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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惠州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3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惠州市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编办反映。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5月26日惠州市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环节,对规范权力运行,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19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6〕4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当前全市部署开展的“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高质量完成市、县两级行政审批事项标准编写以及审核确认工作,确保标准录入率和审查通过率100%双落实。加快实现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线上线下融合应用,有效解决服务群众最先和“最后一公里”问题,努力达到政府效能和群众满意率显著提升,群众办事成本和办事时限显著减少的“两提升、两减少”两目标。二、实施范围由本级政府审定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016年版)》中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相关审批部门。三、工作内容(一)更新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结合《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版)》,及时更新本级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6月底前主动向社会公开。(市编办牵头,涉及审批部门配合)(二)编制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标准。要对各地区、各部门正在实施的每项行政审批事项,编制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并录入标准模块,列明办理依据、受理范围、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事时限等要素,做到具体翔实、一目了然。市级以佛山市、县级以南海区行政审批标准模板为参考,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行政审批标准,8月底完成编制本级行政许可事项(含子项)标准,形成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办事指南要以方便群众办事为出发点,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业务手册要以规范行政审批权运行为出发点,明确具体,量化清晰。(市编办、行政服务中心牵头,涉及审批部门配合)(三)大力简化优化审批流程。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降低办事门槛。要重塑行政流程,做到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办事条件、申请材料,一律砍掉;凡是没有必要或重复要求提交的证件、证明,一律取消;凡是办事环节的模糊条款、兜底条款、附加条款等,一律废除。各级机关编制部门9月底要逐条逐项对行政审批的办事流程进行合法性审核和论证。(市编办牵头,涉及审批部门配合)(四)形成本级目录和标准库。结合网上办事大厅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建设情况,将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录入“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录入模块”,10月底前形成本级目录和标准库。(市编办、发展改革局牵头,涉及审批部门配合)(五)实现事项标准线上线下融合。按照“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要求,11月中旬前推动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在实体办事大厅综合服务窗口、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应用运行。(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涉及审批部门配合)(六)公开标准文本和办事指南。10月底前,各地实体办事大厅要在显著的位置公布和摆放相关事项的办事指南、申请表格等服务指引,实现审批公开形式的标准化,多种渠道向市民广泛公开办事信息,方便市民办事,接受市民监督,方便申请人取阅和办事。(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涉及审批部门配合)(七)实行案卷标准化管理。涉及审批部门要对每一审批事项的办理以书面文本的形式进行归档保管,每一步骤、程序、环节都要有标准的案卷进行归档保管,确保行政审批标准化后审批过程中的每一步骤、程序、环节都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和文本体现,所有的证据和文本都要归档入卷,为后续的行政审批监督管理或复议审查提供有效的支持。案卷文本制作都要有统一标准的规范,并与目录管理系统、受理业务标准流程、受理业务主体责任、电子监察系统等进行格式化的对接,以便审批案卷标准化建设不脱节。网上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既需要网上备案电子档案,还需要打印出纸质文本形式的案卷统一归档。案卷必须经由相应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中每一步骤、程序、环节的责任主体签字才能生效归档。(市档案局负责业务指导,涉及审批部门负责)四、实施步骤(一)筹备启动(2016年5月下旬)。提出本级政府行政审批标准化的具体要求,建立沟通协作机制,明确部门责任,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召开动员会议,开展培训动员,组建审核工作组。(二)编制审核(2016年8月30日前)。市直各部门按照“谁行使、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及工作方案要求,参照省下发的市、县级行政许可标准化光盘资料,按照我市范本(见附件1、附件2),认真编制本级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于2016年6月底前将第一稿报市编办审核。市编办审核工作采取部门上报、一审反馈,部门再报、二审反馈,部门三报、进行三审的步骤开展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2016年7月20日,部门根据第一审反馈情况,完成第二次本级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上报。8月30日前,部门完成第三次本级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上报。县级行政许可标准化范本由各县(区)参照南海区行政许可标准化模块执行。(三)系统录入(2016年10月底前)。经三次审核论证后,结合网上办事大厅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建设情况,将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录入“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录入模块”,10月底前形成目录和标准库。(四)应用运行(2016年11月上旬)。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录入模块功能,优化升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做好市、县两级与行政审批标准录入模块的融合和对接。加快行政审批标准的在线应用,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对外自动呈现为面向行政相对人的办事指南,对内呈现为面向审批人员的业务手册,逐步实现行政审批根据录入模块的标准信息实施在线受理、在线审批、在线通知、在线监管。(五)总结验收(2016年12月底前)。对本级政府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各县、区政府于2016年12月30日前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市编办。市编办要会同市法制局等有关部门组织验收,通报相关工作情况五、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是省、市、县政府今年的一项重要改革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将其列入重要改革项目抓紧抓好。要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明确目标和任务,倒排时间进度,按时完成本工作方案中的相关工作,确保不拖后腿,不延进度,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建设任务。请各县(区)于2016年6月中旬将有关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报市编办备案。(二)加强培训指导。市直各部门要加强对县(区)对口部门的指导,推动不同层级、不同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标准规范统一。市直各有关要加强与省对口单位的沟通对接,及时反馈工作落实情况和存在困难。市编办要加强业务指导,并根据工作需要邀请省有关专家适时集中进行培训和辅导。(三)加强督促检查。市编办要会同市有关部门加强对全市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并将此项工作列入绩效管理考核内容。对不能按时完成录入提交工作的单位予以通报,督促各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时高质量完成任务,确保我市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四)加强沟通合作。各单位在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中,要加强与上级主管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省、市级的实施情况;要加强与兄弟市特别是佛山市有关部门的交流,借鉴经验,总结提升;要加强与共同实施部门的协调,共商共议,协同推进;要加强与企业、社会组织、行政权力相对人的沟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增强编制工作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可行性。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各类媒体,宣传我市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的基本思路、工作目标、工作成效,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市政府督查办要将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加强对各部门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报送、审查和录入等环节的督查,督促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市直各部门在本通知下发后5个工作日内将各自负责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分管领导、内设机构及联络员名单、联系电话(附件3)报送市编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地址:市行政中心一号楼五楼510房,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2808612;惠州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QQ群号:346843617,邮箱:hzssgb428@163.com;联系人:刘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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