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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莞市2009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0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东府办〔2009〕164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2009年冬季防火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2009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
 
 
 
东莞市2009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

 

冬季历来是火灾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高发期。为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我市火灾形势稳定,市政府决定,2009年11月10日至2010年2月28日为全市冬季防火工作重点防护期。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认真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采取坚决有效措施,严格火灾防控措施,切实加强消防基础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保持火灾形势稳定,维护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全市冬季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市有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街)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履行职责,扎实组织开展工作。

三、主要任务

针对我市冬季火灾特点,今年冬防工作要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四防控”,着力推进基础建设、宣传培训、值勤备战的“三强化”,全力打赢工业“三合一”、商业“二合一”违规现象清查整治和节庆消防安保“两大攻坚战”。

(一)抓好重点部位“四防控”工作

1、“三小”场所和出租屋的火灾防控。各镇(街)要检查、督促村(社区)和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机构落实对“三小”场所和出租屋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冬防期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村(社区)和新莞人服务管理机构对辖区内的“三小”场所和出租屋开展一次火灾隐患全面普查摸底。各镇(街)要通报普查中存在的火灾隐患,按照属地管辖原则交由所属村(社区)督促整改,落实整改责任。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明确村(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机构对出租屋的日常管理和隐患整治责任,村(社区)对“三小”场所、新莞人服务管理机构要重点履行好办证审查中对消防安全条件的核实和把关。各级消防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要积极为镇(街)和新莞人服务管理机构牵头组织的“三小”场所和出租屋火灾隐患普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集贸市场的火灾防控。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统筹工商、经贸、质监、城建等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对集贸市场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并对存在的隐患进行分类整改。工商、经贸、质监、城建等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市政府统一制定的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联合对集贸市场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各级消防机构应为行业主管部门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3、易燃易爆场所的火灾防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安监、建设等部门应对易燃易爆危险品行业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普查。各村(社区)要重点强化在民用建筑中,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中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检查与监管责任。各级消防机构应为安监部门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4、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防控。各镇(街)要突出抓好公众聚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全面排查火灾隐患,加强检查督导,落实隐患整改。尤其在圣诞、元旦、春节、元宵四个喜庆节日期间,各级消防机构应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进行重点部署和防控。各镇(街)、村(社区)应对具有产业集群特点的行业进行重点防控,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项火灾隐患普查整治。

(二)推进重点建设“三强化”工作

1、强化基础建设。各镇(街)要认真落实与市政府签订的《东莞市2009—2010年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尚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要抓紧组织实施。完善中心镇、重点镇消防规划编制,对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灭火和应急救援需要的,要抓紧增补、改建。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和器材装备建设力度,为灭火救援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以落实《东莞市消防基础工作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9-2011年)》,扎实消防工作基础为根本出发点,着力提升社会火灾抗御能力。

2、强化宣传培训。各镇(街)、各部门在冬防期间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活动,形成消防宣传的高潮。要继续推动贯彻新《消防法》,落实各行业、系统和各单位、村(社区)的消防宣传教育职责。要利用各种媒介和宣传阵地,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促进市民的消防习惯养成。

3、强化值勤备战。当前已进入冬季火灾高发期,全市各消防中队、专兼职消防队要针对冬季火灾的规律和特点,切实落实执勤备战制度,深入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开展“六熟悉”工作,进行实战演练等冬季训练,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准备,坚持“救人第一”的思想,要严格按照“五个第一时间”的要求,从人员、装备、训练、预案等方面,切实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

(三)打赢重点领域“两大攻坚战”

1、打赢工业“三合一”、商业“二合一”违规现象清查整治攻坚战。各镇(街)要继续加大对工业“三合一”和商业“二合一”违规现象清理工作,针对小作坊中存在的“三合一”现象和小商铺中违规住人等现象,要开展全面普查整治,并对存在问题进行重点盯防,严防死守,发现一处、整治一处,确保此类场所不发生问题。要仿效东城街道的做法,设立实名举报奖励机制,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形成人人参与火灾隐患整治的氛围。

2、打赢节庆消防安保攻坚战。冬防期间,重大节日较集中,又适逢省市两会召开,各镇(街)要提高认识,切实组织各部门、各村(社区)强化节日及两会召开期间各类活动、会议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要将当地庆祝节日的活动场所和临建设施和焰火燃放的监管会场及其周边建筑的安全检查作为重中之重,实行责任到人,逐一排查,不留隐患。各部门要针对主管行业的特点加强节日期间的消防监管力度,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重大节日期间的错时检查力度,打赢节庆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镇(街)要认真研判本辖区消防工作形势,制定冬季防火工作方案,层层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确保冬季防火工作抓紧抓实。

(二)落实责任,依法监管。各镇(街)要严格落实责任,以建立政府、部门、单位的标准化管理模式为目标,推进政府、部门和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新《消防法》的工作原则,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对主管行业的监督检查和隐患整治力度,确保冬防期间的火灾形势稳定。

(三)规范要求,完善台帐。各镇(街)、各职能部门要对各项工作进行规范统一,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形成档案材料,做到检查一家单位,填写一份表格,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期限、整改要求,并跟踪到位,落实整改。所有工作表格、档案、照片等资料移交各镇(街)整治办存档备查。
各镇(街)、各部门要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并于2010年3月10日前将冬季防火工作总结报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李冬梅,联系电话:23119088,传真:23119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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