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企业优惠政策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的通告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7日 政策文号:穗府〔2023〕10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穗府〔2023〕10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的通告
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反映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法人、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为准确确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和种类,确保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2024年1月1日正式普查登记前,需要对各类单位进行全面清查。现将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单位清查工作将于2023年8—11月开展。届时将有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人员上门采集清查表信息。
二、请您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以便普查人员快速进行信息采集。同时请为正式普查登记做好统计台账、相关财务报表等资料准备。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请您积极配合普查人员的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四、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将会对您所提供的信息严格保密。您提供的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五、清查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假借清查获取其他利益。如发现普查机构或者普查人员不依法工作的,可向广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举报(联系电话:020-83126357、83126359)。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4日

广东广州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广东广州产业园区

广东广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广东广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