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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推进项目建设百日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惠州市推进项目建设百日攻坚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反映。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6月9日惠州市推进项目建设百日攻坚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推动高质量项目建设,作为支撑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抓手,努力在新时代树立新标杆、体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市政府决定开展推进项目建设百日攻坚活动,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在调结构中稳增长,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从今年6月上旬到9月底集中开展推进项目建设百日攻坚。通过百日攻坚,集中解决和克服一批阻碍我市工业项目、重点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落地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大力促成“四个一批”,即一批项目竣工、一批项目开工、一批项目落地、一批项目签约。到9月底,实现全市2017年以来新引进项目履约率65%以上,资金到位率10%以上;全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增幅实现由负转正,并分别同比增长5%以上;工业投资、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较第一季度分别提高1.5个百分点和3个百分点。到今年底,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投资和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全面完成年度预期目标,工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30%以上。二、工作原则(一)高度重视,统筹协调。牢固树立“抓高质量项目就是抓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导向,扎实推进项目建设百日攻坚,有的放矢地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狠抓项目落地。把推进项目建设的各项抓手统筹起来,把项目建设和招商选资统筹起来,建立动态协调、跟踪落实机制,全力抓好项目攻坚落实。(二)突出重点,拿出实招。主攻产业项目特别是工业项目,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把用地难作为项目攻坚头号要素保障问题予以研究解决,创新政策制度,推进简政放权,推动土地等资源向重点项目、工业项目、优质项目倾斜。(三)依法依规,务求实效。做实前期工作,在规划的指导下推动项目建设,防止无序发展。把“一线工作法”“一线考察法”“一线问责法”运用到项目攻坚工作中,及时把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长效机制,确保项目建设百日攻坚取得实效。三、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县、区政府(包括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下同)和市直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市推进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项目建设百日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建立攻坚工作动态联调机制。对项目推进中需攻坚的问题,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召集各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市政府主要领导不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对攻坚总体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对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四、工作措施为切实解决我市项目落地和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难点问题,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现将攻坚行动分解为以下五个重点专项行动。(一)开展项目推进“双挂”行动。1.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2.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惠州供电局等。3.工作目标和内容:落实领导挂钩服务和挂图作战“双挂”制度,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项目落地和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工作在一线推进,问题在一线解决,加快项目投资建设进度。全市纳入攻坚项目830宗,总投资额411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额达977亿元。其中工业项目767宗,总投资额2850亿元,年度计划投资额798亿元。(1)实施攻坚项目领导挂钩服务。结合我市“首席服务官”和“企业服务月”活动领导挂钩项目和企业的分工,制定市及县、区推进项目建设百日攻坚责任分工表,全面梳理工业类、重点基础设施和民生类项目在推进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明确责任单位,全力实施攻坚。市四套班子领导按照市委关于挂钩联系县、区的分工安排,督促所联系县、区实施好攻坚工作。(2)实施挂图作战工作法。挂钩领导及攻坚责任单位要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梳理项目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制定项目建设倒排时间表,实施挂图作战工作法,主动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帮助项目建设单位及时解决用地、报建、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开工、尽快投产见效。各县、区政府要安排县、区督查办跟进辖区内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每半月填写一次攻坚进度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做到半月一小结、一月一总结,并抄报市委督查办、市政府督查办。市委督查办、市政府督查办不定期进行检查,适时通报项目进展情况,作为攻坚总结检查的依据。(二)开展项目推进专责协调行动。1.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发展改革局、金融工作局。2.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环保局、惠州供电局,各县、区政府等。3.工作目标和内容:建立专责协调机制,针对项目落地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开展专责协调,努力解决一批共性问题及疑难杂症,并形成推进项目建设常态化协调机制。(1)项目用地专责协调。成立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的项目用地专责协调小组,专责协调解决攻坚项目涉及土地的相关问题。对急需解决用地的攻坚重点产业项目研究土地供应方案,通过调剂各县、区土地指标解决攻坚项目用地问题。研究制定提高全市土地利用效率等方面的政策措施。(2)项目规划及报建专责协调。成立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牵头的项目规划及报建专责协调小组,专责协调解决攻坚项目涉及规划及报建的相关问题,提前介入攻坚项目前期工作,指导攻坚项目建设单位开展规划及报建工作,推进项目尽快开工建设。研究制定开通绿色通道、提升项目报建效率等方面的政策措施。(3)项目融资专责协调。成立由市金融工作局牵头的项目融资专责协调小组,负责梳理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和项目,推动银企对接,促成一批项目贷款签约,督导落实资金到位。积极协助项目建设单位争取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省内相关补助资金、专项资金和贴息资金等,在同等条件下为市重点建设项目优先申报。(4)项目跨区专责协调。成立由市发展改革局牵头的项目跨区专责协调小组,专责协调解决涉及跨区域的线性攻坚项目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牵头召集线性攻坚项目涉及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解决方案。(三)开展项目用地保障攻坚行动。1.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县、区政府。2.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环保局等。3.工作目标和内容:全面清理项目建设用地,开展批而未供和低效用地的清理攻坚工作。全市至少盘活2万亩存量土地,解决省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的问题;各县、区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工业用地供给比例不少于40%,加快破除制约产业发展的用地瓶颈。(1)重点保障工业项目用地。各县、区政府要加大优质工业项目用地供应力度,划设工业用地控制红线,全面盘整现有工业用地存量,坚决清理一批工业闲置用地,采取重点保障、限期供地和调整用地指标等方式,为承接工业项目留出发展空间。提高工业用地投资强度,对土地使用率低、投资强度低、产出贡献低的项目,一宗一策制定处置方案,积极推动集约节约用地。要研究制定政策,鼓励“三旧改造”中“工改工”项目,进一步盘活土地存量。(2)提升园区土地利用效率。各县、区要强化工业园区规划管控和项目入园合同约束,建立扶持政策与企业投资强度、税收产出强度挂钩的制度体系,防止土地闲置及低效利用。支持园区建设标准厂房,帮助企业快速落地。建立制造业企业闲置厂房交易信息平台,盘活企业土地存量资产,提升土地利用率。(3)开展土地利用绩效评价。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土地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对供而未用以及低效用地等用地问题进行盘查登记,加大对闲置土地依法依规处置力度,严厉打击圈地、囤地、炒地以及圈而不建、圈多建少等违法违规行为。规整零散不成片土地,加快规划片区式土地供应。(4)推动项目用地报批提速。各县、区政府在项目选址时要积极与上级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协调,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并同步办理林地、环保等相关手续,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做好业务指导及服务,规范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5)保障项目用林用海需求。林业、海洋渔业等职能部门要及早谋划部署,对项目用林、用海指标需求情况尽快摸底调查,保障项目的用林、用海需求。要主动靠前服务,认真做好业务指导和咨询服务,多采取集中办公、现场办公等方式,加快推动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进度。要加强工作协调力度,积极主动向上级部门争取指标。(四)开展项目建设提速行动。1.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2.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商务局、安全监管局、工商局、编办、水务局,惠州供电局等。3.工作目标和内容:贯彻投资项目审批系统集成改革,推进信用承诺制、并联办理、取消事项等改革措施,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下放审批权限,促进项目快速审批。企业开办时间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8.5个工作日;项目从土地出让到开工建设的审批、审查全流程时间压缩到99个工作日以内。通过项目建设提速,实现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投资计划与时间进度相匹配。(1)全力提升在建项目投资建设进度。各县、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全面落实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制,派专责工作组深入项目建设现场,全程跟进项目投资建设进度,做好固定资产投资进度监测分析,针对项目建设遇到的用地、资金、报批等困难和问题,市、县(区)政府领导要召集相关部门集中研究解决,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项目投资进度与计划时间匹配。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水务局和惠州供电局等部门要积极协调水、电、气等要素管理单位对项目建设给予支持,保障要素供应,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及早投产。(2)全力提升已签约项目动工率。各县、区政府要多方统筹要素资源,创新方式方法,对已签约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强化挂钩领导、责任单位、项目业主责任,加大征地清拆和土地盘整力度,确保按合同约定时间及时交付用地,并督促项目单位如期开工建设。对土地征拆、清表工作不力造成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的,按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予以追究问责。对符合规划和环保、安全要求的项目,可探索建立重点项目报建审批手续完成前开工建设的企业承诺制,提高项目动工率。(3)全力提升项目建设审批效率。深化“放管服”改革,市发展改革局、工商局、商务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金融工作局、安全监管局、编办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针对营商环境中存在的涉及企业开办和项目报建审批环节多、时间长等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大幅缩短企业开办时间和项目建设审批时间。各县、区政府要在市政府的统筹下,加快办理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规划、选址、用地、环评等相关手续,及时在项目报批、资金筹措、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等方面做好跟踪服务,确保已动工项目顺利推进,未动工项目尽快动工。(4)全力提升技术改造项目建设进度。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各县、区政府要全面落实《惠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落实省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政策,全年引导和推进45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支持和鼓励一批先进制造业企业增资扩产,充分借力已落户我市的赛迪(华南)智能制造创新中心、南方智能制造研究院等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的优势,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大力推行绿色化制造体系建设,打造一批智能工厂、绿色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绿色生产线,确保全年完成技术改造投资增长5%以上。(五)开展产业链项目招商提升行动。1.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2.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等。3.工作目标和内容:全年新引进优质工业项目500宗以上,协议投资不低于1500亿元。各县、区新引进工业项目宗数占招商项目总数不低于50%。(1)优化招商引资机制。贯彻落实“海绵行动”实施方案,研究建立全市协调联动的一体化招商协作机制和平台,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认真分析研究新形势,关注国际国内产业转移动态,跟踪珠三角地区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换代新动向,掌握深圳等周边发达地区投资政策走向,围绕全市招商工作,科学安排部署,确定招商思路和工作路线图,明确招商目标任务,提出工作重点,制定保障措施,全力推动实行产业链招商。(2)创新招商工作思路。建立信息化招商管理模式和项目跟进机制,各县、区通过设立招商机构,打造承接深圳等周边发达地区外溢优质创新资源载体,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针对我市石化和电子信息支柱产业核心技术突破及生产性服务业的情况,绘制重点产业链招商图谱,建立目标企业数据库,重点引进急缺的创新技术项目,实现“强链”“补链”。(3)开展靶向式精准招商。借助惠州招商信息平台、高校科技成果交易会、手机创新周暨云博会等平台,积极引进工业及生产性服务业投资项目,提高工业项目在招商项目的比重。注重引进先进制造产业集群项目,达到引进一个、带来一批的良好效果。五、工作步骤市推进项目建设百日攻坚时间安排为今年6月上旬至9月底,分三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5月下旬)。1.制定方案。对照我市工业项目、重点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推进建设的目标任务,在各县、区政府全面梳理在建、拟建、在谈项目推进情况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制订市推进项目建设百日攻坚工作方案,分解细化攻坚任务。2.会议部署。召开市推进项目建设百日攻坚动员会,统一思想,全面部署攻坚工作,为顺利推进项目建设奠定良好基础。3.宣传发动。大力开展推进项目建设百日攻坚宣传报道工作,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为百日攻坚行动造势,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二)全力攻坚(6月上旬至9月底)。1.高度重视,全面组织实施。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要设立专责工作组,制定具体行动计划,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政府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具体抓好项目投资建设。2.集中力量,全力攻坚克难。一是市直部门和各县、区政府结合攻坚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推进计划,明确具体时间、任务目标、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并落实好严格的责任机制。二是市直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要组建强有力攻坚队伍,全力抓好攻坚方案要求的各项工作,尤其是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同时,做好百日攻坚期间人、财、物的保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各县、区政府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安全监管、环保等部门要认真履职,严格抓好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环保管理,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从源头防止各类安全、环保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施工。3.定时通报,推动工作落实。各县、区政府要对照行动计划和要求,实行每半月一报制度,每月20日前将上半月的项目问题解决情况进展表、下个月10日前将上月项目投资数据、攻坚工作情况及进展表书面报市推进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向市委、市政府汇报进展情况。(三)总结评估(10月份)。市直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对开展攻坚工作情况认真总结,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形成报告于10月15日前报市推进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百日攻坚情况进行汇总,总结好的做法和成效,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步工作意见建议。六、工作要求(一)强化责任担当。推进项目建设百日攻坚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部署要求的具体举措,是构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行动体现。各县、区政府及市各相关单位要以时不待我、只争朝夕、勇立潮头的历史担当,努力攻坚克难,锐意进取,担当作为,全面提高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能力,在攻坚行动中培养干部,锻炼队伍,实现作为。(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职,加强联动,做到分工不分家,形成工作合力。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做好项目建设百日攻坚组织实施工作,各县、区政府要完善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抓紧制定行动计划,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攻坚行动部署落实到位,确保完成目标任务。(三)落实扶持政策。继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压减行政审批流程,提高企业开办和项目建设审批效率。全面落实“省实体经济十条”“惠十条”、新一轮技术改造三年攻坚计划等进一步振兴实体经济的新政策、新措施,切实减轻企业在土地、税收、物流、水电、融资等方面的负担。实施促进外资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增强对外资的吸引力。通过宣讲、培训、网络推送等方式,多角度、多层面宣传扶持省、市扶持政策,引导更多企业开展技改项目备案,加强跟踪管理和协调服务,不断完善充实项目尤其是工业项目的储备库。(四)加强督促检查。贯彻落实“一线工作法”“一线考察法”“一线问责法”等制度,各县、区建立专责工作组,采用分片包干,分级督导的方式,开展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和评估指标体系,对各县、区项目履约率、问题解决率、项目建设进度、投资进度等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形成务实管用的督查长效机制。市政府对各县、区及市直部门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百日攻坚中表现突出的县、区政府和部门进行表扬,对攻坚工作落实不力的县、区和部门负责人视情况进行批评、约谈或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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