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斗门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主线,健全完善法规制度体系,持续优化行业营商环境,加快提升综合执法水平,依法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着力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区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纵深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区交通运输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交通运输、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扎实推进法治广东平安广东建设;强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党组书记、局长苏跃朋同志带头履行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组织党员干部传达学习“一法两条例”,切实加强对本局法治建设的领导,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2023年以来,区交通运输局集中深入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一法两条例”等资料2次,组织中心组学习研讨1次。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明确局党组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局主要负责人参加全区专题述法评议会议,作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述法报告,汇报我局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二是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细化依法行政的相关任务,与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每半年听取1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三是按照《关于报送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查问题整改清单的通知》要求,主要领导部署,认真梳理问题清单,细化具体整改措施,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切实把法治建设责任落细落实。二、持续完善部门规章制度体系,不断夯实法治交通建设基础不断深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按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清理重点和标准逐件进行审核。三、切实转变部门职能,持续优化行业营商环境动态调整完善权责清单。根据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组织专业人员对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行认真梳理均经区政府审定通过,在网站公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按照“放管服”改革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一网、一门、一次”的改革要求,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通过平台,实施“一窗受理、分类审批、集中出证”的服务模式,“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对照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结合工作实际,实现本部门一窗办、承诺办、导航办、一码办。按照全区“证照分离”要求推进分类制审批改革。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以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为重点、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情况。事前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统筹推进行政执法公开与执法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准确公开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等信息。事中落实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实行亮证执法,文明用语等方面要求。事后对所有行政处罚决定,通过斗门区信用公示平台进行公示。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抽查结果统一对外公示,公示率达100%。五、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提升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系统内各部门联动协作,加强信息互通,使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衔接更为紧密,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闭环高效运行。与系统外公安、交警、城管、旅游等多部门建立联合执法制度,围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黑车”非法营运、旅游客运区场等重点领域,开展联合执法。特别是与公安、交警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在全区范围内,不定期组织开展超限超载流动稽查和跨县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形成执法合力,对全区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起到威慑震慑作用。发挥科技信息手段,提升执法效率。接入了治超平台、多家货运源头单位自控系统视频监控数据,实现了“人力治超”向“科技治超”转变和治超科技监管全域覆盖。治超工作由突击性执法向常态化管控转变,由传统执法向非现场执法转变,实现了24小时不间断治超管理。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排查顽瘴痼疾,全面清理整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对存在的顽瘴痼疾认真剖析问题根源,“挂号”整改,对于整改完毕的问题,整改结果通过本单位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二是强化执法培训,提升执法水平。一是把握亮点“系统学”,举办执法培训班2场次,培训执法人员100人次,培训内容覆盖交通运输综合领域法律知识。二是突出重点“促进学”,从法律基础知识学习到工作实务,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综合素质。三是改进方式“实践学”,通过学习交通运输领域执法文书制作、工作实务交流和执法系统操作,督促执法人员把学习与执法工作结合起来,改进执法方式,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践行“为民服务”理念。六、强化制约监督,着力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主动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监督,认真做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及时做好“互联网+监督”“区长热线”等网络留言事项办理,依法及时回应群众投诉举报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深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明确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策五个必经程序。降低决策风险,对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程序、执行与监督作出明确规定。聘请法律顾问,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让法律顾问参与到行政决策。涉及年度目标任务制定、交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人事调整、大项资金支出等重大决策,均先期开展深入调研,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及时召开局党组会议,依法依规研究决策。七、加强法治思维培树,落实执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执法人员送法深入车、路、港、站场等执法一线,开展法治宣传,积极引导和帮助企业和群众学法用法。充分运用本部门本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优势,借助广播电视、LED显示屏、公共交通车载等媒介平台,开展交通运输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以及新修订行业法律法规规章的普法宣传。执法人员215人次,悬挂宣传条幅17条、LED显示屏滚动字幕36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000多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0余人次。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监管的情况。今年以来,新增备案机动车维修企业37家,变更备案48家,注销30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无新增,注销备案2家。八、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营造交通运输和谐稳定发展环境一是畅通信访渠道,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公开信访电话和邮箱,对来信、来函、来访及时安排对接处理,安排人员及时关注网络舆情,及时了解、反馈动态。二是规范信访办理程序,积极引导信访群众依法逐级走访,妥善解决群众信访事项,切实维护好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减少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发生。三是增强工作主动性,加强与干部职工和管理对象沟通协调,主动了解困难人群诉求和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定期分析研判,有的放矢进行解释说明,及时缓和化解矛盾。四是强化事前解决,充分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做好政策解答等工作,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一线、解决在基层。今年以来,共接待群众来访2批次,办理人民网网友留言16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6件、政协委员提案14件。九、存在问题(一)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与新时期执法要求存差距。执法人员因体制因素造成平均年龄偏大,专业人才匮乏,特别是严重缺乏法律型、技术型人才,与当前交通运输执法的要求不相适应。(二)交通执法部门联合机制、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加强。交通执法受部门权限限制,有些违法行为单靠部门作战成效不佳,难以达到预期的成果,这就需要建立部门乡镇联合执法机制和各部门相互协作的长效机制,如非法营运整治和违法超限运输等违法行为治理难度大,各部门需进一步加强相互合作,联合执法。(三)互联网+政务推广仍有待加强交通运输数字化改革技术人员匮乏,数字化改革成果如何在交通运输各项工作中发挥更好的作用,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成果还需不断摸索和改进,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数据共享,事前事中事后闭环管理也需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四)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水平有待提高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存在文书的制作内容表述不够规范、准确,描述事实不够全面、具体、翔实,案卷整理归档不够规范等等。十、下一步工作(一)突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工作需要、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安排部署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任务,定期听取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局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要将述法内容列入年度述职报告,自觉接受监督。(二)继续做好普法宣传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八五”普法计划,以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为载体,依托政府网站、专业普法网站和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让法治政府建设深入人心。(三)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执法人员法律法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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