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决定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26日
政策文号:惠市委发〔2009〕18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决定惠市委发〔2009〕18号(2009年6月26日)为全面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在加速推进珠三角经济一体化,构建科学发展的惠民之州的新征程中推动新发展,实现新跨越,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决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作如下决定。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纲要》的重大意义《纲要》明确把加快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改革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并赋予“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重大使命。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时期,从全局出发对我国改革发展作出的新的重大战略部署,为我省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地区今后一个时期的改革发展从根本上指明了前进方向。《纲要》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将惠州整体列入珠江三角洲地区,赋予了惠州新时期新的历史重任。贯彻实施《纲要》,有利于我市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有利于我市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有利于推进深莞惠紧密合作,加快融入珠三角区域一体化;有利于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立充满活力、开放合作的体制机制,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全面转入科学发展轨道。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纲要》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纲要》的战略定位和目标任务,牢固树立“敢”字当头、“干”字在先的理念,在先行先试中实现新的突破,在科学发展中实现新的跨越。二、正确把握实施《纲要》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总体目标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年开好局,四年大发展,十年大跨越”的总体目标,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明确阶段任务,分解定量指标,落实工作责任,推动《纲要》的全面实施,努力实现发展模式更加科学、经济结构更加优化、产业特色更加明显、城市功能更加完善、后发优势更加突出、人与自然更加和谐、群众生活更加幸福的“七个更加”目标。——一年开好局。确保《纲要》实施开局良好,取得初步成效。全市上下形成贯彻实施《纲要》,促进改革发展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贯彻《纲要》的机制制度初步健全。全面完成市委九届五次全会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2009年,全市人均GDP达到34453元(2007年价,下同),为全面实施《纲要》打下良好的基础。——四年大发展。《纲要》第一阶段目标顺利完成,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初步形成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五大基地”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支柱产业规模效应显著发挥,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城乡差距明显缩小。珠江口东岸紧密合作扎实有效,深莞惠经济圈基本形成。到2012年,全市人均GDP达到50000元,城镇化水平达到62.5%以上。——十年大跨越。《纲要》发展目标基本完成,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全面融入珠三角区域一体化,力争实现创建全国生态市目标。到2020年,全市人均GDP达到100000元,城镇化水平达到70%左右。(二)基本原则——先行先试、奋力争先。牢牢把握“科学发展、先行先试”这一核心,抢抓机遇,大胆探索,加快形成惠州在珠三角地区新的比较优势,努力缩小与珠三角发达城市的差距。——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以《纲要》为蓝图,着眼于惠州长远发展,制定和实施总体方案、分项细则,又要突出当前保增长的首要任务,重点落实《纲要》中关于扩内需、保增长、促就业、保稳定的政策措施,为长远发展奠定基础。——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根据《纲要》的部署,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同时,要结合惠州实际,从解决最紧迫、最突出、最重大的问题入手,选择统筹城乡发展等方面和环节,强力推进,重点突破,力求早出成效。——对接合作、错位发展。以深莞惠紧密合作为重点,加强与珠三角及环珠三角城市的对接与合作,形成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区域经济发展新格局。发挥惠州的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做大做强石化数码和电子信息产业,积极发展商贸物流、休闲度假旅游、清洁能源和现代农业,提升城市经济的核心竞争力,辐射带动粤东和周边地区加快发展。——求真务实、注重民生。把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有机统一起来,在加快发展经济的同时,着力完善和落实改善民生及发展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普惠政策,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感。——统筹协调、各司其责。既要将贯彻落实《纲要》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明确责任,各司其责,又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解决跨地区、跨部门的问题,加快推进《纲要》的实施。三、突出推进十项重点工作围绕《纲要》提出的九大任务,突出推进十项重点工作:(一)推进“三促三保”落实。围绕促进扩大内部需求保增长,促进居民就业增收保民生,促进社会平安和谐保稳定,用好、用活、用足中央和省扩内需、保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继续争取中央和省的支持,力争有更多项目列入中央和省新增投资计划。着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农村商贸连锁店建设,不断优化城乡消费环境。引导转变消费观念,扩大城乡居民消费,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研究制定相关扶持措施,扶持市直大企业集团优化升级,扶持一批逆势而上的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扶持一批成长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技术升级、上市融资。全力推进大亚湾和仲恺两个国家级开发区加快发展。通过填海工程把石化区面积扩大到65平方公里;以仲恺高新区为龙头,加快推进“一区四园”扩园并区工作;加快推进惠东、博罗、龙门三大产业转移园区的规划建设,积极争取省产业转移竞争性扶持资金。增加“三农”投入,加快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进程,全面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努力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全面落实《惠州市加快推进全民创业五年行动纲要》,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努力促进就业再就业。建设惠州市技师(理工)学院和职教园区,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继续实施“城乡教育联动发展计划”,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三网”(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并轨,大力提高城乡医疗保障水平,力争率先在全省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制度。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扩大农村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加大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力度,加大力度解决农村泥砖危房户和无房户住房困难。巩固和发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不断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强化公共安全监管,切实保持社会平安和谐大局。(二)推进“五大基地”建设。制订“五大基地”建设实施细则,加大政府引导力度,全力推进“世界级石油化工产业基地”、“国家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广东省清洁能源生产基地”、“粤港澳地区旅游休闲度假基地”、“全国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基地”等五大基地建设。加快大亚湾石化区填海扩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现有项目和筹建项目建设步伐,加快精细化工园区建设,到2012年,全市石化工业总产值达到1300亿元,到2020年达到4500亿元,形成世界先进水平的特大型石油化工产业基地。加大仲恺高新区整合力度,加快县(区)产业转移园区建设。以“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计划“数码视听产业基地”为基础,发展电子信息高端产品制造业,到2012年,力争全市电子信息产业总产值达到2400亿元,到2020年达到7500亿元,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整合区域文化旅游资源,抓紧落实“3510”工程,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跟踪落实签约项目,到2012年,全市旅游总收入达到180亿元左右,初步建成广东省旅游强市;到2020年,全市旅游总收入达到300亿元左右,建成粤港澳地区顶级休闲度假基地和影响全国、面向世界的高水准知名旅游目的地。加快平海电厂、惠州抽水蓄能电站、国华(大亚湾)热电联供、惠州核电等能源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全市电网建设和大企业直供电试点,推进国家战略储备油库惠州项目建设。到2012年,力争全市电力装机容量达到1200万千瓦,占全省总装机容量1/5左右,成为广东省重要的清洁能源生产基地;到2020年,全市电力装机容量达到2000万千瓦,成为广东省主要的清洁能源输出地。实施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十大工程”,到2012年,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全国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基地建设初见成效,城乡差距明显缩小;到2020年,全国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基地建设成效显著,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全面形成。(三)推进大项目带动战略实施。坚持“抓好大项目,带动大发展”,以中海壳牌、中海炼油、TCL液晶模组等项目为龙头,充分发挥大项目配置资源、集聚资金、带动发展的作用,加快发展中下游配套产业,完善产业链。各级、各部门要把握产业发展走势,注重占领产业发展制高点,抓好重大项目策划、储备和培育,抓好生物、新能源、创意等新兴产业的发展。要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区位、人文、资源等优势,按照“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规划一批”的滚动发展原则,注重全局性项目、财源性项目、公益性项目发展,筹划、论证、筛选、确定本地区、本行业的重点项目,促成一批大项目落户惠州。完善重点建设项目领导责任制,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确保投资如期到位,重点项目如期动工,如期建成投产。(四)推进深莞惠经济圈建设。充分发挥综合优势,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超前、安全可靠的原则,积极推进深莞惠经济圈建设。按照《推进珠江口东岸地区紧密合作框架协议》的要求,完善深莞惠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政府工作协调机制、专责小组协调推进机制,推进协商和落实合作事宜。制定加快与深圳、东莞观念、规划、交通、产业、能源、水利、环保生态、信息化、创新体系和社会管理十个对接的指导意见,加强与深圳、东莞的对接、融合。加强与深圳、东莞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的合作,优化空间结构、基础设施和生产力布局,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推动各种资源有效利用,共同构建深莞惠经济圈统一的市场体系。探索有利于构建深莞惠经济圈的行政管理体制、财税管理体制和考核奖惩机制,全面提高深莞惠经济圈整体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五)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高度重视服务业转型升级,注重在改革创新上求突破,在优先发展上创佳绩,推动我市现代服务业大发展,力促服务业占GDP比重持续提升。整合服务业管理体系,降低准入门槛,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坚持“非禁即入”,开放投资领域。改善政府服务,强化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为服务业发展减负、提速,激活服务业发展内在动力。着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进制造业与服务业的整合发展。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金融保险业、会展业、信息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和科技服务业,提升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水平。着力发展以提升文化素质、健康素质、社会工作效率、商品消费安全度等为目标的生活性服务业,满足人民群众改善生活质量和生活环境的需要。(六)推进惠民之州建设。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切实把握群众利益诉求重点,积极有序推进惠民之州建设各项举措的落实。全面推进全国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城乡规划建设、基础设施、产业布局、公共服务一体化进程;以中心镇建设为重点,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加快缩小城乡差距,率先在全国走出一条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路子,促使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全面提升城乡居民的幸福指数。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扩大公共服务覆盖面,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确保市级新增财力70%以上投入民生和新农村建设,建设一批民心工程,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市人民。坚持开拓创新,用改革的办法解决难题,用创新的举措化解矛盾,大力发展文化惠民、生态惠民、民主惠民、法制惠民,拓展惠民内涵,力求惠民实效。(七)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为抓手,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由外延型向内涵型转变,全面推进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相融合,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升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比重,形成产业结构高级化、产业发展集聚化、产业竞争力高端化的现代产业体系。以推进“两型”社会建设为目标,加强政策引导,大力推进结构调整,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大力发展绿色工业、服务业和环保产业,逐步形成环境友好的产业结构,推动发展模式从资源依赖和投资驱动为主向资源集约和创新驱动的转变。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建立跨部门、跨地域的协调机制,加大污染防治力度,争创全国生态市。(八)推进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是提升经济核心竞争力的战略举措。积极参与全国创新型区域建设,完善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坚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贯穿到工业化建设各个方面,坚持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围绕企业技术创新动力不强、投入不足等关键问题,加快从扶持具体项目为主向扶持行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为主、从扶持单个企业为主向扶持整条产业链为主、从要素投入为主向政策激励为主转变。强化重点领域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的自主创新,完善鼓励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法制保障、政策体系、激励机制、市场环境,形成激励自主创新的长效机制。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科技领军人才。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弘扬创新精神,大力宣传“崇尚创新、宽容失败、支持冒险、鼓励冒尖”的创新文化,形成重视创新人才、重用创新人才的良好氛围。(九)推进体制机制全面创新。充分用好用活《纲要》赋予的“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政策,大胆改革创新,努力探索科学发展的新途径、新举措和新机制。坚持“破”、“立”结合,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突破口,深化经济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健全民主法制,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大部制改革为契机,优化机构设置,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服务效率,使我市成为全国行政审批项目最少、服务环境最优的城市之一。积极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和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试点,力争在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实现较大突破,为全省乃至全国统筹城乡发展、建设节约型社会探索新途径,提供新经验,为《纲要》的实施提供新的动力。(十)推进珠三角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实施错位发展,实现与珠三角各市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破除一体化进程中城市间的行政体制障碍,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制定城市间统筹、协调的对接方案。积极主动承接产业转移,提升产业层次,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加快建设更具开放性、便捷性的交通体系,加快融入珠三角“一小时经济生活圈”。促进市场一体化建设,建立区域共同市场,提高专业化水平和促进人员、资源等要素的自由流动。把优化软环境提升到制度文化建设的层面,率先承接先进地区的服务理念,在改善制度、法律、政务、生态、人居等软环境上下功夫,增强对粤东和周边地区加快发展的辐射带动能力。四、切实加强实施《纲要》保障机制建设(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实施《纲要》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市长为总负责人,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负责对全市贯彻实施《纲要》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成立相关工作组,作为具体的工作机构。各县(区)、市直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纲要》实施的组织领导。(二)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对《纲要》的主要任务和量化目标进行分解,落实责任单位,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根据《纲要》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办法。(三)加强宣传、汇集民智。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制定《纲要》宣传方案,以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纲要》,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纲要》实施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实施《纲要》中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要把《纲要》列入教学计划,组织各级党政干部学习、研讨。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集中民智,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搭建献计献策平台,共同推进《纲要》实施。(四)加大投入、提高保障。将实施《纲要》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为《纲要》的顺利实施提供经费保障。认真贯彻落实《惠州市加快引进和开发使用高级人才的优惠政策规定》,做好各类人才培养工作,为《纲要》实施提供人才保障。加强党政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组织实施《纲要》的能力。(五)强化考核、加强督导。要强化问责制度,完善奖惩制度,把《纲要》落实情况纳入对县(区)党政一把手、市直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内容和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密切配合国家和省加强对《纲要》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定期开展评估活动。把《纲要》实施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督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务实进取的作风,全面推动《纲要》实施。贯彻实施《纲要》的具体工作安排,由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贯彻〈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