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质监局关于加快推进技术标准战略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三促进一保持”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推进我市技术标准战略实施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一、充分认识提升技术标准水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技术标准是产业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核心要素,是推动技术进步和促进自主创新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力度不断加大,落户我市的国家标准制定工作组、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实现零的突破,制修订各级标准大幅度增长,现代服务业、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工作有序开展,采标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我市通过稳步开展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活动,全市标准化水平显著提高。但是,我市标准化发展水平与产业发展仍不相适应,存在社会标准化意识不强、企业的科研成果和专利转化为技术标准不多、专业标准化人才缺乏等问题。因此,大力推动我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将有利于通过标准化手段提高我市产业的综合技术水平,优化我市产业链和产业结构,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高产业竞争力,为我市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基础性保障。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市场引导、企业主体、政府推动、自主创新、国际接轨”的原则,积极发挥技术标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促进作用。以“促进企业自主创新、体现惠州创造、提高质量效率和适应国际化”为战略核心,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形成符合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需要的我市技术标准工作新局面,提高我市标准化整体水平,增强社会标准化意识,促进惠州科技进步,提升经济整体实力。(二)目标任务。通过深入推进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力争“十二五”期间,落户我市的全国和广东省TC/SC/WG(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标准制订工作组)达5个;企事业单位参与制修订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不少于60项;全市通过“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认的企业不少于30家;全市产品获得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认可不少于400项,主要工业产品企业85%以上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企业标准(含企业联盟标准)上升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不少于20项;创建国家级、省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区(含示范企业)3个;建立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5个,制定发布市级农业地方标准35个;搭建我市技术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与我市主要出口产品相对应的WTO/TBT(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预警机制和防控体系;建立标准化人才培育体系,提升社会标准化意识,推动我市的标准化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三、主要措施(一)建立我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模式,完善运行机制。以推动科技创新、促进转型升级为目标,形成企业为主体、政府推动、科研机构服务为支撑的技术标准战略组织体系,通过优化配置我市标准化资源,使技术标准战略与各行业的发展有机结合,不断完善技术标准战略运行机制,促进技术标准与各行业的协调发展。(二)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提高我市标准化主动权与话语权。鼓励我市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单位积极承担国际和国内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TC)、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SC)或标准制订工作组(WG)建设工作,组织和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抢占标准话语权,提高我市产业的技术含量,掌握标准化活动的主动权。(三)大力推动我市重点行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工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突出以电工电器、石油化工、电子信息、纺织服装、时尚女鞋、食品饮料、生物医药等行业为重点,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引导帮助其建立和完善企业标准体系,引导其参与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活动。以高端新型电子信息、LED、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引导企业制定先进技术标准,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经营,将专利技术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深化自主知识产权意识,将研发与标准化工作有机结合,提高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竞争力。(四)广泛推动联盟标准,促进产业集群可持续发展。以“把握技术趋势、展现惠州特色、引领产业发展”原则为导向,针对我市产业特点,以“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的模式,广泛推动建立产业联盟,制定实施企业联盟标准,以技术标准为基础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形成一批有实力的产业集群(专业镇),及时跟踪联盟标准在产业集群中发挥的作用及达到的效果,以此保持产业集群的综合竞争力及抗风险能力,促进可持续发展。(五)深入推进标准化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针对性地选择一批在生产、技术、科研上均有优势的重点企业,大力推动其开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并在资金、技术、人才培养上给予支持,使其顺利建成本行业的标准化试点,并在行业中大力推广标准化试点的经验,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实现产业、行业整体水平的提升。(六)认真学习先进地区经验,促进服务业标准化发展。广泛收集服务业标准化信息,认真研究欧美及港澳地区等服务业起步较早地区的服务理念,学习其先进的做法和标准化管理模式,选择旅游休闲、物流服务、物业管理、社区服务等服务行业,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标准体系,鼓励其积极建立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并在行业内进行推广,促进我市服务业的发展和服务水平的提升。(七)发展优势传统农业,稳步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市农业局等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针对我市传统优势农产品,以农业生产基地为依托,制订完善我市主要农产品的无公害种(养)殖技术规程、绿色食品种(养)殖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标准,建立能体现地方特色的农业标准化体系。积极做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建立标准化体系,完善加工技术标准,以“龙头企业+示范区+农户”模式辐射带动区域农业生产,逐步实现农业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增强我市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八)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技术标准科研能力。整合相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资源,优势互补,完善标准化人才培养体系。建立惠州市技术标准专家库,形成科学合理的标准化人才应用机制。通过开展培训、主题讲座、学术交流等有针对性的标准化活动,提高企事业单位标准化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科研人员对标准化政策、法律法规及标准化基础知识的认识水平,积极组织我市企事业标准化工作人员参与标准化工程师评定,培养一批业务过硬的标准化人才。以引进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为手段,不断充实标准化科研队伍,提升我市标准化科研水平。相关部门及单位须大力支持我市标准化人员积极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通过参与实质性标准化活动,不断提高我市标准化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九)加强我市技术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应对国际技术性贸易壁垒能力。充分发挥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作为全市标准化技术机构的优势,建立和完善我市标准化工作的支撑体系。一是加快建设我市技术标准信息平台。结合我市产业特点,建立石油化工、电子信息、纺织服装等各类标准数据库。通过对技术标准信息情报资料的收集、综合和分析,不断完善标准信息资料和企业及产品信息的电子阅览系统,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快捷链接,为社会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技术标准信息查询服务。及时跟踪国内外标准信息动态,确保国内外标准信息的时效性;二是健全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与防控机制,制定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发展战略。建立省、市两级联动的技术性标准防控预警体系,开展对欧、美、日等重点出口地区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法规的研究,完善我市主导产业和主要出口国技术法规和评定程序的信息资源库,在各县、区专业镇建立相应的WTO/TBT工作站,提高我市企业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能力。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关于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的经验交流,深化技术标准合作;三是通过标准服务平台及时发布新标准的培训信息及产业政策。开辟标准化BBS(网站论坛)区,吸引更多的企业及个人参与标准化实践活动,逐步提升整个社会对标准化的认识。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强大合力。建立全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质监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外经贸局、科技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局、林业局、旅游局、海洋渔业局、惠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及时通报我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情况,加强信息沟通,充分调动各部门推进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的积极性。明确工作责任,分解推进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目标任务,层层抓落实,并纳入各部门年度考核指标。各县、区要参照市级联席会议成立相应机构,落实推进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责任,共同推进我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二)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密切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协调攻关机制,在重大产业项目的研发与筹建阶段,标准化工作须提前介入,建立以标准需求为引导的科研支撑体系,大力支持标准化科学研究,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标准。以市场需求为引导,政府政策为支撑,促进技术标准与产业、科研的有机统一。(三)制订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促进技术标准战略全面实施。对于将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技术转化为标准的,给予相对应的资金补助。市政府视财力逐步增加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各县、区政府应出台相应的鼓励措施,全面推进我市的标准化工作。(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加大技术标准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宣传技术标准知识,提高社会对实施技术标准战略重要性与可行性的认识。以每年的“世界标准日”为契机,建立标准化宣传常态机制,加强对标准化概念及作用的宣传普及,提高社会各界的标准化意识。通过举办标准学术论坛、技术标准交流、标准研讨会等高层次的标准化活动,提高我市标准化工作水平,形成全社会重视标准化的环境和氛围。(五)加强标准技术服务和指导,完善标准体系。由市质监局牵头,争取省质监局、编办支持,依靠现有的标准化技术事业机构资源,成立市标准化研究与促进中心,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中心日常工作,为我市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参与实质性标准化活动提供技术保障,完善标准体系,不断提高我市在全省、全国标准化活动中的影响力,提高我市标准化研究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