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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湾区人民政府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及2019年工作计划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2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1524,883次,独立访客498415人。五是及时做好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每季度邀请区政府法律顾问进行依申请公开业务培训,逐步在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公开形式、监督措施、具体工作安排等方面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2018年,区政府共收到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19宗,办结19宗,有效维护信息公开申请人权益。(七)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主动接受内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切实落实重大决策提请人大审议制度。对区人大、区政协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提案,按照办理要求,各承办单位坚持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积极主动,行动上切实有效,程序上合理规范,时间上及早安排。区政府五个职能部门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评议。全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2件、政协委员提案57件,办结率100%。不断完善信访举报邮箱举报平台,对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依法进行处置。全年全区接受初信初访案件263宗,及时办结212宗,办结率80.6%(其余51宗正按程序办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9批26宗突出信访问题,通过书面形式重点交办,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高度重视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的监督工作,确保其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独立开展相关工作。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区长赵伟媛同志围绕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主题,区委各部委围绕“三大”工作主题开展在线访谈共7次,分别就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等方面问题与网友进行交流,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运用珠海金湾微信平台,及时发布各类政策解读类微信。推出《每周快检》《这1周》等栏目,针对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养老服务等方面进行热点解读,全方位接受监督。接受司法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有效防范和化解行政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以来,办理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6宗,乡镇及各部门行政应诉案件17宗。依法履行诉讼义务、行使诉讼权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步入新常态,被诉行政机关主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出庭应诉,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本年度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负责人出庭7宗,取得良好效果。完善行政纠错问责机制。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改进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加强对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及我区生态环境保护、放管服等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突出问题,确保政令畅通。通过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廉政谈话、述责述廉等方式,压紧压实政府系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各部门各单位严守纪律规矩,严格依法依规依纪行使权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土地征收、扶贫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行为以及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问题。(八)促进公正、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形成,提升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比率一是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大力学习人民调解“枫桥经验”,两镇及21个村(社区)全部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企业调解委会8个,行业性专业性劳动争议人民调委会2个,婚姻调解委员会1个,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1个,实现调解组织全面覆盖,基本形成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体系。2018年全区共开展矛盾排查75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54件,成功1651件,成功率99.82%。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2018年,区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宗,受理4宗,全部均按时办结,其中维持2宗,终止2宗。以最大的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不跑腿,区政府打破“各自为政、条块割裂”的行政壁垒、数据壁垒,配合市政府实施行政复议事项“全城通办”服务,代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市政府递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积极参与复议资源整合,办案标准统一,复议的权威性得到大幅提升。三是做好信访处理工作。制定接访流程图等一系列规范文本,提升信访工作规范化水平。引进律师、心理咨询师、党代表等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设立中立法律服务社金湾服务站,每天安排1名律师在区信访局为来访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共接受群众咨询68批357人次,有效推进一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成功导入司法途径和处理;聘请1名心理咨询师在区信访局参与矛盾化解工作,为重点信访人提供免费心理咨询服务,缓和社会矛盾。积极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参与矛盾化解工作。建立完善信访研判、督办、提醒、约谈、问责等各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有权处理机关和属地源头预防和解决问题的责任,一批重复到省进京上访重点问题得到妥善化解,实现息诉罢访。(九)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促进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重要内容。将“加强法治建设、依法办事的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在考察干部中注重考察了解干部法治观念、遵守法律法规、切实依法办事等方面现实表现。积极开展区政府领导干部专题学法和法治培训活动。6月21日金湾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宪法专题学习会,领导干部通过系统深入的专题学习,对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有了深刻的认识,并坚决拥护宪法修正案。2018年2月、10月、12月区法制局分别举办了三期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专题讲座,促进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的提升。区普法办认真组织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印发宪法两万本派发到全区国家工作人员手中,掀起学习宪法高潮。开展全区首次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评议活动,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发动我区国家工作人员开展线上学考活动,全区共有2928人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平台上进行学考,属全市区级学考人员最多。2018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离全面建成法治政府还有较大的距离。一是政府重大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还有待提升。特别是重大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决策,在出台之前还需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二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运用信息化手段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还有待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环节和效率、部门之间的工作协同和信息共享还有优化的空间。三是行政监督和追责还有待加强。有些行政机关办事程序设置不合理,办事环节比较复杂,怕担责任、相互推诿甚至“踢皮球”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待提升。二、下一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设想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法治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更加勤于务实、更加勇于开拓,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领域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新进展,促进法治政府早日建成。(一)加强重点领域的制度建设,为珠海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提供法制保障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鼓励创新创业、推进金湾质量和标准建设、引进和培育人才、加强城市管理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领域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着力通过制度建设形式推动和落实改革举措。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公众的参与度,切实倾听民意、汇聚民智,凝聚共识、推动改革。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实施后的社会评估工作,及时清理、修改相关阻碍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创新的规范性文件。(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向更高层次发展,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简化、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科学论证、合理分配管理和服务事权,实现政府部门之间纵向和横向信息互联共享,确保事权转移无缝衔接。(三)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继续提高政府依法决策水平研究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落实重大决策向人大报告制度,解决依法决策的首要关键问题。加强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的督查。进一步规范决策启动前的论证、风险评估、听取意见后的处理和反馈、执行后的纠错和调整等工作程序。加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全覆盖、全流程参与政府决策,有效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四)加快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维护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秩序全面推广执法全过程记录模式,完善执法公示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执法辅助人员规范化管理机制。积极推广利用高科技手段辅助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做好执法权争议事项协调,强化以执法案卷评查、重大疑难行政执法案件研判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五)加大考评督促和组织保障力度,确保按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改进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式,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更好发挥考评的“指挥棒”功能;结合机构改革和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法制机构建设的意见,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基层一线执法队伍力量建设;根据复议、诉讼、仲裁等案件办理情况,及时总结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业务指导,提高行政机关履职能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日常督导和检查,确保按期完成国家、省和市部署的各项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六)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和工作监督。认真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及时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依法在规定时限内报送规范性文件,接受备案审查。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财政、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督促政府工作人员真正把钱管好、把权用好、把责履好。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七)畅通诉求渠道,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严格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细化完善行政复议程序工作,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做好并完善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执行办案程序,切实提高政府公信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八)紧盯“关键少数”,提高政府队伍法治意识和能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常态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大对领导干部违法行政的追责问责力度。加强法治政府理论研究,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加强政府法制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保障,加强法制工作指导,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业务交流和培训学习。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2019年1月28日 分享到:微信扫一扫:分享扫一扫,分享给好友或朋友圈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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