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物联网发展行动计划(2014-2017)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门市物联网发展行动计划(2014-2017)》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8月29日江门市物联网发展行动计划(2014-2017)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物联网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粤府办〔2013〕51号)精神,加快我市物联网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一、工作目标力争四年内,将我市建成省内具有地方特色的物联网产业集聚区、用物联网技术提升传统产业的先行区、物联网区域连接中心,为配合全省打造世界级的珠三角智慧城市群、建设“智慧江门”打下良好基础。到2017年实现以下目标:——物联网基础设施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市光纤接入用户达到50万户,城市和农村网络接入能力分别达到50兆和20兆以上;建成5000个WIFI接入点。——加快物联网技术在经济各领域的应用。争取培育3家以上物联网技术研发、产品设备制造终端企业和5家省物联网示范企业。——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取得新突破。利用物联网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30家以上。——智能制造基地形成产业集聚新优势。培育发展3家以上智能制造骨干企业。——布局发展“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新业态。培育3家行业性电商平台,支持100家以上中小微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二、加快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一)完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实施“宽带江门”专项行动,大力发展第三代移动通信(3G)和新一代移动通信(LTE、4G等)网络,加快推进无线局域网(WLAN,包括WIFI等)在重点区域和公共场所的部署,参与建设覆盖珠三角、连接粤港澳的无线宽带城市群。至2017年,建成5000个以上WIFI接入点,并实现一批公共领域WIFI点免费接入。优化提升光纤宽带网络,建设下一代互联网基础设施,加快城市光纤到楼入户,农村宽带进乡入村。深入推进三网融合,完成城区有线电视网络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改造,加快有线电视双向网络向远郊城镇及农村地区扩展。完善电子政务网络基础设施,大力建设政务外网万兆骨干网,形成支撑物联网应用的基础网络体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财政局、江门广播电视台、中国电信江门分公司、中国移动江门分公司、中国联通江门分公司等有关单位参与)(二)加快物联网公共支撑平台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市电子政务云计算中心。加快推进服务器、存储设备、防火墙、交换机等硬件资源共享,为诚信绿卡计划、网上办事大厅、大民政、两建平台等提供支撑,推进云计算技术在政务和民生领域的应用。二是建设政府大数据库。在市政务数据交换中心的基础上,加快建设覆盖财政金融、税务海关、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社会诚信等重点领域的数据库。三是建设市“工业云”创新服务平台。重点建设现代工业软件体验中心、云计算基础设施和云服务管理平台、企业协作项目管理云服务系统,为大中小型工业企业提供工业软件、工程技术和资源服务。四是争取成立江门市物联网研究机构,收集、研究、推广物联网各项技术标准、法律法规、技术应用工作,搭建物联网、RFID公共技术与标准服务平台,物联网标准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江门海关、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等有关单位参与)三、推进物联网基地建设(三)建设物联网技术应用基地。依托江门市蓬江区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加强物联网技术应用产业化及重点项目建设、产业链建设、关键技术突破、市场拓展、体验演示中心建设以及人才支撑等方面的建设,充分发挥园区内高速网络数据中心、“工业云”创新服务平台、CAD公共服务平台、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展示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以及相关龙头企业的作用,联手共建,力争将该园区打造成具有较强产业推动作用的物联网技术应用基地,成为江门市物联网产业发展的主要载体和经济增长点。(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蓬江区政府、鹤山市政府,市质监局等有关单位参与)(四)实施“智慧园区”工程。加快江门国家高新区、江沙示范园区、开平翠山湖工业园区的智慧园区建设。一是以无处不在的高速无线网络、光纤接入为承载,融合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等先进技术,整合数字民生、移动办公、语音通信、数据传输等领域丰富的信息化应用,打造智能化园区。二是组织智能制造科技成果与产业对接。用好全省科技成果产业化信息系统平台资源,为园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应用方搭建合作平台,积极发动我市有需求、有能力承接成果产业化的企业与成果方深入对接,争取优质的智能制造技术项目落户我市园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江门高新区管委会、蓬江区政府、开平市政府等有关单位参与)四、推进物联网在生产和商贸服务领域的应用(五)深化工业生产领域物联网应用。一是实施“智慧制造”工程。加快推进RFID、传感器和智能装备技术在生产制造业的生产、产品检测、库存管理、物流货运等运作环节的应用,为企业提供物联网综合解决方案,推动传统制造各个生产环节向智能制造方向发展,促进生产制造产业转型升级。二是实施“设备换人”和“生产线与生产系统”改造工程。落实技改项目进口设备免税政策,鼓励企业通过技改更新技术装备和设备,应用工业机器人等智能设备提升生产线自动化水平;通过下达全市技改导向计划表,加强对重点项目跟踪管理,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要求,选取可改造性较强的企业开展智能定制、柔性生产等技术改造。重点推进大长江、无限极、雅图仕、南车、维达等信息化水平较高的重点企业开展生产经营全流程信息化应用示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参与)(六)深化生产服务领域物联网应用。一是实施“智慧物流”工程。实施中小物流企业信息化提升工程,推进RFID技术和物流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提升我市中小物流企业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推进市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为物流行业提供信息发布、车货源智能匹配、运输跟踪、第三方信息系统服务、企政交流等物流业务的一站式服务。二是大力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电子商务。支持依托我市优势产业建设的行业公共服务平台,特别是支持绿色光源、水暖卫浴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成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行业内知名品牌,推动关联企业电子商务应用;鼓励有关电信运营商加快支持无线宽带和光纤到户的建设,普及互联网接入,为电子商务应用提供必要的网络支撑;积极结合无线城市建设,推广应用移动电子商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参与)五、推动物联网在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应用(七)实施“数字城管”工程。采用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和城市部件管理法相结合的城市管理新模式,整合应用计算机网络、实景化三维数据、GIS、GPS、RS等多项数字城市技术,运用基于无线网络的智能终端——“城管通”,实时采集信息,实行城市管理监督和指挥两个轴心的管理体制,实现精细、高效、全时段、全方位覆盖的城市管理模式,提高城市管理的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解决城市突发事件。并充分利用RFID技术,加强对重要路段的井盖实时监控,实现对井盖移位、缺失、损坏造成安全隐患的问题得到及时报障和排险处理。(市城管局牵头,各市、区政府,市城乡规划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参与)(八)实施“智慧环保”工程。推进环境物联监测网络建设,实时采集饮用水源、空气质量、污染源、用电设施等数据,对重点区域、企业实施智能化远程监测。构建环境评估模型,对各种环境信息进行智能分析,为实现低碳经济和绿色生活提供科学的依据。实施环保环境网络监测平台建设,提高全社会对环境问题的监督意识。实施智能节能监控系统建设,推进企业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市环保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参与)(九)实施“智慧水利”工程。加快实施三防指挥决策支持系统、三防会商系统延伸至镇(街)、水利公众服务系统、水资源管理系统(水资源监控能力)、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等一批三防水务重点应用项目,为三防应急管理、科学决策、主动防御提供了准确、及时的信息保障,为我市建立现代化水利支撑保障体系打下坚实基础。(市水务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参与)六、推动物联网在社会民生服务领域应用(十)实施“智慧交通”工程。一是在市公安智能交通控制中心工程一期的基础上,启动二期建设,开展交通数据存储中心建设、集成指挥平台的升级改造、基础应用系统的建设及其他相关业务应用系统的升级改造等,进一步推进交通管理指挥现代化、管理数字化、信息网络化,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和交通管理水平。二是实施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程,推广应用带有卫星定位功能公共汽车行驶记录仪,建设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监控平台,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市区超载运输以及泥头车等运输车辆的监控,构建安全保障型道路交通动态防控体系。(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参与)(十一)“智能电网”工程。大力推进无线电房监控系统建设和应用,将物联网技术、GIS(地理信息系统)等应用于配网自动化,逐步实现配电网设备状态监测、预警与检修、配电网现场作业管理、配电网智能巡检。(江门供电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参与)(十二)“智慧教育”工程。总结和推广鹤山一中、鹤山市古劳中学应用“感知校园”综合业务平台的经验,2017年底全市所有中小学基本实施“智慧教育”工程。通过利用RFID技术、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对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和生活服务有关的所有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实现安全监控、移动考勤、设备管理、教学互动、家校互动、一卡消费等多个应用,提高全市中小学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市教育局牵头,各市、区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参与)七、配套措施(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全市物联网发展宏观指导,推进相关政策措施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物联网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抓好物联网发展行动计划的实施,形成合力推进物联网发展的工作格局。(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十四)加强政策扶持。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在财税、土地、招商引资等方面支持物联网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措施。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创新基金、信息化专项、生产服务业专项、重大产业化项目等专项资金扶持。发挥各级政府在科技三项、节能降耗、技术改造、中小企业发展、现代信息服务业等财政专项扶持资金中对物联网建设项目的促进作用。支持物联网重点企业申报软件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鼓励各市、区因地制宜出台物联网产业激励政策和措施,有条件的市、区可设立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有关单位参与)(十五)加强行业管理和服务。增强产业发展宏观指导能力,积极配合全省建立健全物联网产业统计和评估体系,加强产业数据收集分析、专利信息分析。发挥各类专业研究机构的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撑作用,深化对物联网政策的研究,引导我市物联网产业发展。支持物联网相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健康发展,提升中介组织对行业的支撑能力。(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统计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等有关单位参与)(十六)加强人才培养。加强对具有行业物联网应用背景的专业信息技术人才、具有物联网技术知识基础的管理人才以及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支持中高等院校设立物联网专业和课程,推动校企联合开展定制式人才培养。发挥科研机构和骨干企业力量,培养专业型人才,不断壮大我市物联网人才队伍。每年培养超过300个物联网相关专业人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教育局、市科技局、五邑大学、江门职业技术学院等有关单位参与)(十七)加强网络安全保障。积极探索构建物联网安全防范体系,逐步建立集安全事件应急响应中心、数据备份和灾难恢复设施、安全等级保护、个人信息保护、风险评估于一体的综合性安全平台。加强物联网重大应用和系统安全测评、风险评估和安全防护工作,加强数字证书和商用密码应用,强化安全应急管理措施,提高物联网安全技术保障能力。(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政府应急办、市公安局、市保密局等有关单位参与)(十八)加强宣传推广和合作交流。加大物联网政策和应用成果宣传力度,大力普及智慧城市和物联网知识,提升社会认知度和使用率。积极参与粤港澳物联网合作交流,创新合作思路和方式;加强各级政府和部门之间、中介组织和企业之间的经验交流,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鼓励本地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合作,提升我市智慧应用水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等有关单位参与)