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招商】广东949家“僵尸企业”依法退出 市场化机制成改革样本
所属地区:广东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4日
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广东省通过构建法治化市场退出机制,依法推动949家“僵尸企业”破产退出市场,相关经验获国务院国资委推广。这一举措有效盘活存量资源,优化产业结构,为区域招商引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广东省将“僵尸企业”司法处置作为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抓手。截至2018年底,全省法院共有1109家“僵尸企业”进入破产和强制清算程序,其中省属“僵尸企业”391家,最终949家依法实现市场退出。近年来,随着改革不断深化,广东省破产案件数量大幅攀升,2018年全省法院受理的各类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数量较2015年有显著增长,约占全国同类案件总量的六分之一,反映出区域法治化市场退出机制的高效运行。
(二)广东省在“僵尸企业”司法处置中形成了一系列特色工作机制。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在信息共享、风险防控等方面的协同。针对“僵尸企业”破产类案件开展相对集中管辖改革,通过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审理效率。同时,开辟司法处置绿色通道,对相关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有效缩短了处置周期。此外,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国高级法院中率先成立破产审判庭,探索出精准识别“僵尸企业”、快速审理破产案件、统一编制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等创新做法,为案件规范高效处置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广东省“僵尸企业”司法处置经验为全国市场化退出机制建设提供了重要参考。国务院国资委在相关会议上明确要求推广“广东经验”,其核心在于通过法治化手段破解“僵尸企业”退出难题,既保障了债权人、职工等相关方合法权益,又实现了生产要素的重新流动和优化配置。这一过程中,广东省不断完善破产法律制度实施环境,提升司法处置专业化水平,不仅推动了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也为市场主体营造了稳定、公平、透明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增强了区域招商引资吸引力,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