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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2020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东府办函〔2021〕9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2020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的通知各镇街(园区)、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服务水平,扎实做好我市2020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和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科学评价各区县、各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运维保障、应用传播及创新发展水平,引导各级各部门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加快建设整体联动、利企便民、人民满意的网上政府,推动我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二、考评对象  (一)政府网站(频道)分三类进行考评:  第一类:各镇街(园区)(共34个)  第二类:承担对外服务职能的市有关单位(共33个)。  第三类:不承担对外服务职能的市有关单位(共8个)。  考评对象名称见附件1。  (二)政务新媒体(不分类)  考评对象名称见附件1。  三、考评内容  (一)政府网站(频道)考评指标。  ⒈单项否决指标。主要考评政府网站(频道)是否存在安全和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以及站点无法访问、首页不更新、栏目不更新、互动回应差和服务不实用等情况。  ⒉扣分指标。主要考评政府网站(频道)健康情况、发布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功能设计和运维工作等情况。  (1)健康情况。主要考评网站(频道)常态化监管、问题整改、内容安全和问题地图等情况。  (2)发布解读。主要考评网站(频道)概况信息、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动态要闻、通知公告、政策文件、政策解读、解读比例、解读关联、数据发布、年报报表、重点领域和其他栏目等建设运维情况。  (3)办事服务。主要考评网站(频道)事项公开、办事统计、要素全面性、内容准确性、流程清晰度、材料明确性和附件实用性等情况。  (4)互动交流。主要考评网站(频道)信息提交、留言公开、咨询答复、知识库、在线访谈和调查征集等开展情况。  (5)功能设计。主要考评网站(频道)域名名称、网站标识、可用性、站内搜索、页面标签、兼容性、站点地图和转载分享等工作情况。  (6)运维工作。主要考评网站(频道)规范运维和机制制度等监管工作情况。  ⒊加分指标。主要考评网站(频道)运维保障(包括内容安全和上级通报)、发布解读(数据开放)、功能设计(包括智能搜索、IPv6改造、平台对接和服务内容)、互动交流(包括实时互动和在线访谈)以及创新发展(标杆案例)等情况。  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见附件2。  (二)政务新媒体考评指标。  ⒈单项否决。主要考评政务新媒体是否存在安全和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以及内容不更新、互动回应差等情况。  ⒉扣分指标。主要考评政务新媒体开设不规范、名称不规范、认证信息不规范、内容更新不及时、内容发布不当、发布商业广告、留言审查不到位、互动回应失当、内容审核不力、常态化监管和通报整改等情况。  ⒊加分指标。主要考评政务新媒体内容安全和上级通报等情况。  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见附件2。  四、考评程序  (一)自查自评。2021年1月4日—1月7日,考评对象按照考评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并在“东莞市政府网站监管平台”中在线填报自评信息。  (二)年终考评。2021年1月8日—1月12日,完成对考评对象的综合采样、交叉验证、汇总分析等工作,形成考评结果,撰写考评报告。  (三)结果复核。2021年1月,市政府办公室将初步考评结果反馈各考评对象。考评对象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初步考评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由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进行复核。  (四)结果公布。考评结果进行分类排名,并根据考评分数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考评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镇街(园区)、市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以考评为抓手,以利企便民、人民满意为导向,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不断提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服务水平。  (二)对照指标,认真自评。各镇街(园区)、市有关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评,严格按照考评指标逐项进行客观、真实、准确、全面的评价。对在自查工作中隐瞒事实或上报信息不准确的,将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和问责。申请复核内容与自评报告不一致的,一律不受理。  (三)强化责任,严肃纪律。考评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严肃工作纪律,保证考评过程公平、公正、透明,保证考评结果真实、客观、准确。  附件:1.2020年度东莞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对象      2.2020年度东莞市政府网站(频道)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月6日附件12020年度东莞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对象  一、各镇街(园区),共34个:莞城街道、虎门镇、石龙镇、东城街道、万江街道、南城街道、中堂镇、望牛墩镇、麻涌镇、石碣镇、高埗镇、洪梅镇、道滘镇、厚街镇、沙田镇、长安镇、寮步镇、大岭山镇、大朗镇、黄江镇、樟木头镇、凤岗镇、塘厦镇、谢岗镇、清溪镇、常平镇、桥头镇、横沥镇、东坑镇、企石镇、石排镇、茶山镇、松山湖管委会、水乡管委会。  二、承担对外服务职能的政府网站有关市直单位,共33个:市志办、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地震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务中心、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林业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贸促会。  三、不承担对外服务职能的政府网站有关市直单位,共8个: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医保局、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市供销社、滨海湾新区、市农资办、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附件22020年度东莞市政府网站(频道)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  指标说明  本指标分为三部分,适用于各镇街(园区)频道及市有关单位网站(频道),扣分指标分值为100分,加分指标分值为25分。扣分指标采用倒扣制,指标对应的分值扣完为止。  第一部分:对政府网站(频道)检查时,如网站(频道)出现单项否决指标中的任意一种情形,即判定为不合格网站(频道),不再对其他指标进行评分。第二部分:如网站(频道)不存在单项否决问题,则对网站(频道)扣分指标进行评分,如评分结果低于60分,判定为不合格网站(频道);第三部分:高于80分,则进入加分指标评分环节,最后得分为第二、三部分得分之和。其中,采用扣分方式评分的,单项指标扣分之和不超过本项指标总分值。对于没有对外服务职能的市有关单位,不检查其网站(频道)涉及办事服务指标,对扣分指标评分时以80分为满分,结果乘以5/4为第二部分得分。  检查政务新媒体时,年度考评以季度检查结果为依据,如政务新媒体出现单项否决指标中的任意一种情形,则判定为不合格。  1.单项否决指标检查对象指标评分细则政府网站(频道)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1.出现严重表述错误。2.泄露国家秘密。3.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4.对安全攻击(如页面被挂马、内容被篡改等)没有及时有效处置造成严重安全事故。5.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伪造发稿日期等)。6.因网站(频道)建设管理工作不当引发严重负面舆情。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站点无法访问监测1周,每天间隔性访问20次以上,超过(含)15秒网站(频道)仍打不开的次数累计占比超过(含)5%,即单项否决。首页不更新监测2周,网站(频道)首页无信息更新的,即单项否决。如首页仅为网站栏目导航入口,所有二级页面无信息更新的,即单项否决。(注:稿件发布页未注明发布时间的视为不更新,下同。)栏目不更新1.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的动态、要闻类栏目,以及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的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一级栏目,累计超过(含)5个未更新。2.应更新但长期未更新的栏目数量超过(含)10个。3.空白栏目数量超过(含)5个。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互动回应差1.未提供网上有效咨询建言渠道(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等专门渠道除外,频道不考核该指标)。2.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对网民留言应及时答复处理的政务咨询类栏目(在线访谈、调查征集、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类栏目除外)存在超过3个月未回应有效留言的现象。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服务不实用未提供办事服务。2.办事指南重点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缺失4类及以上的事项数量超过(含)5个。3.事项总数不足5个的,每个事项办事指南重点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均缺失4类及以上。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对不承担对外服务职能的市有关单位,不检查其网站/频道该项指标)政务新媒体(年度考评以季度检查结果为依据)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1.出现严重表述错误。2.泄露国家秘密。3.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迷信等内容。4.因发布内容不当引发严重负面舆情。内容不更新1.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更新。2.移动客户端(APP)无法下载或使用,发生“僵尸”“睡眠”情况。互动回应差1.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2.存在购买“粉丝”、强制要求群众点赞等弄虚作假行为。监管不到位1.在国办和省府办开展的抽查中,镇街政府(园区)政务新媒体因出现严重表述错误被判定为不合格超过(含)1个。2.在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注:市直单位政务新媒体不检查该项指标。)  2.扣分指标(总分100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分细则分值健康情况(20分)常态化监管参照国办普查评分要求(国办发﹝2015﹞15号),以及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每季度对网站(频道)健康情况进行检查,根据季度检查扣分情况按比重扣分。(注:季度监测结果不合格,每次扣3分。)12问题整改未及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每出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2内容安全日常监测存在错敏字情况的,每条扣0.5分,扣完为止。3日常监测存在不良链接情况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2问题地图1.未采用测绘地信部门发布的标准地图或未使用带有审图号的地图,此项不得分。2.存在漏绘钓鱼岛、赤尾屿、南海诸岛等重要岛屿,错误表示台湾省、错绘藏南地区和阿克赛钦地区国界线等问题的,此项不得分。1发布解读(24分)概况信息1.未开设概况信息类栏目的,此项不得分。2.概况信息更新不及时或不准确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除镇街(园区)外,市直部门不考核本指标,相关权重移至“年报报表”指标)1机构职能1.未开设机构职能类栏目的,此项不得分。2.机构职能信息不准确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1领导信息1.未开设领导信息类栏目的,此项不得分。2.领导姓名、简历、照片、分管工作信息缺失或不准确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1动态要闻1.未开设动态要闻类栏目的,此项不得分。2.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未更新的,此项不得分。2通知公告1.未开设通知公告类栏目的,此项不得分。2.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未更新的,此项不得分。2政策文件1.未开设政策文件类栏目的,此项不得分。2.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政策文件类一级栏目未更新的,此项不得分。2政策解读1.    开设政策解读类栏目的,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政策解读类一级栏目未更新的,此项不得分。2.    仅通过文字进行解读的,扣1分。2解读比例随机抽查网站(频道)已发布的4个以本地区/本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被解读的文件数量每少一个,扣0.5分。(注:不足4个的则检查全部文件,并按比例进行扣分。)2解读关联随机抽查网站(频道)已发布的4个解读稿:未与被解读的政策文件相关联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该政策文件未与被抽查解读稿相关联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注:不足4个的则检查全部解读稿,并按比例进行扣分。)2年报报表1.未公开或超时公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及未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发布,此项不得分。(频道不考核该指标)2.未公开或超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此项不得分。2重点领域根据粤办函〔2016〕474号及国办发〔2019〕14号文件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及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每发现一个领域未公开或建设不规范、应更新未更新的,扣1分,扣完为止。(注:各镇街(园区)频道部分重点领域客观受限无法建设保障的,需自评提供上级主管单位同意佐证材料,否则正常考评处理;无涉及市门户重点领域分工保障的市有关单位,本项指标得分按发布解读中其他指标得分比重计算。)5其他栏目1.其他栏目存在空白的,每发现一个,扣0.5分。2.其他栏目存在应更新未更新的,每发现一个,扣0.5分。(注:已按上述其他指标扣分的,本指标项不重复扣分。)2办事服务(20分)事项公开未对办事服务事项集中分类展示的,扣1分。1办事统计1.未公开办事统计数据的,扣1分。2.监测时间点前1个月内未更新的,扣0.5分;3个月内未更新的,此项不得分。2要素全面性随机抽查4个办事服务事项,存在办事指南要素(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联系方式等)缺失的情形,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4内容准确性随机抽查4个办事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信息存在错误,或与线下实际办事情况不一致,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4流程清晰度随机抽查3个办事服务事项,存在仅提供办理环节名称(如: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而未明确说明各环节具体内容,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3材料明确性随机抽查3个办事服务事项,未明确的办理材料格式要求(如:原件/复印件、纸质版/电子版、份数等),或存在表述含糊不清的情形(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等),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3附件实用性随机抽查3个办事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中要求提供申请表、申请书等表单的,但未提供规范表格的获取渠道、填写说明或示范文本,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3互动交流(12分)信息提交存在网民(含异地用户)无法使用网站(频道)互动交流功能提交信息问题的,扣1分。1留言公开1.咨询建言类栏目(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等专门渠道除外)对所有网民留言都未公开的,本项不得分。2.随机抽查5条已公开的网民留言,未公开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答复内容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注:不足5条的则检查全部留言。)5咨询答复1.本单位留言信件未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答复意见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2.答复内容质量不高,有推诿、敷衍等现象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2知识库根据“东莞12345政府服务热线”“知识库”渠道各单位的内部分工数据:1. 考核市直单位知识库建设完善情况(1分),咨询类直接解答率超95%(含95%)的,得1分;低于95%的,该项得分计算公式为咨询类直接解答率*1。2. 考核承办单位对于热线所派查无纠错工单的及时处理情况(1分),查无纠错工单按时处理率超90%(含90%)的,得1分;低于90%的,该项得分计算公式为按时处理率*1。2调查征集有提供在线调查征集渠道(不含电子邮件形式)的:1.年度内开展活动未超过(含)3次,扣2分。2.年度内开展的调查征集活动未规范公开反馈结果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2功能设计(10分)域名名称1.网站(频道)域名和名称未按国办发〔2017〕47号及国办函〔2018〕55号要求规范设置的,此项不得分。2.未在网站(频道)首页或其他页面头部标识区域显著展示网站(频道)全称的,此项不得分。1网站标识1.未在全站页面底部功能区清晰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网站标识码、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网站主办单位、联系方式的,此项不得分。2.底部功能区列明内容信息与本单位网站实际信息不一致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1可用性1.首页上的链接(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打不开或错误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如首页仅为网站栏目导航入口,则检查所有二级页面上的链接。2.其他页面上的链接(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打不开或错误的,每发现一处,扣0.1分。1站内搜索1.未提供全站站内搜索功能或功能不可用的,此项不得分。2.随机选取4条网站(频道)已发布的信息或服务的标题进行测试,在搜索结果第一页无法找到该内容的,每条扣0.5分。3.未对搜索结果进行分类展现的(如按照政策文件、办事指南等进行分类),扣1分。2页面标签1.随机抽查4个内容页面,无站点标签或内容标签的,每个扣0.5分。2.随机抽查4个栏目页面,无站点标签或栏目标签的,每个扣0.5分。2兼容性使用主流浏览器访问测试,出现页面显示异常(拉伸、变形、错位等情况),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1站点地图1.未提供站点地图对各栏目进行快速导航的,此项不得分。2.发现链接不能跳转或不准确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注:频道不考核本指标,相关权重移至“转载分享”指标)1转载分享随机抽查发布稿件,发现未具备转载分享功能或分享功能使用异常,此项不得分。1运维工作(14分)规范运维1.在国办开展的抽查中,本单位政府网站出现不合格(突出问题)情况通报或本单位频道导致市门户出现不合格(突出问题)情况通报,此项不得分。2.在省府办开展的抽查中,本单位政府网站出现不合格(突出问题)情况通报或本单位频道导致市门户出现不合格(突出问题)情况通报,每发现一次,扣6分。3.存在不合格政府网站(频道)通报公开之日起2周内未对问题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每发现一次,扣4分。(注:以上3项可重复扣分。)14  3.加分指标(总分25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分细则分值运维保障(7分)内容安全1.年度内无出现错敏字情况的,加2分。2.年度内无出现不良外链情况的,加2分。4上级通报年度内在国办以及省府办开展的抽查工作中没有出现涉及通报情况的,加2分。2机制制度1.机制制度有指定主办单位,明确办站职责的,加0.25分。2.有建立预警机制、应急响应机制,加0.25分。3.有按要求开展常态化监测,不定期开展或参与培训工作的,加0.25分。4.有成立专人负责制度、值班读网制度、资源管理机制、预算与项目管理制度的,加0.25分。1发布解读(2分)数据开放与发布1.为“开放广东”全省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本市专区提供本地区/部门数据集或数据接口且按照更新频率定期更新的加1分。(需单位在自评中提供相关佐证材料)2.对数据进行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视频、动漫等形式解读数据的,加1分。2功能设计(6分)智能搜索1.提供关键词模糊搜索功能的,加1分。2.根据搜索关键词聚合相关信息和服务功能,实现“搜索即服务”的,加1分。2IPv6改造按照要求完成IPv6改造的,此项加2分。2服务内容针对重点服务事项,整合相关资源,细化办理对象、条件、流程等,提供专题或集成服务。提供3项及以上的,加2分;提供1至2项的,加1分。2互动交流(5分)实时互动提供实时智能答问功能且内容准确的,加2分。2在线访谈根据市门户“在线访谈”渠道本年度开展的活动数据:1.本年度内参与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保障1次及以上的,加1分,单位领导出席在线访谈栏目活动的,加1分。2.有发布访谈实录或往期回顾的,加1分。3创新发展(5分)标杆典范1.个性化服务:按要求提供个人主页、多语言版本、无障碍服务、智能问答等个性化服务,有其中两项即可加2分。2.大数据应用:通过对用户行为信息进行分析,提供主动推送服务,帮助决策部署,加2分。3.服务模式创新:积极与第三方平台技术结合,提供高效便捷的网上政务服务,加2分。4.创新案例:本年度内本地区/部门网站(频道)获得主管单位主要领导肯定的创新案例,加2分。(以上5项可重复加分,加分之和不超过本指标总分值)5  注:各镇街(园区)、各市有关单位可自行报送部分指标相关内容,市府办将对上报内容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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