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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网上办事大厅2014年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惠州网上办事大厅2014年推进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6月6日惠州网上办事大厅2014年推进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拓展完善我市网上办事大厅,提升网上办事服务质量和效率,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拓展完善省网上办事大厅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4〕63号)及《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惠州市2014年重要改革任务要点的通知》(惠市委办发电〔2014〕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一、主要目标围绕完善功能、扩大应用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拓展网上办事服务,打造集“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社会事务网上办理、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志愿服务网上申请、公共决策网上互动、政府效能网上监察”七大功能于一体的网上综合办事平台。进一步规范网上办事,加快网上办事管理的制度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大厅综合服务体系,推进网上办事向镇街覆盖;进一步简化网上办事流程,完善网上办事功能,推广应用各项便民服务功能,提升网上办事大厅服务质量和效率。到2014年底前,市县分厅行政审批网上可办理率达到80%以上,社会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理率达到70%以上;市分厅三级服务深度服务事项占比达到40%,市分厅网上业务办理率达到70%以上;县、区分厅三级服务深度服务事项占比达到30%,网上业务办理率达到30%以上;网上办事大厅实现100%覆盖乡镇(街道),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建成网上办事服务站,涉及乡镇(街道)服务事项进驻率达到100%。建成市民个人专属网页并试点运行,推广社会法人网页/企业专属网页,推广率达到50%。二、工作重点(一)建立市、县、镇三级纵向行政审批事项及社会服务事项通用目录。衔接《广东省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并结合我市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纵向权责清单试点工作,完善市、县两级行政审批事项及社会服务事项目录。组织开展镇、村服务事项梳理,形成《惠州市镇、村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并统一纳入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实现市、县、镇三级行政审批事项及社会服务事项统一进驻。(10月底完成,责任单位:市编办、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法制局)(二)推进行政审批和社会服务事项流程标准化工作。结合我市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及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纵向权责清单试点工作,按照《广东省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编写规范》(DB44/T11472013)及《广东省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编写规范》(DB44/T11482013)的要求组织市、县各部门统一编制办事指南并对办事流程进行标准化,明确各办理环节的权责和时限,并简化办事程序。参照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探索建立社会服务事项规范。配合标准化工作,完善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为各部门标准化办事指南信息统一进驻网上办事大厅提供技术支撑,使网上办事大厅成为行政审批及社会服务事项标准化的统一管理和发布平台。(11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编办、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法制局)(三)探索建立网上办事常态化管理机制。总结网上办事大厅两年建设运行情况并结合实际案例,制订《惠州市网上办事管理规范》,对事项进驻和退出、网上办事实现方式、操作规范、部门及申请人权责、数据对接、绩效评价、监督监察等具体内容进行综合规范,探索建立网上办事常态化管理机制。(8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四)简化网上办事流程,推进“三升一降”。围绕提升网上办事深化率、办结率、满意率,降低跑动次数,大力推行“信任在先、审核在后”、“材料精简、流程简化”、“初次现场、后续网办”等网上办事模式。加快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对接,重点简化网上办事附件上传流程,依托联合征信系统开发网上校验功能,网上办事需要提供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常用证照,原则上采用系统自动校验,不再需要扫描上传。开发电子表单输出功能,根据部门申请表格设定网上办事电子表单并提供打印输出,申请人填写电子表单后无需再填写并扫描纸质原件上传。鼓励各县(区)、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引入物流服务,按照自愿的原则,允许申请人通过物流快递方式递交申请材料或领取证照。(9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五)拓展网上办事服务。推进网上车管所、网上公安厅、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等专属网上办事系统建设。重点推进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办理,12月底前完成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并与各级网上办事大厅对接。搭建志愿服务网上平台,实现志愿服务网上招募、网上申请。(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住房公积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明工作局)(六)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向镇街、村居延伸。根据粤办函〔2014〕63号文对珠三角九市工作部署,按照《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镇街办事站、村居办事点建设规范》的要求,2014年底前乡镇(街道)100%建成网上办事站。纳入《惠州市镇、村服务事项通用目录》的服务事项由市直各对口部门组织各县、区统一梳理办事流程,并按照统一平台、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统一开发的模式进驻镇街办事站,并实现网上办事功能。各县、区可根据行政村、社区居委会的实际条件,推广网上办事,建立村居办事点。探索基层网上办事配套服务建设,在仲恺高新区试点“中介代理+村官”模式配套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中介代理服务配合村官为镇(街)、村(居)网上办事提供上门代办服务。(11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七)推广企业专属网页及建成市民个人网页。按照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部署,全面宣传推广社会法人网页/企业专属网页,制作宣传手册,并结合年度联合年审以及企业日常办事,会同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开展企业专属网页核发工作,2014年底前推广率达到50%。配合社会法人网页/企业专属网页推广,建成社会法人网页/企业专属网页管理系统,提供账号生成、核发、查询、密码找回等综合管理功能。探索企业专属网页与各部门自有系统对接,惠城区、博罗县、仲恺高新区自行建设的网上办事系统要对社会法人网页开放数据接口,实现账户、材料互认、共用。按照《广东省市民个人网页建设指南》的要求,2014年底前建成市民个人网页。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由市统一建设,各县、区不再单独建设。(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八)推进投资审批网上全流程办理。全面推行投资审批网上办理,涉及投资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备案事项一律实行网上办理。结合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快社会投资和政府投资审批流程再造,完善投资审批模块并在企业专属网页搭载,实现投资审批办事信息网上咨询、审批办理网上协同、办理材料网上共享、中间环节网上管控、过程信息网上反馈、办理过程网上监督。(10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九)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功能。完善政务公开模块,6月底前完成意见箱、依申请公开及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的升级改造并实现市、县、镇三级覆盖。推进政民互动模块改版,按照省建设规范,实现与行政效能监察系统、网上信访系统的对接。优化网上办事大厅综合办事系统,整合身份认证、统计分析、监察督办等新功能,为网上办事的综合管理提供技术保障。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结合系统功能更新,定期组织各部门开展网上办事业务培训。(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对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负总责,各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各部门重点充实网上办事业务分析、流程梳理再造、技术对接等建设管理力量,对网上办事大厅予以全力配合,确保服务事项梳理到位、流程再造优化到位、网上办事功能契合业务到位、服务操作便捷到位。各县(区)、各部门要参照本方案的工作要求,制订本县(区)分厅、本部门网上办事的工作要点,并于6月30日前报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统筹专责组(设在市发展改革局,联系人:王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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