效。落实街道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街道全体在编公务员开展年度学法考试活动,实现街道参考率100%、优秀率100%,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社区活动,本年度以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为主旨,通过丰富多样的宣传手段,围绕“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以案释法之消费者维权”“关注网络安全,谨防电信诈骗”等主题,宣传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联合社工站、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前往小学开展“预防校园暴力欺凌”法律宣讲活动,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分析校园欺凌案例,教育学生加强法治学习、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举办“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现场宣传咨询日活动,设置咨询台,摆放展板,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读本及宣传品。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普法宣传,深入到辖区商业街、农贸市场、大型商业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专项检查、上门入户宣传、播放警示教育视频,派发宣传资料9000余份。五、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一)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干部职工对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认识不高,在新环境下习惯沿用老思路、老办法推动工作,对新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不深,缺乏运用法治思维和办法解决问题的能力。(二)专业人才配置不足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纠纷调处、法律援助等工作任务繁重,专业法律技能型人才相对短缺。特别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承担执法事项繁多、专业性强,而现有执法人员中拥有全日制法律教育背景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比例不高,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培训需要大量时间,在面对如水务领域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执法事项,执法人员的承接能力相较“接得住,接得好”的标准存在差距。(三)执法装备配置不足受财政资金安排制约,一些执法车辆、取证设备破损故障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特别是执法车辆服役多年、长期处于满员使用状态,性能差、老化故障频发,一定程度影响执勤执法工作,难以同时应对多个紧急突发问题。辖区部分区域位置偏僻,电力和网络覆盖有限,缺少监控摄像布置,加大监管难度。(四)普法宣传精准度不足目前普法宣传活动的新颖性不高,具有感染力和互动性的普法内容不多,“线上+线下”同步宣传不够紧密,且宣传方向多数是单向传播,缺少普法对象对普法宣传效果的反馈,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方式和内容还有待创新。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一)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带头示范作用,增强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的自觉性、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法治建设和街道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二)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继续通过招录公务员、岗位调动等方式增加法治人员,加强专题学习、集体研讨、积极自学,提高法治人才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和律师团队构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力量,为街道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支持。(三)提高普法宣传水平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利用好“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创新普法形式,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形象的表达方式,普及与群众生活生产息息相关的法律内容,调动群众学法积极性。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执法人员参与相关领域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在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过程中开展精确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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