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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潮州市绿道网规划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切实推进我市绿道网规划建设工作,确保在2011年底完成绿道网示范段规划建设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绿道网建设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函〔2011〕52)要求,参考《珠江三角洲绿道网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潮州市绿道网规划建设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贴近群众、服务民生”的要求,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强化生态保护意识,满足人的多样性需求,制定整体规划,明确建设标准,分期推进建设,体现绿道的多样化、本土化和生态化,进一步优化区域生态格局和生态环境,打造绿色开敞空间,推动区域生态保护、生活休闲一体化及经济一体化,增强潮州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将绿道网打造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和建设宜居城乡及提高城市化质量的标志性工程。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一)为加强对推进绿道网建设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成立潮州市绿道网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由曾澄楠副市长任召集人,市政府蔡述武副秘书长任副召集人,市委宣传部、市委维稳办、市信访局、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文物旅游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房管局、潮安县政府、饶平县政府、湘桥区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各一位领导为成员。市绿道网规划建设联席会议是我市绿道建设的统筹协调机构,负责统筹指导和督促检查我市绿道网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绿道网建设的日常工作。(二)职责分工1、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负责绿道建设的宣传报道。2、市住建局作为全市绿道建设工作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我市绿道网建设工作,负责检查监督、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负责市绿道网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3、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市城区范围内的绿道建设实施工作,包括画线、设置标识牌及节点等配套设施建设,沿线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做好配合工作。4、市城乡规划局负责编制绿道网建设规划方案,确定绿道名称、选线走向、长度等内容,严格控制建设区内新建建筑的报建和审批。5、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绿道用地相关工作。6、市发改局负责绿道网建设项目立项。并将绿道建设纳入年度基建计划;按照“特事特办,效率优先”的原则设立绿色通道,确保绿道工程建设快速推进。7、市财政局负责统筹落实绿道规划建设资金,做好资金安排计划。8、市经信局负责协调、做好辖区内道路的绿道自行车运营相关工作。9、市文物旅游局负责协调将绿道与沿线文化节点、旅游节点结合,促进绿道沿线景观建设。10、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公路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解决绿道经过的公路、桥梁、堤围、江(河、渠)岸等遇到的相关问题;其他各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能负责完成绿道建设和管护的相关工作任务。市交警支队负责配合做好绿道建设中的道路交通组织、调整等工作。11、各县人民政府具体负责辖区范围内的绿道建设实施工作。三、实施原则和工作目标(一)设计实施原则。坚持“生态化、本土化、多样化、人性化、可行性”的原则,高水平推进绿道的规划建设。生态化原则。充分结合现有地形、水系、植被等自然资源特征,为生态环境改善和物种多样性修复提供环境,让绿道充满“乡野气息”。本土化原则。充分挖掘地方特色和人文内涵,建设具有时代特点和地域特征的空间环境,尽可能采用乡土树种、石材等体现地域特色的材料,让绿道展现“地方风情”。多样化原则。形式多样、功能各异,满足多方面、多层次人群的需求,结合现有滨水路径、乡村小道和道路两侧人行道布置配套服务设施,为步行者和骑车族提供良好的活动场所,形成多功能融合的网络体系,让绿道呈现“多重精彩”。人性化原则。将绿道贯通,成网状布局,发挥绿道沟通与联系自然、历史、人文节点的作用;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标识系统、无障碍系统、应急救助系统等配套设施,充分保障游客人身安全,让绿道洋溢“人文关怀”。可行性原则。要科学合理规划,结合实际,充分利用现状资源。对绿化成熟区域,加以配套、完善、增设或沟通链接。对尚不成熟的区域,结合城市建设和改造计划,统筹规划实施,兼顾建设改造和维护管理。(二)工作目标1、总体目标按照《广东省绿道网建设2011年工作要点》提出的粤东西北各市选取本市1-2个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绿道网建设工作,并在2011年底前建成绿道网示范段,为全面铺开绿道网规划建设工作积累经验的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确定我市绿道网建设长期的总体目标是:串联城乡自然与人文景观,建设宜居宜业、生态安全、环境优美、低碳节能的城乡环境;以潮州历史文化游为重点,有效串联城市绿地、历史文物、古建筑和名胜景点等资源,形成一个特有的游憩绿道网络系统,在增加绿地面积的同时,借用现有的道路绿地、带状公园等绿地,融入民俗观光、休闲游憩、生态保护、交通通行等功能。并与周边城市绿道连接,形成构筑城乡一体化的区域、城市、社区三个层面多类型、多功能的绿道网系统。2、分期目标2011年年度目标。参照《珠江三角洲绿道网总体规划纲要》和《珠三角区域绿道规划设计技术指引》,编制《潮州市绿道网建设规划(2010-2020)》。各县政府和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要组织落实管理范围内社区绿道规划和建设计划。各县、市城区分别选取一个区域为绿道试点,完成试点区域绿道网详细规划与设计,并组织实施。争取在2011年12月31日前,试点地区骨干绿道基本建成,并至少建成目标任务30%的高标准(配套完善)示范段。2012年年度目标。对试点区域城市绿道逐段进行配套完善,城市绿道主框架全线贯通,启动社区绿道规划设计与示范区建设,基本实现各区城市绿道与社区绿道的衔接互通,初步形成多层次的绿道主网络。2013年年度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绿道网建设,全面完善城市绿道主框架,社区绿道示范区的各项配套设施,成为潮州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旅游热点。2014年至2020年长期目标。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全面铺开,与周边城市绿道网乃至全省绿道网贯通并逐年完善,形成布局合理、配套完善、景观丰富、服务周全的具有岭南特色的绿道网络系统。四、工作原则、工作重点及要求(一)工作原则。1、规划先行。绿道建设规划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统一实施。通过城乡规划的平台,将绿道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交通、环保、旅游、水务等有关规划充分衔接和协调,增加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可行性。同时也要做好与省级规划的衔接。要严格按照规划控制要求划定绿道网建设范围,控制线内不准新建建筑;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应限期迁出。2、互动和高效联动。各有关部门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统筹推进绿道规划建设工作。3、分段确定。按照新建成、改造和已建三类,分段确定绿道建设目标。4、确保互通。确保实现绿道在城市之间互连互通。5、高标示范。确定并高标准建成至少1条示范段,打造成为我市绿道建设的“标志性工程”。(二)工作重点1、规划工作。根据《印发广东省绿道网建设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参考《珠江三角洲绿道网规划纲要》和《珠三角区域绿道规划设计技术指引》要求,在充分衔接《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沿线各县(区)、镇总体规划及其绿地系统规划等各类规划的基础上进行绿道规划设计。绿道规划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潮州市绿道网规划》,该规划确定绿道网的线路、宽度、功能,并明确建设目标、原则、要求、内容、分期分段实施安排、资金预算和保障措施等;第二个层次是绿道建设规划,包括绿道网详细设计、绿道网标准段及重要节点施工图设计。第一个层次的《潮州市绿道网规划》争取于2011年9月底前完成编制,第二层次的建设规划采用边设计边施工的办法进行,同时,制定绿道控制区、城际交界面和示范段的起止点和建设时间等具体内容。2、建设工作。按照潮州市绿道网的建设规划,分期、分段实施建设,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各地要结合宜居城乡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地方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建设各具特色的绿道网络。根据绿道沿线的现状,确定各类型的长度、起止、建设内容、面积等。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绿廊景观系统、自行车道、步行道系统、节点游径系统、标识系统、服务系统、基础设施配套等。在建设过程中建立健全质量监控、现场监控等机制和措施,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如期完成绿道建设工作任务。(三)建成后移交使用管理要求。1、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会同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县区政府负责起草绿道的使用管理办法。2、根据不同的绿道类型确定具体的管理主体。原则上都市型绿道由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实施管理,生态型绿道和郊野型绿道由属地政府管理。3、规范合理使用和运营绿道,可采用市场化形式进行运营,也可充分发挥当地群众的积极性,交由当地群众运营。4、构建完善的长效绿道管护机制。在完成绿道建设后,及时开展绿道的管护工作,包括绿道效果评估、绿道经营、维护和监测以及改进提质等,构建完善的长效绿道管护机制,为下一步建设全市性绿道网积累经验。(四)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尤其注重对全社会的生态道德教育,为公众参与创造条件,使绿道建设成为提高全民素质、宣传生态文明理念的重要载体。充分利用“植树节”、“爱鸟周”、“国际湿地日”等活动,集中组织开展大型的宣传活动,扩大绿道的社会影响,培养社会生态意识,引导广泛的民众和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和参与。(五)科研工作。组织旅游、公用事业管理、林业、农业和科技等有关单位,针对绿道建设中的相关问题进行科学研究,重点加强对植被群落构建、动物保护和恢复、景观营造、生态养育和动态监测评估等相关课题进行研究,并针对绿道建设涉及的相关问题,提出相应的研究、评估和实施方案,及时、有效地指导绿道建设工作。五、保障措施(一)绿道网规划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予以充分的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和属地责任,建立协调配合、通力合作的工作机制。市绿道网规划建设联席会议将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指导和协调全市绿道网规划建设工作。(二)加紧落实规划建设资金来源,保证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将绿道网规划编制和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拨出专门经费用于绿道网规划建设的前期筹备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资金,鼓励社会投资力量多渠道多种方式建设和经营、管理绿道网。(三)参照《珠三角区域绿道规划设计技术指引》绿道网相关标准规范进行规划和建设。规划、建设、城管等部门要加强对绿道网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的监督指导,同时要加强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对标准规范的培训工作,提高绿道网规划建设管理业务能力。(四)为保障规划建设工作按时按计划完成,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制定规划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具体工作的项目名称、负责机构、责任人、计划开工和完工时间等内容。相关工作计划请于2011年8月底前报送市绿道办。有关规划方案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五)落实各方责任,加强绿道网规划建设工作的检查、监督。各级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任务目标和职责分工,积极落实好本部门、本辖区内绿道网规划建设工作。市绿道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将不定期对绿道网规划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进行检查、监督。(六)坚持建管并重,维护生态环境。对已建成的绿道,由管理主体负责做好日常养护和管理。市城管局、各级政府对损害、占用绿道或侵占保护绿地的现象,应依法予以查处,责令恢复原貌,确保已建成的绿道管理到位。(七)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积极宣传绿道网建设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宣传健康生活和绿色出行方式,提高广大市民的环保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保证绿道网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主题词:城乡建设绿道网通知————————————————————————————抄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8月17日印发————————————————————————————(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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