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全面推行河长制通过省级验收 优化生态环境助力招商引资
所属地区:广东-湛江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1日
近日,湛江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顺利通过广东省省级验收,标志着该市在河湖治理与生态保护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及招商引资营造了良好生态环境。
一、验收评估工作扎实开展
2018年初,广东省第五验收督查组对湛江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展开验收。验收组通过查验相关资料、实地察看河湖状况、与各级河长深入交流、听取工作汇报等多种方式,对湛江河长制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考查、评估与验收。依据《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验收制度》,广东省河长制办公室正式同意湛江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通过验收。
二、河长制体系建设与制度落实成效显著
湛江市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于2017年底全面建立河长制,构建起市、县、镇、村四级联动的河长制组织体系,将全市境内所有江河湖库统一纳入河长制管理范畴。在组织架构上,全市共设立各级河长近两千两百名,形成了覆盖广泛、责任明确的河湖管理网络。在制度建设方面,湛江市在河长制工作方案制定、组织体系搭建与责任分解落实、相关配套制度及政策措施出台、监督检查机制建立与考核评估体系完善等四个关键环节均落实到位,为河长制的深入推行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基础工作稳步推进与创新实践亮点纷呈
湛江市河长制基础工作推进扎实,完成了全市范围内四百九十余条河流、七百八十余宗水库、一千两百余宗山塘及一宗湖泊的名录编制与电子标绘工作。在专项治理方案上,九洲江、鉴江、南渡河、遂溪河、雷州青年运河等五大重点河流的“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并在此基础上加快推进县、镇、村级河流“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的编制进程,同时积极开展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结合自身河湖流域特点与治理需求,湛江市在河长制推行过程中进行了多项创新性实践。通过与周边地区协作,建立了九洲江流域跨界水环境保护协议,共同推进湛茂小东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效解决了跨界河湖治理难题。此外,该市还率先试点“湾长制”“岛长制”,并创新设立民间河长,进一步拓宽了河湖管理的参与主体,形成了多元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河湖综合治理成效与未来工作方向
通过全面推行河长制,湛江市河湖综合治理取得显著成效,主城区新增了瑞云湖公园、滨湖公园、银帆公园等一批集生态保护与休闲观光于一体的水景观,提升了城市宜居环境质量。下一步,湛江市将根据省级验收督查组的反馈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为总目标,致力于构建具有湛江特色的平安生态水系。同时,将加快实施“互联网+河长制”管理模式,提升河长巡河履职的效率与科学性,积极引导公众有序参与到河湖监督管理工作中,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湖管理保护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