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开展佛山市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6年06月0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有关单位:市工商局《关于开展佛山市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实施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二○○六年六月二日关于开展佛山市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的实施意见佛山市工商局为顺利推进我市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进一步整合资源,创新服务群众的载体,实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重心下移,构筑社区服务、维权、监管网络,形成市场监管和维权合力,营造一个和谐、健康的社区环境,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建设和谐广东、和谐社区的工作部署和省工商局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开展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佛山”为目标,以服务群众和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发挥社区(农村)自治组织作用为主要手段,以优质服务为标准,通过健全和完善覆盖城乡、受理迅速、处理及时的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使“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逐步成为政府放心、消费者满意的“民心工程”、“形象工程”。二、总体目标3年内全市城镇社区、农村全面普及开展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达到以下几方面的目标:(一)工商服务、维权、监管效能显著提高。(二)通过利用社区内各种资源,对社区内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在社区中基本实现:无传销行为,无无照经营行为,无侵害消费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大事件发生。(三)通过开展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达到“三满意”,即群众满意、工商业户满意、地方政府满意。(四)推进监管方式和执法方法改革,促进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到位。(五)社区居民、工商业户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逐步提高,社区诚信体系建设有较大的发展。(六)建立“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能在最短的时间内作出关键性决策和具体的应对措施,从而提高有关职能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增强市场监管能力。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为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由各区政府组织成立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辖区内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成员包括区工商局和各镇政府(街道办)。各镇政府(街道办)参照区政府的做法,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逐步形成“政府组织、工商牵头、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工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工作制度,指导工作站开展工作,培训工作站人员,具体抓各项工作的落实;镇政府(街道办):负责对本行政区内的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进行统筹、组织、协调;居(村)委会:以发挥社区自治组织作用为主要手段,通过设立红盾服务维权工作站,在工商所(分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为社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服务维权途径。四、“红盾服务维权社区(农村)工作站”的设立与职责(一)工作站的设立由镇(街)领导小组在确定开展试点工作的居(村)委会设立“红盾服务维权社区(农村)工作站”,工作站聘任站长、副站长各一名,联络员若干名,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联络员统一经工商部门组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同时由工商所(分局)所在的区工商局聘请若干名监督员,对工作站的工作情况及廉政情况进行监督。工作站在工商所(分局)的组织和指导下开展工作,形成工商所(分局)——工作站——联络员三级联动网络,履行工作站的各项职责。(二)工作站的基本设施在我市的工作站设置上做到“十个统一”,即:统一名称[“红盾服务维权”★★居(村)委会工作站]、统一悬挂匾牌、统一工作牌、统一宣传栏、统一假冒伪劣商品展示橱窗、统一资料架、统一各类记录簿、统一设置信箱、统一公布工作站职责、统一印制联络卡公布联络员姓名和电话。在硬件设施方面要对视觉识别系统(VI)进行统一设计。有条件的要设置电脑触摸屏,方便群众查阅有关法律法规、办事指南、工商工作动态、工作制度等资料。(三)工作站的职责1、接待、受理消费者申诉。受理属于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范围内的申诉、投诉,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2、发动、收集群众举报。对传销、无照经营、制假售假、侵害消费者权益等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法定管辖的违法经营活动,发动辖区内群众进行举报,并收集群众的相关举报,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3、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为群众提供以下与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有关的服务:为群众提供工商业务咨询服务,发放个体工商户、企业登记注册和年检验照所需的表格、资料,帮助下岗职工、残疾人、困难户等社会弱势群体办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年检验照等;向辖区工商所反映社区(农村)业户经营的困难并提出相关的扶持建议。4、利用现有的社区(农村)管理机制,做好辖区内经营、消费状况的资料收集工作。发挥联络、沟通作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辖区消费者的意见及建议。5、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消费维权的基本知识,对具有典型性、广泛性的消费侵权行为及时向消费者提出警示,增强社区(农村)居(村)民和经营者法律意识。6、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日常工作情况及廉政情况进行监督,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促进依法行政和规范服务。五、实施步骤佛山市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经过试点阶段的实践,9个试点工作站的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为巩固成果,2005年11月至2006年9月为试点扩面阶段,拟在全市五区增设36个工作站,并总结工作经验,分析、解决存在问题。2006年9月至2008年为全面铺开阶段,在全市范围内逐步铺开该项工作。六、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落实,要把开展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与建设和谐社会、和谐社区、和谐农村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相互推进,通过构建一个覆盖城乡的服务、维权、监管网络,力求使各种扰乱市场经济的行为得到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各区政府和试点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工作的重点来抓紧抓好。(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区政府要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做到层层有人负责,事事有人去抓,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各镇政府(街道办)和工商部门要加强对红盾服务维权社区(农村)工作站的统一领导,认真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研究部署和落实。(三)精心组织,积极推进要按照“边试点、边完善、边深化”的工作思路,精心做好准备工作,分工负责,尤其要注重发挥工商所(分局)一线工作的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机制,如细化的工作站工作规程、快速反应机制、工作站量化考核制度等,使红盾服务维权工作有章可循、底气更足,“工作站”走上规范化运作的轨道。(四)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各区工商局要定期对工商所(分局)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对法律法规、工商业务知识和科学管理、信息技术等先进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工商所(分局)要选择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较强责任心的人员负责工作站的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工作站人员的培训、考核,实行持证上岗。(五)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系统报道,及时反映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并建立社区宣传阵地(如宣传栏、显示屏等),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社区居民(村民)、工商业户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逐步成为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