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企业优惠政策

关于印发汕头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0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汕头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业经十二届1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反映。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七年十月八日汕头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汕头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是汕头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文化大市之后,我市编制的第一个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五年规划。本规划以国家、省有关文化发展规划和《汕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汕头市建设“文化大市”规划纲要》为依据,在认真总结“十五”时期文化发展的基础上,对今后五年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做出安排和部署,是推动汕头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大市、和谐汕头”战略目标的的重要专项规划。一、“十五”期间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回顾——文化精品不断涌现。2004—2005年,我市文艺作品获得省级一等奖或金奖以上奖项32个,其中,《东吴郡主》剧目入选国家级舞台精品工程初选名单。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举办了一系列影响大、效益好的大型文艺活动。广播电视部门成功打造《今日视线》、《潮汕风》、《5461季风》等名牌节目,并制作了《潮汕民居》等优秀电视专题片。汕头大学出版社、汕头海洋音像出版社推出一大批潮汕文化题材的优秀图书和音像制品。——文艺人才培养成效显著。陈学希获第18届中国戏剧表演“梅花奖”,填补了潮剧在该奖项的空白。截至2005年末,全市文化系统共有在职高级职称人员34人、中级职称人员136人,其中,列入市拔尖人才6人,列入省“十百千”培养计划的9人。——文化基础设施得到改善。市博物馆于2004年9月完成新馆舍二至四层楼内部装修,并成功承办第十届全国美展水彩、粉画展;市图书馆新馆装修配套工程于2006年底完成并开馆。大力推动区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街道乡镇文化馆站等文化设施建设,龙湖区2004年被评为“广东省实施《南粤锦绣工程》文化先进区”;一批乡镇、村陆续兴建了新的文化站(室)和文化广场,出现了金平区新寮文化广场等一批先进典型。——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各种形式的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潮阳区、潮南区、澄海区共有九项民间艺术被命名为国家级和省级“民间艺术之乡”。积极组织送戏下乡,“十五”期间,市直文艺团体每年送戏到乡村、部队、学校在1000场次左右,观众累计近100万人次;送电影下乡达数百场;送书总数达50000余册,码洋近100万元。澄海区潮剧团于2003年1月被中宣部、文化部授予“全国首届服务农村服务基层先进集体”。——文物保护得到加强。市政府于2005年8月公布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截至2005年底,全市共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44处,其中省级文保单位12处,市级22处;有27处文博单位被确定为省、市、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5处文物保护单位被公布为第一批市级风景名胜区。博物馆、陈列馆、纪念馆8座,馆藏文物17621件。全面完成馆藏文物保护、鉴定、建卡造册工作。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进一步落实。维修、修缮了一批省、市、县级文保单位。——对外文化交流打响品牌。坚持“出多进好”原则,文化交流的数量、质量和层次有较大提高。2005年共派出文艺团组18批,788人次,分别比增67%和74%。坚持以潮剧、潮乐、民俗舞蹈等独具特色的潮汕传统文化为主要内容,以强大的阵容、丰富多彩的节目及高超精湛的技艺展示风采和魅力,打响潮汕文化品牌。多个文艺团体受国家文化部等有关部门委派,赴东非、欧洲、日本和台湾地区进行文化交流。——文化市场繁荣规范。随着行政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的进程,全市文化市场秩序逐步迈上规范、健康、稳定的轨道,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娱乐、音像、美术品、文艺演出、电影、文物销售、业余艺术培训和对外文化交流8个系统17个项目的大市场,并逐步形成了多形式、多渠道的经营格局和高中低档兼顾的消费体系。——文化产业迅猛发展。2005年,全市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536147万元,占全市GDP的8.23%。包装印刷、音像生产发展迅速,分别成为我市经济的支柱产业,对推动汕头文化大市建设起着重要的作用。全市文化产业在“十五”期间的发展趋势有两大鲜明特点:一是优势行业突出,产业集聚度高。二是投资主体多元化,民营和三资企业发展迅猛。其中,印刷业方面,全市共有各类印刷企业960家(不含“三印”),民营企业占98%,从业人员近4万人,固定资产26亿元,投资总额36亿元,注册资本总额23亿元,年产值近50亿元。我市印刷业无论是设备、规模、产品质量、年创产值都已迈进全国地级市前列,成为继温州、珠三角之后的第三个中国包装装潢印刷集散地。音像生产业方面,全市共有音像生产企业16家,全部是民营企业,固定资产总值超15亿,年总产值近10亿元。共获批准引进光盘生产线配额346条,已投产102条,占全省总数的五分之一。2005年可录类光盘总产量6.5亿片,占全省60%,占全国30%,已经形成一个健康发展的可录类光盘产业群。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汕头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发展仍存在一些不足,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文化体制改革任务繁重;二是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投入不足,部分乡镇(街道)文化站、村居文化室空白,农民的文化生活比较贫乏;三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尚不完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数量、质量仍然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四是文化产业发展不平衡,文化与其他产业发展的关联度不够紧密,缺乏打得开、叫得响的文化品牌,文化创意产业未形成规模;五是文化市场监管任务艰巨,监管手段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六是文化遗产保护的形势还相当严峻;七是文化创新能力不强,文化人才匮乏。二、“十一五”期间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十一五”是我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振兴汕头的重要时期。汕头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发展必须自觉服从、服务这个工作大局。总体上看,文化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汕头经济将进入新一轮快速增长期。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收入的增长,文化发展的外部环境将进一步优化,文化投入的比例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需求和消费将不断加大,这对我市文化发展将发挥有力的引导、推动和支撑作用。(二)文化的发展更加受到重视和关注。“十一五”期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文化发展作为社会全面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更加受到重视。中央、国务院就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保护文化遗产先后发出了三个文件,体现了中央对文化建设的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就文化大省建设制订规划、出台政策、投入巨资。市委、市政府对文化建设的重视程度和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十五”期间就提出了建设文化大市的目标,并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这些都对文化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三)文化体制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快。汕头是第二批省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市,“十五”期间文化体制改革成效显著。“十一五”期间,文化体制改革将进一步深入推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将初步建立,文化产业政策将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体系将进一步健全,文化发展环境将更加优化。三、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十一五”时期是我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推进文化大市建设的重要阶段。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第八次文代会、第七次作代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发挥文化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为核心,以弘扬汕头精神、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重点,紧紧围绕汕头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大市、和谐汕头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目标,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全面繁荣文化事业,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提升。(二)发展目标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行的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逐步形成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和民族文化为主体、吸收外来有益文化的文化市场格局,基本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文化对外开放新局面,使汕头文化艺术、文化综合实力与文化竞争力有较大提高,文化生产能力、重点文化产业门类整体实力居全省地级市前列。——充满活力的文化新体制和新机制初步形成。文化管理体制的改革不断深化,新的运行机制显现活力,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有突破性进展,文化创新不断推进,初步走出一条具有汕头特色的文化发展之路。——覆盖城乡、服务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强力推进。努力建立以政府提供服务为主导,以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服务设施、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为核心,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营高效、服务优质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文化竞争力显著增强。文艺精品力作明显增加,文化生活质量和文明素质进一步提高。文化活动创出特色、创出品牌,文化的影响力、辐射力进一步增强,城市文化品位和文化竞争力显著增强。——文化产业规模扩大,效益增长。文化产业门类较全,文化创意产业形成规模,特色产业加快发展,培育出一批具有区域性乃至国际性影响的文化品牌,建成粤东印刷包装装璜生产基地、国家级可录类光盘生产基地和国内知名的文具业生产基地。形成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文化产业在全市GDP中所占比重逐年提高。——文化市场繁荣活跃,开放有序。积极引进外资、民资,坚持放开搞活,依法加强市场监管,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市场主体充满活力,市场中介组织活跃,市场管理法制化,文化消费在城乡居民生活支出中的比重有较大提高,人均文化消费水平居全省中上游。——文化遗产保护进入良性循环,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到2010年,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有地方特色的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和保护体系,逐步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网络化、法制化,使全市珍贵或濒危的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并得以传承和发扬。——对外文化交流深入开展,文化的开放度不断提高。以潮汕文化联结海内外潮人的纽带作用进一步增强,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明显提高。四、主要任务(一)积极推进文化事业发展1、全面繁荣文化艺术事业实施舞台艺术精品战略,发掘地方文化艺术资源,组织创作若干有地方特色,既弘扬主旋律、又符合市场需求,能够长演不衰的文艺作品。研究和运用市场经济规律和文化艺术规律,加强文化艺术产品的包装和营销,拓展国内外演出市场,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创新文化投入机制,试行文化活动招商引资,实现文化和经济联姻、政府和企业双赢。争取潮剧《东吴郡主》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和张怡凰申报国家戏剧表演“梅花奖”成功。加强艺术队伍建设,引进、培养一批编、导、演、舞、美优秀人才,至“十一五”期末,全市副高级艺术人才达50人以上,中级艺术人才达200人以上。突出特色,规范教学,抓好艺术教育,培养300-400名具有中等艺术表演水平的潮剧、潮州音乐、舞蹈演员,争取汕头文化艺术学校、汕头戏曲学校毕业生当年就业率保持在100%。坚持办好汕头国际潮剧节、汕头国际民间音乐花会、新年音乐会、汕头民间艺术节等有特色的文艺活动,发挥其品牌优势。总结经验,继续集中力量抓好大型文化活动,提高服务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的能力。2、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大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电影“2131”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文化“三下乡”工程(送书、送戏、送展览)等重点文化工程,逐步形成覆盖全市的比较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成市博物馆、群众艺术馆的装修配套建设,建设潮剧(潮乐)博物馆,完成汕头艺术学校的易地重建。将区县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乡镇(街道)文化站列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抓住我省重点扶持东西两翼地区基层文化建设的机遇,加强基层文化建设。至“十一五”末期,图书馆方面,建成8个以上入级公共图书馆,实现全市人均拥有公共图书馆藏书0.6册以上,图书馆数字化、自动化建设得到加强;群艺馆、文化馆方面,至2010年建成一级群艺馆1个,特级文化馆2个,3个以上达到一级文化馆标准;文化站方面,至2010年全市街道、乡镇实现100%建站,入级率占总数量的80%以上;行政村(居)100%建立文化活动室。加快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积极发展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网点,加强网上图书馆、网上博物馆的建设,提高公共文化信息的使用率。继续推动流动图书馆、流动博物馆、流动演出服务网建设,至2010年,全市市、县级文化机构全面具备开展流动文化服务的能力。积极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继续办好市群众戏剧花会、群众音乐舞蹈花会、少儿艺术花会以及合唱歌会、老年文化艺术节等具有导向性、示范性的品牌活动。大力促进社区文化、农村文化、老年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广场文化的发展。鼓励群众文艺创作,推出一批优秀群文作品,力争在全国“群星奖”、省“业余文艺作品奖”及省少儿艺术花会、音乐舞蹈花会、戏剧花会等重大赛事中获得优异成绩。大力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农闲、节日和集市,组织花会、灯会、谜会、文艺演出、歌咏比赛、劳动技能竞赛等活动,丰富和活跃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开发潮汕特色浓郁的潮剧、潮州音乐、英歌舞、灯谜、木偶、花灯、动物舞蹈等民间艺术和民俗表演项目,剪纸、绘画、陶瓷、木雕、编织、潮绣、抽纱等民间工艺项目,生态游、农家乐、潮汕民俗文化游等旅游项目。加强对农村传统民俗活动的引导和扶持,使之去芜存精,形成一批既有深厚传统、又体现时代精神的民俗活动品牌。鼓励、扶持农村题材的舞台艺术创作、电视剧制作和音像制品出版,打造农村题材文艺精品。定期开展“汕头市民族民间艺术之乡”评选活动。3、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科学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建立四级保护网络,形成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十一五”期间,文物保护单位达到“三个一批”,即一批上升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一批提升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一批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实现“总量增加、级别提高”的目的。至2010年,全市国家级、省级、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达到200处。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2007年6月底前完成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机构“四有”工作规范。落实文物安全措施,争取至2008年底前完成50多处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或修复工作。争取市博物馆有一个以上展览入选年度全国十大精品展览。市东征军革命史迹陈列馆争取2007年上半年完成对《东征历史陈列》版面更新。争取创办“八一起义纪念馆”等一批专题博物馆。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各区、县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联席会议和保护中心,切实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到2007年年底前,建立起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料档案、数据库及代表作名录体系。对已进入国家和省级、市级名录的项目采取命名、授予称号、资助扶持、表彰奖励等方式,对文化遗产进行动态的、持续性的保护。抢救珍贵非物质文化遗产,积极征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的实物、资料,争取建立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或展示中心,进行妥善保存和展示。鼓励和扶持传承人进行传习活动,通过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采取传帮带的方式,培养传承人,做到业有所继、技有所承。继承、发展潮剧和潮州音乐,努力打造潮剧潮乐文化品牌,争取“十一五”期间成功申报“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4、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加强对全市文化市场建设的统一规划,加快市场整合,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化流通方式和经营业态,促进文化服务业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文化市场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发挥其在市场协调、行业自律、服务维权等方面的作用。完善文化市场规则,建立依法经营、违法必究、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支持文化产品的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严厉查处盗版盗印、非法出版、非法营销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强化和改善政府对文化市场的依法管理,健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加强属地管理,推动文化市场管理和执法中心向区县下移,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机制。5、拓展对外文化交流创新对外文化工作和对外文化贸易的体制和机制,开展以政府为主导、民间交流为主体、开发国际市场为中心的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以传播、弘扬潮汕文化为重点,以文化认同、人心回归为目的,进一步提升与港、澳、台地区和外国多边文化交流与合作的领域、规模、档次和水平,形成对外文化交流新格局。力争每年派出和引进的涉外文化交流团组逐年增长、对外文化交流的地域逐步扩大。6、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广东省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汕头市文化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积极探索文化体制创新。以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重点,深化公益性事业单位内部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岗位管理和合同聘用制度,建立健全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以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为重点,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按规范化程序对部分单位进行转制改企,提高国有文化资产的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影响力。选择若干有示范性、代表性的文艺团体,实行财政差额补助,同时吸收其他资金。对其他文艺团体应逐步推向市场,并通过设立各类艺术基金来择优资助和扶持。同时,以建立“出人才、出精品、出效益”的体制和机制为重点进行内部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提高其独立运作、经营发展的能力。(二)加快发展和壮大文化产业以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利与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为根本出发点,以开发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具有知识产权的文化产品及服务为创新点,以扶持发展印刷业、光盘业、文具业、文化创意业等文化产业门类为着力点,不断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和运营机制改革,推动文化产业加快发展。通过政策引导,以资产为纽带,以市场为导向,组建一批国有文化企业和文化企业集团,同时在影视制作、发行、印刷、演艺、娱乐、会展、文化中介服务等行业,鼓励社会资本兴办文化企业,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参与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力争“十一五”期末,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9.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重点文化产业门类整体实力居全省地级市前列,基本建立起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机制灵活、技术先进、优势明显并逐步与国际接轨的文化产业体系。1、传媒业深化新闻媒体改革,推动宣传业务、经营业务“两分开”,改造、提升传统传媒业,做大做强主流媒体。大力发展报业,不断完善汕头经济特区报社内部管理,努力拓展经营,将汕头经济特区报社发展成为以汕头为基地,辐射粤东的传媒集团。做大做强广播电视媒体,不断提高汕头广播电视产业的竞争力。实施汕头有线数字电视工程,至2008年年底,完成有线电视由模拟向数字整体转换,使我市大多数家庭拥有一个集公共传播、信息服务、文化娱乐、交流互动于一体的多媒体信息终端。加强引导,规范管理,支持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发展。2、音像业进一步扶持引导汕头音像业走规模化、产业化发展道路,构建制作、复制、出版、发行联动发展的音像产业链,创立区域性音像品牌,壮大音像产业群的整体实力。重点扶持发展可录类光盘生产,建设国家级可录类光盘生产基地生产能力,保持生产能力占全国30%以上。改变音像经营单位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效益差的状况,加快自有版权开发,鼓励投资建设大型音像出版、制作集团,发展若干家较大规模的音像制品销售连锁企业。建立音像市场动态监管体系,争取到2008年实现正版音像制品主导音像市场的发展,到2010年,正版音像制品占有率达95%以上,基本建立起比较成熟规范的音像市场体系。3、印刷业以建设三大各具特色的印刷产业带为重点,加强管理和服务,力促印刷业发展再上新台阶。严格把握印刷企业准入条件,引导未达标企业通过增资、扩产、兼并、合股达到准入标准;不断强化印刷企业版权意识,鼓励、扶持印刷企业开发自主创新印刷产品,走版权兴业之路,积极推动印刷业向多色、高速、数码化和个性化印刷发展。4、文化信息服务业拓展网上文化资讯服务,推动文化电子商务发展。重点开发一批基础性数据库,建设网上图书馆、网上博物馆、网上书店、网上剧场、网上电影院、网上演出售票系统等一批文化信息资源服务网站。鼓励发展网络游戏、动漫等新兴文化产业。鼓励文化信息服务机构向集团化、网络化、品牌化发展,争取建成一批具有省内领先地位的文化信息企业。继续坚持从严审批、从严管理的原则,到2010年形成全面、高效的网吧运营监控系统及运行机制。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市场整合,引导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向规模化、连锁化、专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5、文化旅游业挖掘、保护和整合旅游资源,推动旅游与文化更紧密结合,提升旅游业的文化含量,促进我市旅游业的全面发展。大力开发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旅游项目,争取形成“红色之旅”、“海防之旅”、“古建之旅”、“民俗之旅”、“妈祖之旅”、“开埠之旅”和“寺庙之旅”等文化旅游线路。办好各种文化旅游节庆。开发旅游工艺品,发展旅游饮食文化。6、演艺娱乐业加强专业团体的示范带动作用,扶持民营、私营艺术团体,增进演出团体之间的协作,促进我市演艺业朝着特色化、多元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鼓励形成有利于艺术发展的签约制、演出经纪人制、制作人制、演出季制等组织形式;发挥演艺中介组织的积极作用。加强与粤港澳演出网络的连结与合作,丰富我市演出市场,提升演艺市场文化品位。对经营性娱乐场所实行布局调整、区域调整,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在规范化的前提下逐步提高娱乐业的整体层次。倡导并扶持特色经营,发展一批具有潮汕文化特色、健康文明的娱乐场所。发展电影业,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和外资,使影院朝着以影业为主的多样化、综合化、现代化文化娱乐场所的方向发展。7、工艺美术业依托我市美术产业的丰厚资源和广阔的海内外市场,充分发挥专业美术机构的指导性作用,提倡主题性创作与传统艺术创作的有机融合,大力发展美术业,特别是中国传统艺术、民间艺术和工艺美术,加快形成富有潮汕特色和优势的美术产品系列。继承和发展潮汕传统美术,扶持木雕、抽纱、剪纸、陶瓷等传统民间工艺美术,推动环境艺术、室内装修、广告装璜等新兴美术业进一步发展。大力培育和繁荣美术品市场,扩大美术品的经营规模和销售渠道。五、重点建设工程(一)市博物馆新馆装修配套工程该项目已列入《汕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重点建设项目。包括五至八层办公区及库房区、一层及地下室的二次装修及相关配套。总投资10028万元,累计完成投资6445万元,“十一五”计划投资3583万元。力争在2007年完成。(二)汕头戏曲学校(汕头文化艺术学校)易地重建工程该项目已列入《汕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设规模用地43亩,计划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6000万元。建设年限:2007-2008。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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