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江门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办[2006]58号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06年07月2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进一步加强为进一步加强“百万工程”领导工作,有效推动工作开展,成立由市主管领导担任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具体负责统筹、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市发改、教育、农业、建设、安监、财政、工商,团市委,市妇联等有关部门要按职能分工,积极配合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市、区也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农村青年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的领导。2、建立江门市实施“百万工程”目标责任制。结合《江门市2005年-2009年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把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作纳入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的工作范畴。每年由市政府下达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作目标任务,并将“百万工程”纳入各级政府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体系。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富余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把组织实施“百万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把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镇、村,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镇(街道)也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作方案,协同开展工作。(二)设立城乡统筹就业专项资金。从2006年起,各级政府要按照粤府[2006]3号文件的要求,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每年将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资金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安排,加大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资金的投入,确保免费技能培训鉴定和转移就业工作及其他扶持政策落到实处。江门市每年将根据下达的培训转移就业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对完成转移就业培训目标任务的地区,由市本级财政根据《江门市2005-2009年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所安排的专项资金给予适当补助。2010年所需补助资金视实际完成情况而定。(三)建立健全农村青年技能培训体系。1、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机构。为确保农村青年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发挥现有教育培训资源和企业、行业职业培训优势的作用,各地要依托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和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建立具备农村青年劳动力资源调查、人员选送、岗位信息收集发布、职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就业安置和跟踪服务等功能的农村青年培训转移就业综合服务基地及分支机构。就业综合服务基地及分支机构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加具意见,并报省审核同意后,统一加挂“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综合服务基地”牌匾。2、建立农村青年职业培训教学体系。各地要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需求情况,合理设置技能培训专业,并按照省劳动保障厅组织编写的《广东省农村青年职业技能培训教学大纲》,统一规范农村青年职业技能培训的教学内容和考核办法,落实培训课时,保证教学质量。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村青年必须参加单项职业能力或初(中)级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确保培训质量。(四)建立健全城乡并重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强化公共就业服务。1、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并完善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2006年8月底前,各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要按照省的统一要求,完成辖区内农村劳动力资源入户调查工作,并将调查结果录入“广东省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统计软件”,建立详细的农村劳动力个人信息数据库,全面摸清本地农村劳动力资源情况。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贫困家庭青年劳动力和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要准确掌握名单,分类造册。同时,要结合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农村劳动力特别是新成长劳动力的数量进行测算,科学制订本地区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计划。2、建立企业岗位空缺登记制度。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企业岗位空缺登记制度,多渠道收集本地和劳务输入地劳动力市场岗位信息,大力开展“订单式”技能培训,积极与用人单位商订培训输送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协议,并按协议组织开展技能培训。3、建立农村劳动力就业登记备案制度,为农村青年转移就业提供登记备案服务。农村青年转移就业办理证、册由各地劳动保障事务所具体负责。用人单位招用农村劳动力或农村青年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的,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办理就业登记备案。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要建立农村劳动力回流率登记统计和失业登记,设立工作台帐,实行就业动态管理。4、落实劳动预备制,为农村青年提供劳动预备制培训服务。凡未能升上高一级学校的农村初、高中毕业青年,由当地教育部门提供学生名单,报送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定点机构报名并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力争农村新成长的劳动力普遍接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5、建立一站式服务运行机制,为农村青年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各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要建立起以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鉴定申报、档案管理、劳务派遣、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社会保险接续为主要内容的“一站式”就业服务,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完善的公共就业服务。6、加快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为农村青年提供就业信息服务。进一步加大各市、区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的投入,建立覆盖市、区、镇(街道办事处)的劳动力市场网络,配套适应工作需要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和触摸屏。同时,加快建立远程招聘系统。2007年底前,建立覆盖各市、区的远程招聘系统。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劳务派遣工作。2007年底前,农村富余劳动力经远程招聘实现就业占转移就业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实现就业的比例不低于20%。(五)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百万工程”社会影响面。各地、各级团组织要根据农村青年的特点,深入农村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和推广,通过实施“农村青年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帮助农村青年树立正确的就业择业观,充分调动农村青年参与“百万工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各地要依靠各类新闻媒体,并充分利用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网络,特别是发挥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居)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树立“百万工程”良好品牌形象,不断扩大“百万工程”的社会影响,营造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实施“百万工程”的良好氛围。四、狠抓工作落实(一)落实机构,制定工作计划。根据《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各市、区要按照农村青年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要求,迅速建立实施“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工作机构,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和办法。今年7月前,要将本地区实施情况报送江门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二)落实工作,明确目标责任制。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从今年开始全面组织实施,各市、区要做好启动前的各项工作,一是对本地区农村劳动力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详细的农村劳动力个人信息数据库;二是研究制定本地区实施“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的具体实施办法;三是以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为依托,建立农村青年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综合服务基地。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应以非农产业技能培训为主。同时要结合我市“百万工程”工作领导小组依照省下达农村青年技能培训目标任务分解到基层,落实目标责任制,确保目标任务完成。(三)落实预算,保障经费投入1、切实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和农村青年技能培训经费预算。各级政府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多渠道筹集培训就业专项资金,并将培训就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2、各级财政要按照公共财政的改革方向,坚持“公益性”原则,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给予补助。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本级财政补助资金实行“先培训转移,后审核补助,再年终拨付”的办法,资金使用管理按《江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专项资金补助实施办法(暂行)》执行。主题词:劳动培训通知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2006年6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