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排查化解企业不稳定因素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排查化解企业不稳定因素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排查化解企业不稳定因素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1〕47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要认真做好企业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追究,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好,确保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坚决杜绝因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到位、应急处置不到位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二、排查化解企业不稳定因素,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企业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重点排查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建筑施工行业,排查欠薪等突出问题,对发现存在生产经营困难、有拖欠工资隐患的企业,要认真梳理,加强监控,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隐患,要及时介入调处,制定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努力做好化解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减少信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确保矛盾不上交。同时,要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企业自觉履行义务,加强人文关怀,引导劳动者依法表达诉求,用合法、平和、理性方式维护自身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三、加强执法检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国资、工商部门和工会组织要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对拖欠劳动者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查处。对符合《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案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依法尽快立案,快速侦查处理,形成打击欠薪的强大威慑力。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方便劳动者及时反映诉求。要开辟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按照“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原则,及时快速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四、强化应急处置工作,进一步做好值班和形势分析研判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企业不稳定因素的分析研判和预警预测,强化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保证联系渠道畅通、信息畅通、指挥畅通,牢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要密切关注和及时掌握企业不稳定因素的动态和苗头,如有重要情况,要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并跟进事态发展。各县区、各系统落实情况请于2012年1月8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整理后报告市委、市政府。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主题词:劳动保障劳动关系通知———————————————————————————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潮州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驻潮部队,中央、省驻潮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12月31日印发———————————————————————————(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