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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政策
发布部门: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一、方案起草背景2019年10月,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总结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年来,坚持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队伍不断壮大,成为党的“三农”政策的宣传队、农业科技的传播者、科技创新创业的领头羊、乡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使广大农民有了更多获得感、幸福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创新是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支撑。要坚持把科技特派员制度作为科技创新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工作进一步抓实抓好。广大科技特派员要秉持初心,在科技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不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2019年10月,林涛市长听取全市科技工作汇报后特别强调要扎实抓好我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要充分用好国家、省科技特派员资源,服务我市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2019年12月,林涛市长到市科技局调研时,要求抓紧制定我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方案。二、方案主要依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工作方案》的起草工作在充分领会市政府林涛市长指示精神的基础上,同时参考了以下相关文件: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2.《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101号)三、方案起草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推动我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创新发展,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创新要素资源,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引导技术、成果、人才等创新资源向“三农”倾斜,补齐农业农村短板,推动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四、方案主要内容《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工作方案》内容主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组织实施、保障措施及附则等五个方面。(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推动我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创新发展,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创新要素资源,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引导技术、成果、人才等创新资源向“三农”倾斜,补齐农业农村短板,推动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2、主要目标到2025年,建设一支高质量的农村科技特派员队伍;累计培训农业技术人员或农户5000人次以上;示范推广农业新品种或主导品种30个以上、新技术或主推技术50项以上;备案国家、省“星创天地”20个以上;引导农村科技特派员新创办或技术入股农业科技企业100家以上,实现总产值1亿元以上。(二)重点任务1、建设特派员工作“三库一平台”。实现农村科技特派员、技术成果、技术需求网上征集,网上对接和网上跟踪管理;2、构建农业科技孵化育成体系。建设农业创业孵化基地、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星创天地”等;3、开展农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生物技术、新品种繁育、生态养殖、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智能农业装备等;4、积极开展农业技术对接服务。引导农村科技特派员深入企业、农村基层或通过网络远程视频方式开展技术培训,培养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农村致富带头人;5、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技术、项目、资金创办企业,或以技术入股等方式与服务对象结成利益共同体,发展“农村科技特派员+电商”模式;6农业技术成果转化示范。农产品高质量绿色生产技术、数字农业和智慧农林水技术成果、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现代渔业关键技术成果等。(三)组织实施1、农村科技特派员技术对接服务方式。线上和线下对接;2、农村科技特派员技术对接服务内容。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攻关,创新创业,代言优质农产品。3、农村科技特派员技术对接服务周期。依据开展技术服务的内容和方式而定。4、农村科技特派员服务“三农”扶持机制。(1)举办技术培训活动补助。征集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需求,发布农业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目录。对粤港澳大湾区农村科技特派员及其派出单位联合我市机构在我市或通过网络远程视频举办的目录内且经市科技局备案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按培训活动实际支出总额的50%给予补助,单次活动最高30万元,另50%由提出技术培训需求的企业(单位)承担。此条的主要目的是引导农村科技特派员深入我市深入田间地头、企业、农户或通过网络远程视频方式开展技术培训。(2)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补助。市科技局根据省、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支持方向和重点,发布项目申报指南,组织项目申报,经专家评审论证,以事前补助的方式,择优给予最高50万元的扶持。此条的主要目的是引导农村科技特派员及其派出单位技术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3)特派员投资创办企业补助。市科技局发布农村科技特派员创业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组织项目申报,以后补助的方式,按企业当年固定资产和生物性资产投资、以及场地租赁费用的3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此条的主要目的是鼓励引导农村科技特派员来我市创新创业。(4)创业孵化载体补助。对吸纳农村科技特派员入驻创新创业的农业科技孵化器、“星创天地”等孵化载体,在运营考核评价中予以优先评优支持,获得通过优秀评价的给予10万元支持。此条的主要目的是鼓励我市孵化载体吸纳农村科技特派员来我市创业。(5)电商销售科技服务机构补助。以“农村科技特派员+电商”模式开展优质农产品销售的科技服务机构,前3年每年按其场地租金的50%给予支持,最高5万元;前3年每年按其科技服务主营业务(含农产品电商销售)收入的3%给予支持,最高15万元。此条的主要目的是鼓励农村科技特派员帮助解决我市农产品销售问题。(6)市科技金融支持。农村科技特派员创办或技术入股的企业,对通过市联合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融资,市联合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按贷款利息(科技信贷风险金承担部分)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150万元。此条的主要目的是鼓励引导农村科技特派员来我市创新创业。(7)“一事一议”支持。对以农村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团队方式进驻的重大项目,可按“一事一议”给予支持。5、农村科技特派员的考核评估。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科技特派员派驻工作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对工作业绩突出并获得市级表彰的农村科技特派员,其业绩作为职称职务晋升的重要考评依据,其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立项支持。(四)保障措施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以市长为召集人,分管市领导为副召集人,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河源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加大经费投入。在省、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中每年安排一定的农村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开展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科技特派员项目,形成科技特派员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长效机制。3、加强宣传表彰。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农村科技特派员及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五)附则1、本《工作方案》由河源市科技局负责解释。2、本《工作方案》所涉及的扶持政策与《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河府〔2019〕63号)不得重复享受。3、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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