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招商】广东省自然资源厅19条措施力推大湾区建设 助力招商引资与高质量发展
所属地区:广东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1日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出台19条重磅措施,涵盖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用海用矿用林等重点领域,旨在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区域协同发展,为大湾区招商引资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这些措施聚焦科创载体建设、产业集群培育和农村土地确权等关键环节,为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国际一流湾区奠定基础。
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作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明确要求加快编制省级和市县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其中省级规划设置珠三角专章,推动城市功能互补与合理分工。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为城乡土地资源高效利用提供制度保障。规划突出“多规合一”,统筹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为大湾区建设预留战略空间。
二、重点支持科创载体与产业集群建设
措施明确提出对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十核多节点”等平台给予资源倾斜,包括优先保障用地用海需求。针对电子信息、汽车、智能家电、机器人、绿色石化五大世界级产业集群,优化自然资源配置,推动产业链升级。例如,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实行“绿色通道”审批,缩短供地周期,加速项目落地。
三、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与创新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推动用地用海审批权限下放至广州、深圳等核心城市,试行“容缺受理”机制。在珠海横琴、深圳前海等合作区探索跨境用地模式,支持港澳机构参与大湾区土地管理创新。同时,建立耕地占补平衡全省统筹机制,破解重点项目耕地指标不足难题。
四、加强生态保护与资源集约利用
措施要求严格保护大湾区生态屏障,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进珠三角地区存量建设用地盘活,鼓励工业用地“提容增效”,明确闲置土地处置时限。在海岸带管理方面,实施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优先保障港口航运等战略性用海需求。
五、完善配套保障与监督机制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建立大湾区项目用地审批台账制度,实行“月调度、季通报”。组建专家团队对地市开展专项督导,确保政策落地。同步推进“互联网+自然资源政务服务”,实现建设用地审批全流程在线办理,提升行政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