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中山市体育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推动我市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体育事业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幸福和美中山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新时期体育工作的实际和要求,现就加快转变体育发展方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转变体育发展方式的重要意义体育是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2011年以来,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体育发展方式的部署,将转变体育发展方式与推动全民修身、增进民生福祉、创新社会管理等结合起来,取得初步成效。但我市体育发展仍存在不足,资源供给与人民群众体育需求差距较大,推动体育发展方式转变的领导机构、协调机制和保障措施尚不完善,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协调发展还有很大提升空间。要解决体育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必须进一步转变发展观念,改革体育管理体制,加快推进体育发展方式转变,并以此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各项体育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的主线。二、加快转变体育发展方式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加快转变体育发展方式,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为宗旨,围绕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和美中山的核心任务,坚持改革创新,不唯金牌论,不以竞技比赛成绩作为衡量体育工作绩效的唯一标准。推动体育发展理念从重成绩、重奖牌向以人为本、服务民生转变;体育发展格局从突出竞技体育向以群众体育为基础、竞技体育为带动的全面发展转变;体育发展模式从主要依靠要素驱动的粗放型向注重创新驱动的集约型转变;体育发展管理从经验型向把握和运用规律的科学型转变;体育发展主体从政府管办向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组织的微观主体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相结合转变;体育公共服务从城乡、区域、群体间的不均衡发展向均等化和协调发展转变。——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把增强人民体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体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体育工作以人的幸福为根本,更好地服务民生,做到体育发展为了人民,体育发展依靠人民,体育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坚持统筹兼顾原则。创新体育发展模式和方式方法,促进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不同地区、领域和群体间体育协调发展,奥运项目与非奥运项目、现代新兴体育项目与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协调发展。处理好当前与长远、重点与一般、规模与效益的关系,推进体育事业全面发展。——坚持改革创新原则。发扬先行先试精神,不断探索体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特点与规律,努力实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将体育工作纳入科学化、法治化轨道。改革传统的体育发展模式和管理体制,增强体育社会组织活力,形成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体育资源基础作用的机制。三、加快转变体育发展方式的总体目标经过5到10年的努力,在转变体育发展方式上迈出坚实步伐,探索实践与建设幸福和美中山相协调的发展新路子,健全符合现代体育发展规律的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力争成为全省乃至全国体育科学发展的排头兵和具备现代化特征的体育强市。——群众体育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全民健身场地、活动、组织、服务网络不断完善,全民健身长效机制不断健全;人民群众健身需求逐步得到满足,体质、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显著提升;群众体育各项指标位居全省前列,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优势强项竞争力显著增强,传统优势项目继续保持,基础大项和集体球类项目发展水平有新突破,后备人才质量明显提高;积极探索建立体教结合发展新模式,带动竞技体育向更高层次迈进。——体育产业效益有所突破。体育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居民人均体育消费显著增加,体育产业的发展规模、层次和水平明显提升,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逐步发展体育彩票以外的其他方面体育产业,努力缩小与我省先进城市的差距,体育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城乡、区域及群体间体育发展差距明显缩小。体育发展的协调性显著增强,不同人群的体育健身活动全面开展,城乡体育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初步实现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建成城乡一体、惠及全民的体育服务网络。四、加快转变体育发展方式的具体举措(一)以完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为重点,推动群众体育全面发展。以提高公共体育水平为核心,着力推动全市体育工作在领导力量、资源配备、政策导向等方面向群众体育倾斜,推动市、镇强化体育工作职能、转移体育工作重心,加快建立以群众体育为中心的体育发展新模式。选择部分镇区率先在转变体育发展方式、改革机制等方面开展试点,强化以群众体育为中心的制度设计和经验推广,夯实体育发展的社会基础。深入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和《中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把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作为群众体育工作的主题,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群众体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引导人民群众进行高雅、时尚、休闲的体育运动。开展全民健身日、体育节等大型体育主题活动和小型多样的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进全民健身活动日常化、生活化。推动大学生、少数民族、农民、职工、老年人、残疾人和进城务工人员等各类人群的体育健身活动均衡开展。把加强青少年体育运动作为群众体育工作重点,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充分发挥我市群众体育场地、组织、活动和服务四大网络优势,逐步完善符合市情、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城乡居民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与文明进步,完善群众体育竞赛项目体系,优化传统项目,推广新优项目,搭建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体育竞赛平台。建立完善以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组织建设、活动开展、健身指导、科学评估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规划建设,推动各类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逐步健全以市、镇区、行政村(社区)和自然村四级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为基础,行业、单位、社会等各类体育场地设施为补充,覆盖全市城乡的场地设施网络。积极发展城乡基层体育组织,建立完善体育总会、行业体育协会、单项体育协会和人群体育协会等体育社团,支持镇区、村(居)委会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群众性体育组织。推动学校、社区、体育场馆发展体育俱乐部。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完善国民体质监测体系,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水平,定期开展国民体质测定和统计分析。在成立中山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镇区国民体质监测站点,配备专职、兼职或志愿服务人员负责国民体质监测工作,配备国民体质测试器材,形成完善的国民体质监测网络,为城乡居民提供体质测定和科学的运动健身指导,积极推动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向基层延伸。(二)以提升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为重点,推动竞技体育科学调整和发展。坚持以弘扬奥林匹克和中华体育精神为主旋律发展竞技体育。深化对竞技体育发展规律及后备人才培养规律、运动项目制胜规律、备战参赛规律、运动队管理和训练规律的认识,完善符合我市实际和竞技体育发展规律的训练管理体制。通过提高核心竞争力和金牌质量,发挥竞技体育的积极作用,带动各类体育活动开展。科学调整我市竞技体育项目结构。综合评估我市竞技项目发展潜力,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巩固我市优势项目,强化潜优势项目,调整一般项目。积极探索市镇、市校联合办队的新路子。重点发展我市田径、体操、举重、跳水等优势项目。争取在击剑、跆拳道等有所突破,提高我市篮球、乒乓球项目竞技水平,走精兵之路。改革和完善竞赛体系。合理调整市运会赛制、设项等,充分发挥其在赛制改革、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改革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建立符合青少年成才规律的分层次、分等级的青少年竞赛体系和制度。按照“淡化金牌,淡化锦标,重在参与,重在健身,重在快乐”和“讲求实效,厉行节约,简化形式,突出特色”的原则,推动我市竞赛模式创新,引导青少年广泛参与,探索在发展群众体育特别是青少年体育中发现和选拔运动人才的新机制。完善体教结合的业余训练模式。体育部门负责指导学校体育教育、学生训练和参赛、教练员配备和培训等事项。市体校要进一步提高训练、教学和管理水平,提高办学效益。镇区要积极创建体育特色学校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逐步形成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体育部门和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体育特长生入学、升学、转学的优惠政策。根据项目特点及学校条件,制定体育特长生招生制度。支持体校毕业生提升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通过奖学金等多种方式,鼓励体校毕业生接受继续教育,引导和支持体校毕业生进入高等学校和各类职业学校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帮助体校毕业生提高社会适应能力。(三)以实现体育产业综合效益为重点,促进体育产业发展壮大。大力发展体育产业,不断增加体育市场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多样性的体育消费需求,充分发挥体育产业作为幸福导向型产业的积极作用。在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体育公共服务的同时,更多依靠市场化、社会化手段繁荣城乡体育市场,形成体育公共服务与市场服务互相补充、体育产业与体育事业协调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非基本公共服务多样化的良好局面。加快建立体育产业市场机制。全方位开放体育产业市场,建立宽松透明、管理规范的市场准入制度,健全政府引导、行业自律、市场主体自主经营的行业管理体制。推行体育场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参与建设和运营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重大赛事和体育活动市场化运作机制。加快职业体育发展,推行政府依法监管、协会管办分离、俱乐部自主运作的职业体育制度,搞活职业体育市场,满足群众对高端赛的欣赏需求,充分发挥职业体育市场对拉动体育产业链条延伸的龙头作用。加快体育产业转型升级。初步建立体育产业体系,发展体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业等基础性产业,扩大体育消费需求,拓展体育用品、体育培训、体育旅游等产业发展空间。拓展体育产业布局,支持企业参与体育产业发展,积极扶持中小体育企业发展。以科技创新引领体育行业服务升级,大力实施体育品牌战略。(四)以解决城乡区域体育发展差距为重点,加快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推进城乡体育发展一体化。坚持以社区为重点推进城市体育工作,探索社区体育工作新机制,推动社区体育发展。大力促进农村体育发展,全方位推进“以城带乡、以镇区帮村(社区)”的协调互动机制建设,推进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城乡一体化。加大对镇区体育特别是基层和欠发达地区体育的扶持力度。扩大公共财政对城乡体育工作的保障覆盖范围,不断优化“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加大对农村体育基础和重点体育活动的经费投入。(五)以加快转变政府体育职能为重点,深化体育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引领转变体育发展方式的能力。把转变体育发展方式纳入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总体战略,加强科学谋划和统筹协调;加快转变政府体育职能,理顺管理、调控、经办、服务、监督等各个环节,构建适应体育发展方式转变的良好运行机制;建立全市全民健身工作协调机构,相关部门、群团组织以及新闻媒体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形成部门联动常态化机制。要加快研究部署,尽快实现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新突破,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体育科学发展。要围绕转变体育发展方式,健全基层体育工作机构,加强队伍建设,鼓励广大体育工作者创造性开展工作。认真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特聘计划、体育人才培训专项计划,健全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完善体育人才成长激励政策,建设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体育人才队伍,不断提升引领和支撑转变体育发展方式的综合能力。强化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能。市政府和各镇区政府加强规划建设,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原则,加快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并不断拓展纳入的内容;将体育事业经费、体育基本建设项目及公共体育设施项目列入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确保相关经费随地区经济发展逐步增加;明确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事权和支出责任,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确保体育经费重点用于发展群众体育。以事业分类为基础推进体育投入多元化。加快体育部门从“办体育”向“管体育”转变,充分调动各类主体办体育的积极性。按照“实施事业分类管理,分清投资责任主体,吸引社会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在区分公益性体育事业、经营性体育产业和两者兼有的混合型体育事业的基础上,合理界定其政府职责和市场行为,推进其建设运营的市场化、举办主体的多元化、投资渠道的多样化。落实政府对公益性体育事业的投资主体责任,通过政府直接投资,或由社会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举办、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运作。混合型体育事业由政府、机构和个人共同投入,并根据项目的不同性质合理确定分担比例和方式。对经营性的体育产业,全面推进市场化。深化体育社会组织管理改革。科学界定政府与社会在体育管理领域的边界,推行体育社会组织“宽准入、严监管”,解决其数量少、不规范、作用不明显等问题,建立“行政机构—协会组织—社会团体—民间健身组织”构成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络体系。理顺体育部门与社会团体的关系,完善体育社团管理体制,加快向体育社会组织转移体育服务和经办职能,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和社会各界、各行业办体育的积极性。切实做好转变体育发展方式的保障工作。各级各部门必须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动力,把转变体育发展方式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努力营造转变体育发展方式、实现体育转型升级的良好氛围。市体育、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协作,积极发动和引导社会各界,多渠道筹集体育发展资金。要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科学编制体育发展经费预算,确保体育转型升级的重要领域、重点工作的经费落到实处。强化转变体育发展方式责任考核,不断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分解目标任务,对重要工程项目明确镇区、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市体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镇区落实转变体育发展方式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将落实情况报告市政府。中山市人民政府201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