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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惠州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0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6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2016年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迈上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新征程的开局之年。各县、区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按照《2016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有关要求,制订相关工作计划,以“严、深、细、实”的工作作风,狠抓落实,努力把全市应急体系建设成为“平安惠州”的坚强基石,为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更好质量更高水平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作出新的贡献。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4月1日2016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2016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有关应急管理工作部署要求,围绕“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目标,以进一步推进精细管理、精准预警、精确应急为核心,以体制创新、能力提升、机制完善、源头治理、多方协同、社会参与为重点,加强应急平台应用,加快构建“大应急”格局,为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健全应急管理体系(一)科学编制实施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结合各县(区)、各系统实际,科学编制和实施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二)加强应急预案动态管理。按照省、市有关应急预案管理要求,编制、修订完善基于情景构建的专项、部门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定期开展实战演练、桌面演练、“双盲”演练,探索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三)深化应急管理体制创新。逐步实现市、县两级分管机关工作的领导同志分管应急管理工作,配齐配强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全面铺开乡镇(街道)应急管理综合服务站建设,加强应急管理体制创新顶层设计,推动应急管理办事机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各县、区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参与)二、提高应急管理精细化水平(一)建设完善应急指挥平台。加快推进市应急指挥中心升级改造,推动各县(区)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完善,整合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应急平台资源,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指挥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充分发挥应急指挥平台在应急体系中的核心主导作用,以信息化手段推动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提升。(市公安局、应急办,各县、区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参与)(二)提升应急管理标准化水平。推进有关领域、行业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标准化建设,打造一批实用性和指导性强的应急管理地方标准,建立健全我市应急管理标准体系。(市应急委有关成员单位牵头负责,各县、区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参与)(三)加强应急管理规范化工作。推动应急管理相关规定、配套制度出台和修订完善,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工作建章立制,重点出台和落实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现场指挥官制度和现场指挥官工作规范。(市应急委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三、提高风险预防控制能力(一)落实突发事件风险分级管控。全市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分系统、分领域、分行业制订或落实有关突发事件风险隐患分级评估标准,市、县(区)有关部门(单位)分级负责各类风险隐患的识别、评估、整改、监管,切实强化风险管理。(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教育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国资委、安监局、旅游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质监局、金融工作局、公用事业局、航空铁路办,惠州供电局、海事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银监分局,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各县、区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市应急委其他成员单位参与)(二)规范风险防控常态化工作。及时出台全市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意见或方案,确保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评估、登记、整改、监管全过程建档进库,完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三)提升预防预测预报预警能力。加强对突发事件频发区、易发区、薄弱区、敏感区的监测预报,不断创新隐患评估与防范对策会商机制、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推动精准预警能力进一步提升。(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四、完善应急管理社会共治体系(一)加强做好应急管理专家服务工作。做好应急管理专家换届工作,出台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组年度工作计划,积极为应急管理专家参与突发事件现场调查处置、应急决策建议、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与专家决策相结合的应急管理决策机制。(市应急办,各县、区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参与)(二)加强第三方应急管理评估。探索建立健全应急能力评估机制,依托科研院所、专业机构、应急管理专家等,定期对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输油等生命线工程开展应急能力评估。(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国资委、安监局、公用事业局、航空铁路办,惠州供电局,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各县、区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牵头负责)(三)加强公众和媒体共同参与。进一步发挥公众特别是基层信息员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中的作用,学习借鉴中山市发动公众举报突发事件风险隐患的经验做法,探索建立重特大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公布的“倒逼机制”。(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五、提升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水平(一)提升值守工作水平。按照《广东省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粤府办〔2012〕55号)要求,扎实推进各县(区)政府应急值守,带动政府部门(单位)强化应急值守。强化节假日期间值守工作,随机实地抽查领导带班情况。(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二)提升值守人员素质。配齐配强专职值守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巩固强化“上调一级”做法组织政府系统值守人员跟班学习,提高值守人员专业化水平。(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三)提升突发事件信息获取和研判能力。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信息报告主渠道作用,加强对微博、微信、网络媒体等互联网信息监测分析,及时掌握、研判、报告突发事件线索和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苗头性、趋势性、敏感性信息。(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六、夯实公共安全基础(一)加强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进一步整治城市安全隐患、提升城市安全治理能力、提高城市安全管理水平,全力构筑城市公共安全屏障。(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二)加强农村应急管理。完善市领导联系县(区)、县(区)领导联系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分片联系村民(居民)的“点对点”应急责任机制,充分发挥乡镇应急管理综合服务站在农村防灾减灾中的作用,探索推进“一队多能”的乡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县、区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应急委有关成员单位参与)(三)加强应急管理宣教工作。要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大力推进应急管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特别是要抓好中小学生应急避险、安全救护、防震减灾等知识普及教育,提高社会公众防范风险意识和自救互助能力。(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七、深化应急管理合作(一)深入推进军地应急管理合作。不断完善军地应急联动机制,推进全市应急管理体系与国防动员体系有效衔接,进一步强化军地联合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市应急办,武警惠州支队,75200部队,惠州军分区牵头负责,市应急委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参与)(二)深入推进应急管理区域合作。不断完善和创新珠三角9市、深莞惠“3+2”城市、惠州3县4区应急管理联动机制,探索推进“一带一路”应急管理合作,加强区域协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建设。(市应急办,各县、区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参与)(三)深入推进应急管理部门合作。通过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协同应对、联合演练等形式,建立起“协调顺畅、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应急管理工作的强大合力。(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八、强化应急管理督查督办(一)强化规划(计划)实施督查。督促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认真实施本地、本系统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工作计划,加强总结、评估,注重交流、学习。(市应急办负责)(二)强化较大突发事件处置督查。认真落实较大突发事件处置督查办法,严格督查较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确保处置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追究落实到位。(市应急办牵头负责,市监察局,市应急委其他有关成员单位参与)(三)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督查。分系统、分阶段对各县(区)、各有关单位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日常排查“敷衍塞责”、落实整改“蜻蜓点水”、履行监管“滥用职权”等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坚决实行督查问责。(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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