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招商】广东获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中央补助18亿元
所属地区:广东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9日
广东省成功获得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中央补助18亿元,广州、汕头两市入选首批示范城市。此举将显著提升城市防洪排涝与生态建设水平,优化城市发展环境,为招商引资和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一)政策背景与示范意义。海绵城市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通过竞争性选拔确定示范城市,旨在通过典型引领推动全国城市水系统治理和生态环境改善。中央财政按区域对示范城市给予定额补助,支持地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升城市防灾减灾能力和生态承载能力。广东省作为经济大省和人口大省,城市发展对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此次入选示范城市是国家对广东省城市建设工作的肯定,也为全省城市转型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
(二)申报组织与评审过程。为积极对接国家政策,广东省财政厅牵头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深入研究中央文件精神,制定详细申报方案,迅速组织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开展申报工作。评审工作坚持量化标准,将城市基础条件、建设规划、特色优势等转化为具体指标,指导申报城市在满足中央要求基础上,突出本地在海绵城市建设方面的实践经验和创新思路。经过省级严格评审和优中选优,广东省推荐广州、汕头两市参评。两市凭借完善的规划体系、扎实的建设基础和鲜明的特色优势,从全国31个参评城市中脱颖而出,成功获得中央资金补助,每个城市各9亿元。
(三)资金落实与建设规划。中央财政已下达广东省第一批试点资金3.6亿元,广东省财政厅迅速将资金下达至广州、汕头两市,确保资金及时到位。根据试点要求,两市将用3年时间集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重点围绕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完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河湖生态修复等领域实施一批重点项目。通过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相结合的方式,构建自然渗透、自然积存、自然净化的城市水系统,提升城市应对气候变化和突发洪涝灾害的能力。同时,严格管控河湖空间,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为建设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四)示范引领与发展成效。广州、汕头两市作为广东省海绵城市建设的示范窗口,将结合自身城市特点探索差异化建设路径。广州市将聚焦超大城市水安全保障和生态修复,推动海绵城市建设与城市更新、新区开发有机结合;汕头市将立足滨海城市特色,强化陆海统筹和流域治理,打造具有潮汕特色的海绵城市样板。通过示范建设,两市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全省乃至全国海绵城市建设提供借鉴。项目实施后,预计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将显著增强,内涝积水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居民生活品质进一步提升,同时也将为城市吸引投资、促进产业升级创造良好环境,助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五)资金管理与绩效监督。为确保财政资金发挥实效,广东省财政厅将加强对补助资金的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监管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指导广州、汕头两市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级要求规范资金使用,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定期开展绩效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海绵城市建设任务如期完成,实现预期目标。通过强化资金管理和绩效监督,切实把中央补助资金用在刀刃上,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