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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首届“东莞慈善日”系列活动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东府办〔东府办〔2010〕121号)有关要求,为确保首届“东莞慈善日”社区服务周活动顺利开展,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0年10月24日—10月30日
二、服务主体
(一)政府及相关部门。包括: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首届 “东莞慈善日”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社会组织及群众自治组织。包括:村(居)委会、社工机构、律师事务所、志愿者组织、驻社区单位等。
(三)广大村(居)民及新莞人。
三、活动安排
在社区服务周活动期间,各镇街要选取1-2个村(社区)集中开展“社区政务服务”、“社区关爱服务”和“社区互助服务”三大服务行动,其他服务活动由社区自行安排。三大服务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全市社区服务周启动仪式暨“社区政务服务”行动(10月24日)
1、社区服务周启动仪式。10月24日,在莞城街道东门广场举行全市社区服务周启动仪式。各镇街自行组织本镇街的社区服务周启动仪式。全市社区服务周启动仪式安排如下:
(1)出席领导:市有关市领导,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东莞慈善日”活动领导小组成员。
(2)参加人员:莞城街道有关部门负责人,莞城街道各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各社工机构负责人及社工代表,有关律师事务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志愿者组织代表、居民代表。
2、“社区政务服务”行动。启动仪式后,各镇街要现场组织开展“社区政务服务”行动。
(1)服务对象:全体居民、新莞人。
(2)服务主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服务内容:政府有关部门集中为居民提供政务咨询及现场业务受理、办理服务。
(4)服务方式:各镇街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选择适当的地方设置临时性一站式政务服务站,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为群众提供业务咨询、受理和办理服务。
(二)“社区关爱服务”行动(10月25日至29日任选一日)
1、服务对象:社区老年人、残疾人及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
2、服务主体: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社会组织、村(居)委会。
3、服务内容:以关爱老年人、残疾人、困难群众等社区特殊群体为主体,开展各种服务活动。
4、服务方式:一是政府职能部门、村(居)委会及社会热心人士上门慰问特殊群体;二是为市民开展现场义诊、为特殊群体送医送药等社区医疗服务;三是为困难群众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服务;四是专业社工为特殊群体开展社工服务。
(三)“社区互助服务”行动(10月30日)
1、服务对象:社区全体居民及新莞人。
2、服务主体:社区居委会、志愿者组织、全体社区居民及新莞人。
3、服务内容:充分发动群众组织、驻社区单位、社区居民开展自助互助服务活动。
4、服务方式:一是倡议驻社区电器维修店、美容美发店等服务机构,以免费或低偿的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家电维修、家庭安全用电咨询、美容美发等服务;二是社区劳动服务站为社区下岗、失业人员及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培训、就业援助、政策咨询等各项就业服务;三是社区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居民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慰藉服务;四是社区体育、文化队伍组织村(居)民开展体育文化娱乐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五是居民之间开展睦邻友好型的自助互助服务。
四、实施步骤
(一)活动准备阶段(10月8日至10月23日)
1、成立工作小组。各镇街要成立由民政、卫生、残联、司法、团委等部门组成的“社区服务周”活动工作小组,在本镇街“东莞慈善日”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负责组织协调“社区服务周”活动的各项工作。
2、进行调查摸底。各镇街要组织拟开展社区服务周活动的村(社区)对辖区内的低保户、低收入家庭、独居孤寡老人、高龄老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安置帮教对象、下岗失业人员等服务对象情况,以及社区服务队伍、服务人才、服务机构(电器维修店、美容美发店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以便做好社区服务工作。
3、制定实施方案。各镇街要根据“社区服务周”的活动安排,制定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服务对象、服务队伍、服务场所、服务方式等,要细化每一个环节,确保服务行动有序开展。市直有关部门要做好相关指导工作。
4、广泛发动宣传。各镇(街)要利用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对“社区服务周”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充分调动服务机构和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服务的热情,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二)活动实施阶段(10月24日至10月30日)
各镇街要组织好各类服务主体,按照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在规定的服务日内开展相应的服务行动,并及时做好宣传报道。
(三)总结表彰阶段(10月31日至11月5日)
“社区服务周”活动结束后,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对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1月5日前将社区服务周活动的书面材料、影像资料与“东莞慈善日”活动有关材料一并报至市民政局。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评选“社区服务周最佳组织奖”、“社区服务创意奖”、“社区服务爱心奖”等奖项,对获奖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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