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企业优惠政策

佛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佛山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文件

政策
发布部门:市府办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召开十四届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佛山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一批文件。常务会议上原则通过的《佛山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佛山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排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各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村民委员会相关人员、各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环保行政过错责任追责情形。会议审议通过的《佛山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提出,我市将开展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让建设单位对环境污染做出补偿,促使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自觉防扬尘、主动减少污染。根据省政府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升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市将进一步提升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水平。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升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工作方案》明确,2014年7月起,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月人均120元增至135元;2015年7月起,月人均增至155元。《关于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对象大病医疗救助报销比例的通知》也在会议上审议通过。今后我市城乡低保对象大病医疗救助比例将作调整,在一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不低于90%;在二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不低于80%;在三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不低于70%,在市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不低于45%。调整后,我市城乡低保对象在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平均达到80%,年报销最高封顶线不低于6万元。新标准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佛山市建设工程混凝土临时搅拌站(拌合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佛山市燃气安全管理办法》、《佛山市陶瓷、铝型材和玻璃制造行业及VOCs排放企业整治方案》等文件,并研究了其他事项。

广东佛山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广东佛山产业园区

广东佛山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广东佛山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