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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门区水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斗门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区水务局党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秉承法治至上、法治行政、法治治理体系理念,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扎实做好各项水务工作,现将今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一、主要工作落实情况(一)明确工作职责,全面统筹法治工作区水务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工作部署,严格落实依法行政的工作要点,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党组领导班子认真研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珠海市斗门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主要内容,领会《纲要》《方案》基本精神,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局机关及其下属部门采取形式多样的学习方式,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编制了《斗门区水务局水法规汇编》,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明确办公室负责法制工作,水政执法股以及其他股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各自职能做好普法执法工作。(二)全面落实法治工作,层层夯实责任担当党组书记何啸逸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了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形成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各司其职、全员参与强化法治建设的工作机制。将法治建设与水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以纪律教育月为契机,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协调等工作。确保了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有力。(三)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法律意识素养一是坚持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结合局党组会、“三会一课”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讲重作”专题教育、局务会、专题报告会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和全体机关干部开展行业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十九大党章(修正案)》等涉法学习。二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制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利用世界水日及宪法日等宣传工作之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职责,广泛深入宣传《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带动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升法治水平一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解释情况,机构职能调整情况、上级政府取消权力事项及权责清单运行等情况,我局针对现有的权责事项进行了清理。通过新增、整合、转移、拆分、权力类型调整,共保留了442项权力事项,其中行政许可14项、行政处罚385项、行政强制14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检查13项,其他权力12项,对权责事项的实施依据、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等要素发生变化的相应进行调整更新。二是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对我局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放管服”改革,部分事项由审批制改为承诺制,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并在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斗门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河道采砂方面,及时划定禁采区并向社会公告。同时严格按照《斗门区水务局水务工程招投标定标工作指引(暂行)》《区水务局政府投资项目执行政府采购工作指引(暂行)》等规范性文件进行招投标及行政审批工作。三是加快整合相关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和充分共享。根据我区“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对本单位的拟上网事项办理深度进行确认和梳理,进行上网深度确认和运行环境确认工作,并对受理和审批的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工作效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四是全面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2022年,我局办理涉水行政审批131宗(批复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41宗,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26宗,取水许可审批12宗,接受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26宗,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1宗,涉水建设方案审批9宗,防洪影响评价审批1宗,水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核4宗,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含临时占用)审批11宗)均严格按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的原则,扎实办好每一宗行政审批工作,积极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清理“奇葩证明”,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杜绝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任何方式设置变相行政许可事项;无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没有无法定依据收费项目;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五)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按照出台规范性文件的流程,做好合法性审查、征求意见、提请审查、意见修改等工作,充分运用法制监督平台,按要求进行登记报备并公开等工作。按照要求及时做好“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涉及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并按照要求在局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坚持动态管理规范性文件,定期开展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二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其中,为规范我局水务工程定标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采购工作,制定《斗门区水务局水务工程招投标定标工作指引(暂行)》《区水务局政府投资项目执行政府采购工作指引(暂行)》。三是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凡是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决策,都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启动、审议、公开和执行等具体步骤,落实公开征求意见、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开听证、向社会公布等相关制度。四是落实重大行政案件集体决策和备案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和《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要求,对公民处超过3000元、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超过3万元罚款、吊销许可证等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通过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保证行政处罚正确、公正地实施,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五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我局重新整理了行政处罚清单,并进行细化分解,下发了权力确认通知,将责任落实到各股室,并进行了一对一的工作对接,并梳理完善了执法人员信息库,针对执法人员相对行政权力少的情况,协调各个股室给予支持,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列入培训计划,考核合格后,争取持证上岗执法。同时,组织各股室,结合“三定方案”和事权下放相关规定,对我局行政处罚权适用执法对象进行清单式管理,对列入清单的执法检查对象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增补对象库;组织制定了《珠海市斗门区水务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试行)》,共分二十条,明确了工作目标、范围,明晰了部门职责、分工和配合事项,完善了各项实施程序,对工作的实际操作具有现实作用。2022年,我局联合属地镇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了13宗实施中的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我局联合各镇抽查了2家取水户开展取水许可“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并利用斗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六是积极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制度,加快落实《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根据《关于开展镇街行政执法事项调整下放工作的通知》(斗法治办〔2022〕26号)相关要求,经梳理我局385项行政处罚权责清单,其中由镇街行使更为妥善的17项归纳成表上报至有关部门研究,同时我局仍将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例开展执法工作,且对其余368项处罚事项开展执法工作,保障协调沟通工作,加强部门之间联合执法,维护我区河湖生命健康。(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一是充分运用信息平台,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运用法制监督平台完成了行政执法人员和辅助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证件申领工作。参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阳光执法,杜绝执法随意性。二是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重大执法决定。严格落实执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珠海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在部门网站对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涉及的事项进行全面公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以文字和音像相结合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同时对重大行政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并填写法制审核意见书,作为卷宗资料附卷留存。我局根据自身的职能,将水政执法过程中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制定移送的标准,保证了“两法衔接”高效运行。2022年,我局强化7*24动态执法态势,年内开展执法检查161次,出动执法人员407人次、执法车辆166车次、执法船19船次,巡查河道长度约4434公里,检查对象190个。水事违法行为立案14宗,涉及妨碍河道行洪案件7宗,未经许可擅自占用河道案件2宗,危害河岸堤防安全案件2宗,非法取水案件2宗,非法采砂案件1宗,罚款86万元。通过高压态势执法,“四乱”现象明显得到遏制,水事环境和水事秩序得到明显改善,部分河湖乱象得到缓解,人水和谐新气象日益呈现。(七)健全科学有效监督机制,确保权力有序运行一是畅通群众投诉举报和信访渠道。建立健全群众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门户网站邮箱、12345投诉热线等监督渠道,及时核查投诉举报和信访事项,年内通过信访维稳、12345投诉热线、随手拍投诉事件,年内共协调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河涌、水浸黑点等问题100余宗,解决率100%,群众满意度达100%。二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议案和提案。认真听取人大和政协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按规定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以及政协委员提案。三是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自觉接受监察部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四是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加强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七天双公示”制度,落实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制度,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重点问题。我局共公示政务动态30条,通知公告146条,办事指南1条,部门文件(水法律法规)4条、年度部门预算2条,行政处罚9条。二、存在的问题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没有专职法制审核人员,不适应法治政府建设形势发展的需要。二是法治建设专业力量与繁重的工作任务相比仍显薄弱,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三是水务机制创新有待加强,如何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创新水务管理,仍需不断探索。三、下一步努力方向为进一步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我局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培训,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我局将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培训作为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要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的基础上,坚持实体程序并重,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执法业务培训要强化技能培训,要下大力气克服执法不规范,程序混乱等问题,切实提高水行政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制作法律文书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水行政执法行为合法规范,将案卷评查制度纳入水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规划,逐步完善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的部门联动机制,使案卷评查制度在促进我局依法行政的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二是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联合各镇(街)及其他相关部门多层次、全方位大力开展推进法治建设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法治区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维护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合法权益,通过充分利用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手段,对日常巡查、调查取证、案卷制作、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进行记录。特此报告。珠海市斗门区水务局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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