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招商】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助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格局
所属地区:广东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31日
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提出深化外汇管理改革,以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为核心,通过提升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此举将强化招商引资竞争力,稳步推进自贸试验区试点,有序推动资本项目开放,为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提供制度保障。
一、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服务双向开放
近年来,外汇管理部门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简化跨境贸易结算流程,扩大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范围。例如,在广东省自贸试验区率先开展跨境资金池业务,允许企业集团境内外成员之间集中调配资金,降低财务成本。同时,在上海市临港新片区试点取消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境内股权投资限制,有效提升外资使用效率。
二、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积累经验
自由贸易试验区作为改革“试验田”,在外汇管理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天津市滨海新区试点将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政策扩展至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全场景;浙江省宁波市推出“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允许科技型企业自主借用外债并放宽结汇限制。这些创新举措为全国推广积累了实践经验。
三、稳慎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
外汇管理部门坚持“渐进式”开放原则,2023年发布《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统一全国40余项资本项目业务操作标准。在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提高至1000万美元,支持企业跨境融资。同时,完善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政策,在海南省全域开展QFLP余额管理制,吸引国际资本参与重点产业投资。
四、构建跨境资金流动风险防控体系
在扩大开放的同时,外汇管理部门建立“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通过动态调整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平抑市场顺周期波动;运用大数据监测异常跨境资金流动,2022年共查处外汇违规案件超2000起。深圳市前海合作区率先搭建跨境金融监管沙盒,实现对创新业务的全程风险跟踪。
五、优化服务支持企业全球化布局
为助力企业“走出去”,外汇局简化境外直接投资(ODI)登记手续,在江苏省苏州市试点“一次登记、分步汇出”模式。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开辟绿色通道,2023年1至累计支持中资企业对外投资备案金额同比增长12%。同时完善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政策,覆盖全国500余家跨国企业集团。
当前,外汇管理部门正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通过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既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又守牢风险底线。未来将持续完善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高效的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