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光明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度计划项目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光明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与相关工作安排,我办拟于近期开展光明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度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从即日起,截至2022年9月30日24:00。
  二、申报方式
   本次年度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需同时提交纸质资料)。
  (一)网上申报项目。请申报主体按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操作指引(附件2)注册账号、填写项目相关信息、上传相关附件。
  (二)寄送纸质版资料。各申报主体将纸质版申报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按照有关要求准备齐全后,快递寄至资金办,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10楼1069室,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88219575,13902981827(仅用于快递填报收件人,不接受咨询服务)。项目申报书请在申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后直接下载,以免格式混乱;快递需备注“单位简称—文化事业资金项目申报材料”。
  三、申报要求
  (一)请各单位精心策划扩大深圳及光明影响、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的打基础、利长远、谋发展的项目,按照“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多做文化惠民、文化利民、文化便民的实事,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请各单位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周密做好全年工作策划,加强项目的预见性和计划性,提高项目的质量和内涵。项目策划在政治和艺术上都要坚持正确鲜明的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要突出社会效益和品牌意识,力求精品更精,品牌更亮;注意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各单位资源优势。
  (三)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光明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度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中各项要求,组织好项目申报,及时提交合规材料。资金办将按《光明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申报材料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予受理。若申报材料不全的,申报主体在收到材料不全的通知后的5个自然日内补齐材料提交到资金办,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材料仍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
  (四)请各单位按照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在编制项目预算时,务必实事求是,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按照项目申报预算科目说明(附件3)等有关规定,确保所编预算切合实际、计划周详,反复核对无误后方正式提交。申报材料一经受理后,将不能退回修改。
 四、其他事项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向相关工作人员咨询,联系人:梁小姐,电话:88219575;黄先生,电话:88219627。
 附件:1.光明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度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操作指引
     3.光明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预算科目说明
     4.项目申报书
     5.无违法违纪犯罪记录承诺书
光明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日

广东深圳光明区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广东深圳光明区产业园区

广东深圳光明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广东深圳光明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获取园区招商政策资料

立即获取
img_loading
智能检测中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