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企业优惠政策

关于加快惠州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的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14日 政策文号:惠府〔2010〕83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的战略部署,加快我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开发建设,积极推进我市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协调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一、统一思想,明确加快推进园区开发建设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为动力,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双转移”的战略部署,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方针,完善园区建设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园区开发建设,实现园区土地集约使用、基础设施完善和投资环境优化,提高园区建设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努力打造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二)基本原则。1.坚持政府引导与遵循市场规律相结合,合理运用调控手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2.坚持产业承接与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优化提升产业结构,大力引进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不断提升产业层次和竞争力。3.坚持产业转移与产业集聚相结合,加大对土地资源的整合力度,优化使用存量土地,提高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4.坚持产业转移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加强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准入门槛,防止高污染高能耗企业进入,建设生态型、科技型、创税型园区。5.坚持合作共建与创新发展相结合,大胆探索和尝试合作共建新模式,不断推出新思路、新举措,推动园区建设上台阶、上水平。(三)总体目标。按照“一年成规模,两年大变化,三年基本建成”的总体目标,到2012年,东莞(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和东莞凤岗(惠东)产业转移工业园(以下分别简称莞惠转移园、惠东转移园)园区建设初具规模,达到产业布局合理、产业优势突出、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管理规范、服务优良、经济外向度与土地集约利用率较高的要求。确保莞惠转移园工业总产值保持年均增长25%,惠东转移园工业总产值保持年均增长40%;力争到2012年,莞惠转移园实现工业总产值20亿元,惠东转移园实现工业总产值100亿元。二、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进园区的开发建设(一)完善园区建设发展规划。1.按照《纲要》、《广东省产业转移区域布局总体规划》和《珠三角产业布局一体化(惠州)规划》的要求,结合惠州经济发展实际和产业基础,明确园区的发展功能定位,通过科学规划,实现园区土地集约使用、基础设施完善和投资环境优化,引导园区有序开发建设。2.在明确发展功能的基础上,围绕优化产业结构、突出主导产业、提高产业集聚水平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莞惠转移园、惠东转移园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建立富有前瞻性和科学性的规划体系,形成各自的产业特色和核心竞争力。(二)大力培育园区主导产业。1.以《纲要》实施为契机,莞惠转移园、惠东转移园要进一步加强与东莞等珠三角地区的产业合作,以园区主导产业集聚发展为核心,促进上下游产业配套发展,加快形成产业集群,努力扩大集群规模,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相关配套产业和产业链。2.莞惠转移园重点发展电子信息和服装加工产业,改造提升新型建材产业。惠东转移园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精密机械、服装制鞋产业,积极发展与主导产业关联配套的生产性服务业。(三)建立与高新区协作机制。1.建立仲恺高新区与莞惠转移园和惠东转移园长期产业转移、配套、合作的机制,形成以仲恺高新区为技术创新辐射中心的高新技术产业密集区域,形成产业由低端向高端梯次发展的格局,推动产业在转移过程中实现优化升级。2.在莞惠转移园和惠东转移园分别加挂“仲恺高新区莞惠转移园”和“仲恺高新区惠东转移园”的牌子,研究出台加强产业转移、科研、招商引资等方面协作的政策措施,提升仲恺高新区对两个转移园的辐射带动作用。(四)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1.高水平、高标准科学规划建设园区路网、管线、供水、供电、污水处理、多层标准厂房以及生活配套等设施,引导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共建共享。2.优先启动通往园区的电网建设和改造项目,完善园区外部道路、排水、排污、通讯和客运(公交)站点及站场等配套设施。3.加快信息、技术、人才、商务、物流等公共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园区信息化建设,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提升园区配套服务能力。4.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注重配套、逐步完善”的原则,尽快制订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抓紧上马建设一批关键性的重点工程,切实改善园区的招商引资环境,提高园区的项目承载能力。(五)切实加强园区环保工作。1.以“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实施、公众参与”为基本思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2.坚持从污染预防、总量控制入手,强化环保前置审批。坚持园区配套的污水处理厂等防治污染设施建设与园区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实行园区污染集中治理、集中控制,降低治理成本,提高污染防治和环境监督管理效能。3.着力抓好莞惠转移园和惠东转移园日处理能力1万吨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建设,力争于2010年12月底前建成投入运营。4.在省、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用于两个转移园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鼓励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加快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六)着力完善园区投融资环境。1.建立园区担保体系和机制,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自愿相互担保融资,鼓励发展风险投资,建设公共融资平台,积极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2.强化对入园企业的融资业务培训和指导,引导企业运用多种信用工具和融资方式进行融资,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园区融资格局。3.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在园区设立分支机构,探索建立适合产业转移园特点的信贷管理方式,优化贷款报批程序和流程,争取上级更大的信贷管理授权,扩大对入园企业的信贷投放。4.支持保险机构做好入园企业的保险服务工作,支持外汇管理部门改进对进出口企业的结售汇账户、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等外汇管理方式,积极推进园区企业以人民币结算跨境贸易。(七)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1.省和市财政的产业转移扶持资金、合作共建方东莞市政府的专项扶持资金要及时、足额拨付到产业转移园,并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引导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市财政从2010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安排5000万元和1000万元,分别用于莞惠转移园和惠东转移园的贷款贴息和基础设施建设。2.市有关部门掌握安排的节能、挖潜改造、技术创新、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及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专项资金等各类扶持资金,要向进入产业转移园的项目和企业倾斜。3.加强与省有关部门和东莞市政府的沟通联系,争取省财政在资金上给予倾斜支持,建立东莞市合作共建产业转移园资金投入机制,确保园区建设有持续稳定的资金投入。4.莞惠转移园、惠东转移园所在地县政府要根据园区建设情况和财力状况,每年在本级财政中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资金支持园区建设,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技改贴息以及物流中心、技术研发中心、信息平台、专业市场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使园区尽快完善功能,发挥效益。(八)加大土地征用盘整力度。1.建立“一宗用地、一套方案、一组人马、一跟到底”的土地盘整征收工作机制,充实土地盘整征收工作力量,加大园区建设用地的征收盘整力度,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推进土地盘整征收工作,突破用地瓶颈,满足园区项目建设需求。2.为确保园区总体发展的项目用地具有可持续性,在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编中扩大园区土地储备用量,做到依法依规用地。3.采用占补平衡措施,加大利用园地山坡地开垦耕地的力度,进一步充实耕地储备,以满足园区项目建设占用耕地总量的占补平衡。4.统筹安排园区用地指标,在符合土地使用管理规定的情况下,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用地指标给两个转移园,以保证其建设用地需要。2010年,扶持解决莞惠转移园2000亩、惠东转移园1000亩用地指标,力争在年底前向省国土资源厅争取更多的用地指标,保障园区建设需要。(九)全力推进招商引资。1.组建强有力的招商班子,创新招商思路和举措,不间断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2.莞惠转移园每年引进电子信息、服装加工等项目5个以上,投资额3亿元~6亿元;惠东转移园每年引进电子信息、精密机械等项目20个以上,投资额在10亿元~20亿元。3.加强与深圳、东莞等珠三角地市招商引资合作,联合举办产业转移招商引资活动,同时积极利用产业转移企业信息库,面向珠三角地区政府、企业、商会和部分中央驻粤企业、省属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引资。4.邀请省市有关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到园区考察指导,借助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力量推动园区招商引资工作;借助省产业转移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招商平台进行网上招商。5.合理运用东莞、惠州两市政府行政资源,引导两市有实力的企业进驻莞惠转移园。鼓励我市的TCL、华阳、德赛等一批大企业、大集团率先进入园区投资发展,力争东莞市每个中心镇分别向园区转移或协助招商引资1~2家企业。(十)完善园区建设服务管理。1.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和园区所在县政府要加强对园区建设的统筹协调,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效率,打造良好的政务环境。2.园区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园区开发建设和管理职责,实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园区开发建设。3.市、县有关部门要优先安排进入园区的水、电、道路、信息化、环保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实行行政审批“零收费”,严格执行水、电、气等收费标准及有关价费优惠政策规定。4.加强对省、市、县园区建设专项扶持资金使用的监管和审计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十一)加强园区建设组织领导。1.成立莞惠转移园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惠州、东莞两市有关领导担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及相关县负责人为成员。从市直有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组进驻园区,指导、协助龙门县政府和园区管委会开展建设和招商工作。调整充实莞惠转移园管委会领导力量。2.园区合作共建双方市政府按照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园区开发建设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制定促进园区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园区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3.成立市产业转移合作办公室,负责对全市产业转移工作的统筹协调、检查考核,与合作市协商共建事宜,组织落实省双转移办下达的各项任务,研究提出产业转移工作和园区建设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市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4.健全完善园区管理机构,强化园区管委会的职能,充实人员,加强力量,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园区开发建设、招商引资和投融资运作等具体工作。(十二)强化目标责任考核。1.将产业转移园建设发展工作列入市直有关部门和园区所在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领导负责制,逐级落实目标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2.按照省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工作要求,每年对园区的组织管理、规划建设、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惠州市人民政府二○一○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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