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3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2022年,珠海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全面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成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推动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深入推进并系统梳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方面的工作亮点和成效。召开珠海市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会,认真谋划、扎实推动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在珠海和合作区落地落实。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珠海说”百姓宣讲活动,深入全市机关、企业、农村、社区、学校、军营等开展宣讲,在全社会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凝聚建功新时代的奋进力量。(二)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2年4月,市委书记吕玉印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部署2022年依法治市工作,强调要进一步增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为珠海高质量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市长黄志豪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短板弱项和整改情况,以及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情况,2022年度5次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对相关议题进行研究。推动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在十届市政府党组第4次会议及十届市政府第6、10、11次常务会议上,组织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以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三)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出台《珠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为今后5年的珠海市法治政府建设谋篇布局。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等专项督察,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并督促落实。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对广东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发掘、培育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实践案例,发布“2022年度珠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大创新实践案例”。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政府职能全面履行(一)推进政府机构职能协同高效。开展部门“微改革”,对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住建局等9个部门内设机构进行优化调整,为相关部门增设精神文明协调、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等科室。建立常态化部门职责分歧协调处理机制,制定出台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领域行业主管部门权责清单,解决职责分歧58项,理清部门职责关系。调整完善市区两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加强标准化建设,推动实现权责清单的规范统一。截至2022年12月31日,市、区各部门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发布权责清单分别为5819项、13596项。(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优化审批服务流程,进一步实现减材料、优流程、缩时限,全市3003项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压减率达到94.76%,即办件占比95.63%。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2022年度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共制定437个抽查计划,下达689个抽查任务,抽取检查对象15624家,其中,下达跨部门抽查任务53个,抽取检查对象358家,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修订完善《珠海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行动,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政策的30份文件进行整改。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推动降费减负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大力助企纾困。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开展3次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排查工作。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面提升立法质量效率(一)持续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出台法规11部,立改废政府规章9部。围绕“产业第一”重大决策部署,出台《珠海经济特区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规定》,确定工业用地控制线区域界线、优化产业用地规划等,保障珠海工业用地供给;围绕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建筑行业发展,出台《珠海经济特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行为若干规定》,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行为;围绕保障民生增进民生福祉,出台《珠海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保障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出台《珠海经济特区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通过小切口立法将有效措施上升为规范制度,回应社会关切、顺应公众期待。(二)完善高质量立法工作机制。立法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确保一切重要立法活动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完善公众参与立法制度,广泛收集基层群众、组织和企业的意见建议,在镇街设立6个政府立法工作基层联系点,在企业、协会、商会、律所中设立13个政府立法工作企业联系点。加强立法协商,建立结对机制,立法项目草案均充分征求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意见。(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2022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草案124件次,统一审查、编号、发布率均达100%;备案审查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40件。优化规范性文件年度统计分析和典型问题通报机制,采取“市本级分类总结通报+各区(功能区)总体情况通报”方式,全面提升市区两级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法治化水平。坚持立改废并举,对现行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已修改规范性文件18件,废止77件,宣布失效16件。深入推进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开展实施后评估16件次。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市政府及各区各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在网上公开,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性规定。对《珠海市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珠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项目举行听证,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二)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职能。强化市政府依法决策专业支撑,聘任包括香港、澳门在内的13位专家学者、律师为市政府第八届法律顾问。紧扣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办理涉重大合同、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政府法律事务上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强内部法律顾问和外聘法律顾问两支队伍建设,强化市政府依法决策专业支撑。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法律参谋”作用,对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织各区对第一批下放镇街的行政执法事项开展评估,根据实际进行动态调整,组织开展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水平。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防范工作联合执法检查等联合执法行动。(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组织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和“黑恶痞逃”、“破小案”、“禁毒”等专项统一行动。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和工贸、城镇燃气、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消防等7个重点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检查。加强违法建设治理,全年违法建设治理量共93.71万平方米。推进药品安全、养老诈骗等专项执法行动,严肃查处非法添加、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哄抬物价、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组织水上非法洗砂洗泥执法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河道违法采(运)河砂。开展道路客运包车市场治理;“零容忍”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广应用珠海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实现市区镇(街)三级行政执法主体全面使用平台在线移动办案,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组织开展违法执法和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违反包容审慎监管原则、“一刀切”式执法和违法设定、实施罚款等突出问题。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发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40个。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让行政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一)充分发挥调解作用。建设珠海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进一步提高区域调解效率。市政府与市中院构建“府院联动直通车”机制,组建行政诉讼、企业破产、企业欠薪、问题楼盘、保供楼、低效用地、违法项目、金融安全等八个专项团队,聚力解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关切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二)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实行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办理机制,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开展“说理式”释法,实现服判息诉、案结事了。对每个复议纠错案件,以“一案一函”方式责令限期整改。落实全程调解工作机制,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程序中。2022年,市区两级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03件,审结655件,其中,以撤销、确认违法等方式直接纠错47件,经调解和解后申请人撤回申请终止结案的210件。(三)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印发新的《珠海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规则》,明确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一审出庭应诉率不得低于70%,持续开展不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专项整治,2022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1.84%,副市长首次作为市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七、健全行政权力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积极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创新与代表委员沟通、督办工作机制,确保各级建议提案答复率、办结率均实现100%,2022年共办理国家、省、市级建议提案525件。积极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办理44项市人大常委会监督事项。协助市人大开展立法调研、座谈会等工作,全年市政府领导参加有关活动超80场次。积极落实市政协协商议政事项和民主监督工作,办理市政协协商议政事项8项,接受市政协民主监督12项。(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征集政策制定的意见建议文件167件。常态化邀请媒体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重要政府专题会议,建立集中发布有关新闻通稿、专项政策媒体稿工作机制,推进重大决策公开。开展政府网站民生在线访谈活动8场次。完善网友留言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友留言2690条,每月梳理汇总网民留言情况供市领导参考;及时处理省政府办公厅转办省长留言103件。依法规范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54宗。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一)加快构建“一网统管”工作体系。依托广东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完成编目挂接数5000多个,汇聚法人库23万多家企业、23万多户个体经营者、2600多个社会组织和2200多个事业单位、电子证照库500多种证照。汇聚监管行为数据近6万条,有效办件数据180多万件。开放2500多个目录,支撑100多个业务系统的应用。(二)强化数据安全管理。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分级分类管理,形成公共数据资源分级目录清单,落实公共数据分级分类共享管理措施。推进全市各区各部门公共数据安全自查,督促各单位开展前置机安全漏洞扫描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确保各部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积极参与“粤盾”、“御海”系列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攻防演练活动。九、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2022年,珠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公众参与机制执行还不够到位,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还需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不规范的情况还时有发生,基层法治建设力量较薄弱等。2023年,珠海市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奋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和督察,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标建设最优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法规制度体系,建立基于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特点并兼顾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营商环境法规体系。在产业发展重点措施出台、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引进、重大产业项目落地、5.0产业新空间运营管理等方面提供高效法律服务,不断推出法治服务保障产业发展新举措。(三)进一步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过程资料归档完善,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工作。(四)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客观评估镇街承接区级行政执法职权事项能力,对下放镇街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动态调整。推动充实镇街行政执法人员,加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五)强化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法治服务。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围绕粤港澳规则衔接、珠澳合作体制机制创新、特区立法创新等开展立法研究,推进珠澳港三地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深化市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探索打造国内“跨法域”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 分享到: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