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招商引资

珠三角强化大气污染治理 严控高耗能产业招商引资

所属地区:广东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3日
为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并提升空气质量,广东省近期就《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拟在珠三角全域禁止新建、扩建钢铁、石化等高污染项目,同时强化城市通风廊道规划与低排放区管控。此举被视为广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优先生态约束的重要信号,旨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环境保护协同共进。
一、立法升级:从区域办法到专项条例
广东省早在2009年便出台《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明确限制高耗能产业扩张。此次新条例将管控措施上升至法律层面,覆盖范围更广、条款更细化。征求意见稿提出,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增燃煤燃油电厂、钢铁、石化、水泥等八大类项目,并首次将企业自备电站纳入监管。这一调整与当前国家“双碳”目标相衔接,凸显区域产业转型的紧迫性。
二、空间管控:低排放区与通风廊道双轨并行
条例赋予珠三角地级以上市划定低排放区的权限,要求禁止高排放车辆及非道路机械进入,此举借鉴了国际城市治理经验。同时,首次将通风廊道建设纳入法定规划,严禁在关键风道建设高层建筑群。数据显示,珠三角城市群因密集高层建筑导致风速下降,加剧了污染物滞留。新规通过空间优化,试图缓解“热岛效应”与雾霾叠加问题。
三、产业影响:传统工业面临深度调整
珠三角作为全国制造业中心,钢铁、石化等产业曾为经济增长重要支柱。但近年来,多地已通过产能置换、异地搬迁等方式逐步疏解。例如,某大型钢铁基地于2021年关停部分生产线,转型发展循环经济。新条例实施后,现有高耗能企业或需加速技术升级,否则将面临更严格的排放限制与退出压力。
四、协同治理: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强化
条例征求意见稿强调与周边省份共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体系。此前,广东已与相邻省份联合开展多次跨区域执法,重点打击偷排超排行为。专家指出,珠三角空气质量改善需依赖区域协同,尤其在臭氧治理方面,需统筹整个华南地区的产业布局与污染源清单。
此次立法标志着珠三角从末端治理转向源头防控,通过法律手段倒逼绿色转型。随着征求意见的推进,相关细则预计将进一步明确过渡期安排与配套激励政策,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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