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体育局《关于加快潮州市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0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转发市体育局《关于加快潮州市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意见》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市体育局《关于加快潮州市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碰到的问题,请迳向市体育局反映。二○一一年一月五日关于加快潮州市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意见(市体育局二○一○年十二月)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的意见》(粤发〔2003〕1号)和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快体育强省建设的意见》(粤体办〔2009〕44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业训网络体系,加快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步伐,为省和国家培养输送更多优秀运动员,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高度重视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是体育工作的重要基础,是提高竞技体育的基石,也是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的组成部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把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明确培养目标,建立健全新形势下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机制,齐心协力提升我市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水平,为实现我市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二、进一步完善体育业余训练网络体系,形成“条、块”相结合的新格局(一)创新业余训练分级管理、条块结合的工作机制。目前,我市各县区业余体校普遍存在无编制、缺场地、缺经费等现状,严重制约我市业余训练工作的发展。各县、区政府(管委会)一定要引起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业余体校机构,确保业余训练工作有经费、有编制、有场地、有专职教练员。要创新业余训练经费投入多元化机制,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经费要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争取社会各界投入补充的多元格局,逐步形成业余训练性质多元、组织形式多样、运动训练科学、培养输送有偿、人才流动规范、经费来源多渠道的新型业余训练工作体系。(二)市体育局要加大对县区业训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调整布局,优化资源,建立起全市一盘棋的业训管理体制。要进一步完善市、县(区)、学校三级业余训练发展激励机制,研究制定扶持业余训练发展的相关措施,对为我市和省培养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作出贡献的优秀单位和个人,除要给予鼓励外,更要在经费和改善训练条件上给予扶持,以促进我市业余训练工作的发展。(三)各县区要按照市项目设置的要求,抓紧做好训练点校的设置和布局调整工作(除省级传统校外)。设立业训项目可直接挂靠在所属重点学校或较有资源优势的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创造条件完善训练点校培训条件,形成“条、块”结合的训练网络新格局。各县区业训点校设立情况要于2011年3月底前上报市体育局。三、体教结合,共同完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一)建立健全体教结合工作机制。培养体育后备人才既是体育部门的职责,也是教育部门和各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任务。各级政府要建立政府牵头,体育、教育等部门参与的体教结合领导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对体教结合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切实解决运动员读书难、升学难、训练时间不足和经费投入不足等突出问题。教育部门在解决业余体校运动员的读书问题上,要与各学校录取的正取生(区域内生源)同等看待,对参加省级体育竞赛获得前八名的优秀运动员要优先安排到优质(省一级学校以上)学校读书,为优秀运动员提供良好的教育和体育环境。(二)大力开展普通学校的课余体育训练。全面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各级教育、体育部门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抓好学校课余体育训练工作。教育部门要大力开展学校课余体育活动,定期举办体育竞赛,确保每个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以上。学校课余训练要重点普及田径、游泳、体操、乒乓球、篮球、羽毛球、排球、足球等项目。市一级学校、省一级学校和全国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等学校,每所学校要组建1—2个体育项目代表队,并积极组织参加各类体育竞赛。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各学校扩大参训学生范围,发现和培养更多的优秀体育苗子;体育部门要把学校课余训练纳入业训工作体系,并加强对课余训练工作的指导,参与选材,帮助训练,提高质量。要完善优秀苗子培养和输送的相关激励措施,鼓励、引导学校积极参与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三)大力创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教育部门要按照竞技体育项目的布局情况,创建一批市、县(区)级水平高、管理严、效益好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加强对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建设和管理,定期检查评估,并给予必要的政策和经费支持。要放宽体育特长生进入各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入学、转学条件,解决好优秀体育苗子的就学问题。省、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要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颁发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每所学校每年应招收一定比例的体育特长生,逐步形成小学、初中、高中层层衔接的学校训练网络。(四)各级体育、教育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尽快研究制订本地区体教结合共办体育业余训练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并认真组织实施,有效推动我市学校体育、竞技体育和业余训练工作的发展和提高。四、完善竞赛制度,加强竞赛管理,增强竞赛的杠杆效应(一)各级体育、教育部门要建立健全体育竞争工作机制,通过举办各类竞赛活动,发挥竞赛的杠杆效应,以赛促训,互相学习,互相推动。各“省运目标签约”单位应组织参加各类对口项目比赛,各级体育协会、省传统项目学校、业训网点学校也要积极参加各类对口项目的体育竞赛,以达到互相学习、促进的目标。(二)完善赛制,推动课余训练工作的开展。要深化竞赛改革,突出优势项目和重点项目,加大常年比赛的项目与组别设置、参赛资格与计分奖励方法的改革力度。继续完善有关注册、资格审查等管理制度,营造公平公正的竞赛环境,以增强竞赛促进训练的积极效应,有效地调动县区及各有关训练单位培养和输送优秀后备人才的积极性。要进一步完善市、县(区)、学校三级竞赛体系,县区要健全青少年综合运动会制度,落实青少年年度竞赛制度;有条件的学校要建立1—2个以田径项目为主的体育竞赛制度,推动各项体育竞赛项目发展。要加强对各级竞赛的管理,使竞赛项目、年龄设置、竞赛办法等与我市业训发展规划和目标相统一,形成省、市、县(区)、学校对口、年龄衔接、目标一致的竞赛体系。(三)加强体育竞赛管理,整顿赛风。各级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各类竞赛的管理,坚决打击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做到公平竞争,净化赛场,创造一个有利于人才培养和成长的良好体育竞赛环境。五、科学选材,系统训练,提高体育后备人才的成才率(一)选好苗子,科学训练,促进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各级业余体校和训练单位要切实把握好业训工作方针政策,按照省体育局提出的“选好苗子、着眼未来、打好基础、系统训练、积极提高”的工作方针,准确把握青少年儿童的体育训练规律及其生理、心理发育特征,严格按照青少年儿童体育教学训练大纲的要求,在选材、育苗、启蒙和基础训练等环节上加大科学训练力度,提高训练工作成效。要建立青少年运动员的科学选材体系,各级业余体校要认真制定各项目的科学选材标准,不断完善青少年运动员科学选材相关制度,坚持科学选材标准,坚决杜绝徇私的选材行为。各业训单位要成立选材审核机构,严格把关,对已选体育人才,要依据体育行政部门要求,及时做好“第二代身份证”注册,并定期对运动员进行骨龄检测、机能评定、心理测试等考核,并建立后备人才数据库,长期跟踪,逐级输送,为省和国家培养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做出新贡献。(二)业余训练要遵循少年儿童的心理和生理特点,要千方百计打好身体素质和专项素质基础,讲实际,讲科学,加强运动技术的系统训练。教练员和教师要加强与运动员的交流和沟通,做到严管、勤教、爱生,不荒废体育人才,不埋没体育人才,努力创造良好的训练环境。(三)各业训单位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教练员考核、奖惩制度,不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对工作成绩优秀的教练员,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在输送优秀运动员工作上成绩突出的业训单位,有关部门要尽快研究制订相关的激励措施,以促进我市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主题词:体育人才意见通知———————————————————————————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1月5日印发———————————————————————————(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