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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召开规划工作动员大会号召加快现代化大城市建设步伐

政策
发布部门:市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4年10月1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落实我市城镇化试点工作,理顺现有规划管理体制,以规划为龙头,加快推进“2+5”组团式城市建设,9我市召开了实施城镇化试点暨加强规划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吹响我市推进组团式现代化大城市的建设号角。本次会议是我市实施新的行政管理体制后的一次大规模、高规格的规划工作会议,省建设厅厅长劳应勋应邀出席了会议。黄龙云、梁绍棠、吴志强、蔡河义、徐萍华、卢汉超等市五套班子领导,各区、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以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今年3月份公布的《佛山市城市发展概念规划》确定了我市建设组团式城市的战略目标,同月,我市被省政府确定为省级城镇化试点城市,省委、省政府对佛山的城镇化建设寄予厚望。为扫清组团式城市建设中的思想障碍,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调研并听取各区对佛山建设组团式城市的意见和建议。随着调研的展开,建设组团式城市在佛山社会各界逐步形成共识。在这种背景下召开的动员大会,将进一步统一思想,以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加快推进“2+5”组团式城市建设进程。梁绍棠市长对我市落实省城镇化试点工作和加快组团式城市建设作出部署。他表示,要加强规划的编制和衔接,提升组团式现代化大城市规划建设水平;坚持优先发展产业不动摇,形成组团式现代化大城市持久发展的基础;加快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增强城市的凝聚力、辐射力和影响力;精心培育大城市意识,提升组团式现代化大城市的文化品位和时代特色;树立“经营城市”的理念,加快组团式现代化大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梁绍棠市长强调,为推进“2+5”组团式城市建设,首先要树立大局意识、长远意识,按照“行政有边,经济无界,城市有形,生活无量”的理念,同心协力,加快推进组团式城市的建设。要根据实际情况,分三类建立强有力的领导协调机构,中心组团城市建设领导协调机构由市主要领导牵头,市和区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参加;跨行政区域的组团城市建设领导协调机构由市分管领导牵头,有关区、镇及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参加;同一行政区域组团城市建设领导协调机构由市有关领导联系、区主要领导牵头,有关镇及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参加。要科学规范各组团城市的称谓,在广泛征求各区意见的基础上,将各组团的称谓进一步确定下来。为落实城镇化试点工作,加强规划工作,推进“2+5”组团式城市建设,市政府将出台《佛山市推进城镇化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加快佛山现代化大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暂行方法》,各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在9月22日还分别就这三份文件进行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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