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印发《关于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现将《关于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科技局反映。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日关于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关于加强产学研合作提高广东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粤府〔2006〕8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部、科技部《关于深化省部产学研结合工作的若干意见》(粤府〔2008〕73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精神,建设创新型潮州,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水平,提高我市科技创新能力,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推进产学研结合的重要意义和主要目标(一)推进产学研结合工作的重要意义。随着科学技术迅猛发展,自主创新能力已经成为当代国家、地区和企业发展的第一竞争力。当前我市正处在加快发展,建设创新型潮州的关键时期,必须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高效配置社会科技资源,以产学研结合为切入点,着力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再创新,促进经济增长方式从要素驱动型向创新驱动型,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把推进产学研合作摆在全市科技工作的突出位置,以省部合作为契机,走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产业技术为重点、以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具有潮州特色的自主创新新路子,全力推进我市产学研合作水平。(二)推进产学研结合的主要目标。围绕我市主导和支柱产业,以产学研结合创建共性技术研发和关键技术服务平台为着力点,实现区域、产业、企业和产品竞争力明显提高。到2015年,实现全社会R﹠D投入占GDP的比重达到1.5%,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20%以上,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逐年增长,每万人专利申请量达12件。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处在全省中等水平。二、健全制度,加大投入,推进产学研结合工作(三)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三项一票否决”关于“本级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占当年本级财政决算支出比例不低于1.3%”的要求,落实有关增加科技投入的各项规定,努力使地方财政科技投入的增长速度与财政收入增长速度同步。2011年起,市一级财政投入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争取达到1.3%,并逐年有所增长,至2015年市财政科技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达到2%。从2011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作为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专项资金;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支持产业技术改造和资源综合利用,以及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项目招标中标项目,省重大科技专项和产学研项目(基地)的配套。(四)继续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积极引导鼓励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农业科技创新中心、技术中心等。对经认定的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一次性给予15万元的补助。(五)鼓励企业通过产学研结合,加快自主创新步伐,做强做大企业。凡入选省“自主创新100强企业”的,市财政每家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六)完善科技成果登记和评奖制度。对省部产学研合作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原则上在我市登记、评奖及产业化,完成单位和人员应按实际贡献大小排名。高校及科研机构可作为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其相关人员可作为成果第一完成人,在我市进行成果登记和评奖。(七)继续推进企业科技特派员的引进工作,吸引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优秀科技人才服务我市企业创新和产业发展。指导企业创造条件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凡经省认定的“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承担企业在申报科技项目经费时优先支持。(八)继续完善市政府科技顾问活动制度。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活动形式,组织科技顾问的专家、学者进行科技交流。(九)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高校、科研单位科技成果可作为无形资产参与项目投资。科技成果和专有技术可作价出资额,经专门机构评估认定,其技术成果占企业注册资本的比例由投资各方约定。(十)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激励机制,高校和企业在合作期间取得的成果申请专利保护的,申请费用资助按《潮州市发明、实用新型费用资助管理办法》执行;从2010年起,企业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的,市财政每项一次性奖励0.5万元。三、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十一)加强领导。各级党政一把手要重视产学研工作,把推进产学研结合,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也要重视产学研工作,加强协作,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十二)健全机构。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产学研合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和协调全市的产学研合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科技局负责。建立健全各种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全力推进科技创新工作。(十三)营造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产学研结合的重大战略意义,总结和推广产学研合作的典型经验,宣传和展示产学研合作的研究成果,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高校、企业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为建设创新型潮州作出贡献。主题词:科技创新通知———————————————————————————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潮州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驻潮部队,中央、省驻潮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11月10日印发———————————————————————————(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