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招商】五部门联合规范民企境外投资全流程
外商投资
所属地区:广东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3日
为引导民营企业有序参与全球竞争、优化招商引资结构,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及全国工商联联合发布《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旨在解决企业“走出去”过程中暴露的短板,系统提升风险应对能力与国际竞争力,推动对外投资高质量发展。
一、构建全方位境外运营管理体系框架
新出台的《规范》将完善跨国经营管理体系置于首要位置,要求民营企业建立覆盖投资决策、授权监督、财务合规的立体化内控机制。这与全球主要经济体近年来强化跨境监管的趋势相呼应,2018年起多国已出台针对外国投资的安全审查细则。跨国企业需参照国际通行的合规管理标准,在项目论证阶段嵌入专业的法律与财务评估流程,设立独立的风险控制部门,对重大境外投资实施分级决策授权,杜绝管理层级不明、财务管控松散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或经营失控的现象。同时明确母公司对其海外分支机构的法定监督责任链条,避免治理真空状态。
二、强化全球市场合规竞争准则约束
针对部分企业在海外存在的商业贿赂、逃避关税、违反劳工标准等问题,《规范》将依法合规经营作为核心要求,划出多条国际通行“红线”。企业须完成境内外全套审批备案,特别是在涉及敏感行业或地区的投资时,应主动申报并接受监管核查。在业务开展中严格遵循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世界贸易组织贸易规则及所在国反垄断法,严禁通过倾销、价格操控等扰乱市场秩序。2020年有企业在东南亚因违反当地食品安全标准受到百万美元处罚的案例,凸显合规审计的重要性。文件强调跨境税务申报需适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杜绝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润,并建立可追溯的交易电子台账制度。
三、深化跨文化社会责任履行路径
区别于传统招商引资中对经济指标的单一追求,《规范》创新性地将社会责任履行体系化。除遵守东道国劳动法外,鼓励企业因地制宜制定社区参与计划,例如在非洲矿业投资中配套医疗教育项目,在东南亚基建中保留宗教文化遗址。实践显示,2019年某家电企业在南美设立技术培训中心后三年内,当地市场份额增长近四成。文化交流方面倡导建立中外员工融合机制,消除文化冲突导致的运营障碍。文件还提倡参照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原则发布多语种社会责任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推行绿色低碳跨国运营标准
环境责任章节体现中国参与全球可持续发展的担当。新规要求投资项目前期必须完成环境影响评价(ESG评估),尤其涉及森林、水源地区时需采取预防性保护措施。以印度尼西亚某镍矿项目为例,2021年因环保问题多次引发抗议后,企业斥资引入封闭冶炼系统实现减排目标。在碳排放领域,鼓励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14000系列认证体系,参与东道国碳交易市场。资源使用方面强制规定循环利用指标,例如要求光伏企业在中东投资时配置海水淡化回收装置,实现资源消耗降低30%以上的约束性目标。
五、构筑立体化跨境风险防控网络
聚焦日益复杂的国际政治经济风险,《规范》创新性地提出三级联防机制。企业总部层面需设立专业风控委员会,针对重点国别制作政治风险、法律变更、汇率波动、恐怖袭击等百余项指标的动态评估手册。操作层面强制要求配备属地安保团队,项目所在地须与专业安全机构建立联防机制。尤其强调突发事件响应能力建设,例如2022年南亚某国政局突变时,提前部署应急机制的企业迅速撤离全部员工。同时明确要求企业投保海外投资保险,分散战争及征收风险,并通过设立风险准备金确保赔付能力。
六、构建协同化政策支持生态系统
此次五部门联合发文形成监管合力,人民银行配套优化外汇管理系统,简化合法合规资金跨境流动程序。外交部完善境外领事保护机制,与重点投资国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据有关部门统计,2021年以来新增双边投资协定23个,覆盖“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国家。全国工商联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将违规行为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监管部门正建立违规企业名单退出机制,对存在商业欺诈、生态破坏等严重问题的主体限制再投资资格。值得关注的是,针对国有资本的《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也正在加速制定中,中国对外投资监管体系正迈向全主体、全链条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