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业优惠政策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烈性犬名单的通告》政策解读

政策
发布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根据《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发布《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烈性犬名单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现将《通告》相关内容解读如下:一、制定背景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提高,民众饲养犬只的需求日益增长,但个别养犬人文明养犬意识不强,犬只伤人事件时有发生,我市养犬管理部门建议修订深圳市烈性犬名单。此次发布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烈性犬名单的通告》充分考虑了犬只的性格特点、生活习性、犬只的危害性、社会化难易度和社会可接受度等多方面因素,借鉴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等城市的管理经验,征集并吸收了相关管理部门、群众和专家意见,最终确定38种禁养犬品种。二、制定依据《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九条,禁止在居民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以及市主管部门划定的其他禁止饲养烈性犬的区域内饲养烈性犬。烈性犬的具体品种,由市场监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三、主要内容(一)修订部分犬种名称。按照目前犬种通俗名称的变化,修订部分犬只中英文名称。(二)移除烈性犬品种1种。将贝林登梗犬剔除出烈性犬名单,纳入登记管理。(三)增加烈性犬品种14种。分别是:牛头獒犬(Bullmastiff,别名斗牛獒犬)、法国波尔多獒犬(DoguedeBordeaux)、美国斗牛犬(AmericanBulldog)、罗威纳犬(Rottweiler)、荷兰牧羊犬(DutchShepherdDog)、比利时牧羊犬(BelgianShepherdDog)、安纳托利亚牧羊犬(AnatolianShepherd)、捷克狼犬(Czechwolfdog)、昆明犬(Kunmingdog,别名中国狼犬)、法国狼犬(Beauceron Wolfdog)、爱尔兰猎狼犬(IrishWolfhound)、圣伯纳犬(SaintBernardDog)、拳师犬(Boxer)、韩国杜莎犬(Molossarea)。(四)生效时间及有效期限。《通告》自2024年7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烈性犬名单的通告》(深市监规〔2019〕13号)同时废止。

广东深圳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广东深圳产业园区

广东深圳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广东深圳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