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多举措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民营经济
高质量发展
所属地区:广东-湛江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1日
湛江市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民营经济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支撑。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湛江市从政策支持、服务优化、环境营造等多方面入手,为民营经济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通过一系列措施,湛江市民营经济迎来黄金发展期,成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一、政策支持助力民营经济腾飞湛江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从优环境、降成本、助融资、促壮大、扶创新、拓市场、强保障等 7 大方面提出 40 条具体意见,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政策支持。在降低企业成本方面,自 2016 年 10 月 1 日起,免征多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地方性收入,并实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零收费”。同时,对小型微利企业落实所得税优惠政策,降低失业保险单位费率,支持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校企合作,给予相关补贴。在土地价格方面,对符合特定条件的中小微工业企业项目给予土地价格优惠。
二、金融创新解决融资难题为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题,湛江市采取多项创新举措。省市财政出资建立民营企业互保金 “资金池”,推进政银企合作,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和风险。对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或境外上市以及在新三板挂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企业给予不同额度的补助。引入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组建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
三、优化服务营造优质营商环境湛江市不断深化投资审批制度、登记制度、评估制度改革,推行 “多评合一”,提高项目前期推进效率。开展暖企 “三服务” 活动,建立县(市、区)领导挂点服务重点民营企业制度,每年 6 月定为 “暖企服务月”,为企业排忧解难。从严查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同时,湛江市基本完成简政放权改革,公布市级行政审批目录,取消和下放部分审批事项。商事制度改革走在全省前列,实行 “先照后证” 等登记制度,推进工商登记便利化,取得显著成效。
四、产业扶持推动民营经济壮大湛江市对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给予三年补助,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一定规模的民营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并优先扶持骨干企业扩能增效项目。市财政预算安排企业发展和技改专项资金,以多种方式重点扶持特定行业企业。鼓励民营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对获得相关认定的企业给予奖励。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等荣誉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研究人员入股设立创新型企业,并给予扶持。
五、市场拓展促进民营经济国际化湛江市深化产能合作,支持相关企业走向东盟开展境外投资,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奖励。对民营企业参加境外开拓市场的费用支出,在省专项资金扶持基础上给予一定补贴。对上年度出口额在一定额度以下的小微企业,其保险费在省财政资助基础上,湛江市财政给予额外资助。
六、保障措施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湛江市财政每年安排 1000 万元作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民营经济发展目标完成好的县(市、区)给予奖励。市一级逐步下放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内的项目审批权等行政审批管理事项和权限至区一级,提高行政效能。湛江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每年对各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湛江市通过一系列政策支持、金融创新、服务优化、产业扶持、市场拓展和保障措施,为民营经济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民营经济在黄金发展期中不断壮大,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强劲引擎,为加快建设环北部湾中心城市注入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