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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惠州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3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惠州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6月25日惠州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序号工作任务牵头落实单位具体工作措施完成时限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市编办根据《广东省推行市、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精神,推动市、县政府编制公布所属工作部门权责清单。2015年12月2理顺政务公开工作关系,加强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实现政务公开、政府网站等工作归口管理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办按照中央和省有关推进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建设的精神,参照省政务公开工作体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务公开工作体制建设。根据省的时间要求推进3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政府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分级管理模式,加强数据交换共享,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检索平台建设。2015年9月4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市政府办公室市法制局完善市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解读与问题回应制度,探索建设规范性文件解读回应平台。2015年12月5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市政府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府办公厅统一部署组织完成政府网站普查工作。2015年8月2.召开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座谈会,开展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调研。2015年9月3.参照省政府网站考评办法,制订2015年度考评方案及考评指标。2015年12月6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市政府办公室按照省府办公厅要求,完成市、县两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与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的对接和信息共享。2015年11月7推进价格收费信息公开市发展改革局1.公开我省新版《广东省定价目录》以及贯彻落实省放开、取消的价格事项清单。待省出台并印发后2.按照省的要求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根据省的调整政策及时更新3.根据价格管理权限,及时在市发展改革局门户站公开相关政策及价格标准,同时通过我市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全年工作4.及时更新教育、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信息。5.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价格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规定》做好价格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工作。全年工作8做好信用信息公开市发展改革局依照《惠州市联合征信系统信用信息采集目录(第一批)》、《惠州市联合征信系统信用信息采集目录(第二批)》,通过“信用惠州网”及时公开相关部门可公开信用信息。全年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1.推动“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纳入到《惠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全年工作2.依托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配合做好市直部门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工作。3.加快推进电子政务畅通工程建设,拓展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覆盖范围,提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水平。2016年底初步完成建设9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市发展改革局公开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批复情况、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情况、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情况、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情况以及投资项目招标方式核准情况等。审批或核准后两个工作日内10推进政府数据公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建设公共基础数据平台,进一步推动全市范围内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为下阶段政务数据公开奠定基础。2015年12月11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市教育局1.根据国务院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全面深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落实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推动我市高校重点做好信息公开专栏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扩大招生信息公开范围。全年工作2.在各高校网站公布教育部及我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相关政策,公布在粤开展基于高考基础上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试点招生高校招生章程(实施办法)。2015年5月3.督促高校在招生考试信息公开专栏公布本年度招生章程、招生计划以及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2015年6月4.公开招生咨询渠道及录取结果查询、投诉、申诉和举报渠道。公布高考填报志愿时间和办法、录取各阶段时间安排以及各批次普通高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2015年6月5.在市教育局和市教育考试中心网站公布高考加分考生资格名单。督促学校在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本校符合高考加分考生名单。2015年6月11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市教育局6.在市教育局和市教育考试中心网站公布高考各科类、各分数段的考生人数,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招生院校文理科各批次第一次投档分数线和投档人数,生源不足院校调整分数线,各科类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缺额情况以及志愿征集办法。2015年8月7.督促高校在招生考试信息公开专栏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以及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情况。2015年8月8.推动各高校及职业院校在本单位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中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总额和分项数据。预决算批复后10日内12做好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市科技局1.配合省科技厅完善广东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实现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分配的全流程信息化管理。2015年12月2.在市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市科技局网站、市新闻媒体等公开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评审立项、资金分配、结题验收、绩效评估等信息。全年工作13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市民政局1.做好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政策法规的信息公开。对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政策法规,通过新闻媒体、海报、宣传单张、公示等方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工作2.严格执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政策法规,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的信息,按照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规定方式、规定内容等方式进行公示。全年工作14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市民政局在市社会组织信息网公开市本级社会组织法人单位基本信息,并实现查询功能。2015年8月15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市财政局1.做好2015年市级政府总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经市人大批准后20日内2.督促市直部门做好2015年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本级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3.督促指导各县、区政府做好本级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2015年12月4.按照省财政厅的工作部署,做好预算绩效信息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政府采购信息等其他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待省财政厅出台具体指导意见后16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建设的社保信息披露模板发布社保信息,督促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政府网站社保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本地区上一年度社保信息。2015年6月17做好就业信息公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收集整理最新就业创业政策法规文件,并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平台公开。全年工作2.通过惠州人才热线和惠州人力资源网等网站发布全市现场招聘活动和网络招聘、企业招聘岗位、就业见习岗位等信息,提供就业资讯服务。3.指导各县、区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及时发布创业扶持政策、办事流程、创业信息、服务资源等信息。18把信息公开纳入公务员培训科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把信息公开纳入公务员培训科目,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对口培训等班次培训内容。2015年12月19推进土地供应及征地信息公开市国土资源局1.继续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及土地供应结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上述信息全部上报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并同步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和省土地市场网公布。全年工作2.推进市、县全面实行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建立网上交易平台,及时发布土地出让公告、交易流程、交易结果等信息。3.指导督促各地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征地信息专栏,并逐步将1999年1月1日后批准征地的信息纳入专栏向社会公开。4.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多种载体,进一步健全土地供应及征地信息主动公开渠道。20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市环保局1.公开大气质量实时监测信息。全天候24小时发布2.每季度发布全市25条主要河涌水质状况。每季度首月25日前3.公开污染物减排项目及减排考核结果。2015年7月4.全面公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全年工作5.发布2014年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15年6月20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市环保局6.发布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每月25日前7.推进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重点公开辐射安全审批信息。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8.进一步梳理和细化总量控制、环境监测、污染防治、环境监察、环境应急等内设部门的任务分工,依时依程序主动公开环境监管信息。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9.加大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力度,及时公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查封或扣押决定(含延期决定、解除决定),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决定(含延期决定、解除决定)等行政命令或行政强制手段信息。决定作出或相关信息更新后20个工作日内10.公开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重点公开确定挂牌督办的重点环境问题、督查情况、挂牌督办验收结果。全年工作11.及时公布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的有关制度。全年工作21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1.进一步加强保障房建设信息、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力度。全年工作2.扩大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信息、分配政策信息、分配对象信息、分配房源信息、分配程序信息、分配过程信息、分配结果信息、退出信息情况等公开范围。3.全面公开包括建设项目概况、政策性法规、办事指南等主要信息内容。及时公开住房保障实施情况,继续研究完善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政策。22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1.及时通过“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布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全年工作2.积极配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进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平台建设,做好系统数据对接工作。3.建立完善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善建设各方主体信息,扩大信用信息公开范围,提高信用信息采集质量,加快信用信息数据更新频率。4.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发布诚信企业“红名单”和失信企业“黑名单”,实施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将企业信用信息与工程质量安全创优评优相结合。23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市卫生和计生局1.重点督促全市各医疗机构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医用耗材价格公示和住院病人日费用清单公开工作。全年工作2.在市卫生和计生局公众网发布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信息。相关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3.在市卫生和计生局公众网公开游泳场馆卫生监督检测情况。相关信息形成后10个工作日内24做好财政审计信息公开市审计局加大对市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重点民生资金项目等审计结果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募集使用和管理项目等审计结果公告。根据审计项目进展及时发布25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市国资委1.制定《惠州市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公开指导意见》,明确公开范围、内容、程序、工作要求等。待广东省国资委下发《广东省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公开指导意见》后2.公开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汇总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加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改革重组、企业负责人职务变动及国企招聘等信息公开力度。26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市安全监管局1.继续做好较大事故报告在政府网站全部全文公开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区安全监管部门公开一般事故调查报告。全年工作2.督促负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任务的县(区)安全监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布行政许可相关信息。3.加大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性质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和可能酿成较大以上事故安全隐患的曝光力度。4.结合安全生产执法年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例的公开。5.督促各县、区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和消防、交通、气象、三防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相互支持配合,逐步建立完善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扩大预警预报受众范围。全年工作6.做好安全生产专项经费预算公开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27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1.做好各类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有关食品抽样检验信息、证照注销公告,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信息。全年工作2.做好重点领域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专项整治情况、企业信用信息、产品召回信息、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以及食品药品查处信息。3.及时通过本地媒体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发布相关食品药品安全信息。28在信息公开领域提供政府法制服务市法制局开展我市信息公开领域法制工作需求情况调研,研究可在信息公开领域提供政府法制服务的范围。待我省出台有关指导意见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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