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企业优惠政策

广东江门产业园区

广东江门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广东江门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转发省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2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直各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的通知》(粤府办〔2010〕50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重要性,加强培训宣传,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各单位要根据《条例》的有关精神,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认真制订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市直相关单位任务安排详见附表)。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抓紧部署,组织制订具体方案,按照分级督查的原则,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全面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实施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并及时报告市政府。市府办公室将于2010年第四季度会同有关单位,对各市、区,各单位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广东江门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